噶舉派上師達沃仁欽(月光寶)也說:
「障雲清淨時,彼日輪之光,以淨鏡緣起,能降薪木上。」
(帕繃喀大師以聚光鏡為喻,說明諸佛必須依靠上師,才能使共事業趣人所軟化者的相續中。由此可知,如果上師不足佛,諸佛就不會依靠他們,這種情況和:「富人和窮人」那則比喻21所表現的意思完全相似:因為諸佛必須依賴上師,說明上師只能是佛。)
我們可以肯定地說,現在金剛持正以化身在利益眾生,為什麼呢?因為佛對一切有情的情況悉知悉見、毫不混亂,而且,佛對有情的悲憫要勝過母親對於獨子的感情。所以,他們永不間斷地仵各種最能利益一切有情的事業:現在也一樣。因此,有什麼理由說他們不來利益我們呢!再者,諸佛的最初發心,是為了饒益我們,積集資糧是為了能圓滿利益我們,成佛也是為了利益有情。所以,他們在成就佛果之後不可能不來利益我們的。如果一切佛不願利益我們而將我們捨棄的話,那就是一件最糟糕的事了。因此,所有的佛肯定在利益我們。至於利益的方法,則如以下偈頌所說:「諸佛非以水洗罪,亦非以手除眾苦,非將所證遷於他,示法性諦令解脫。
引此喻為諸佛若依靠未成佛者而作利生事業,無異於富人向窮人求財。
除此之外,別無他法。而能作饒益的佛的化身,除了為我們開示如何獲得最上利益——增上生22和決定善23方法——的上師之外,別人是沒資格的。所以,格鄔倉‧絳央蒙朗說:「過去佛菩薩,利現在眾生,若獲真實解,知即具相師。」我上師也說:「每個有情的頭上,都有全體的佛坐著。」
辛四、自所見相無法決定有人可能又會想:「雖然必須承認上師是真佛,以及是一切佛事業的作者。然而因為我兌上師有這樣、那樣的過失,所以我只能視他為凡夫而非佛。」對此我們應當明白,自己的感覺是不可靠的、也是不肯定的。由於我們視物的標準是受業力控制,又因為我們無法肯定曾經造過某種業和未曾造過某種業,所以在我們的業感景象中,事物存在與否也是不能確定的。例如,《入中論》中提到,「鬼見膿河心亦爾」24。它的意思是說:當天、人、餓鬼三者同時看同一茶杯中的水時,因為業力下同的關係,分別兒為甘露、水和膿血。而對於那些餓鬼來講,夏季的月光是熱的、冬季的日光是冷的。對《時輪》和《俱舍》各自特別的化機來講,所見到的須彌山形狀分別是圓的和方的。又例如,以前聖無著曾將至尊彌勒視為一條下身腐爛、爬滿蟲蟻的母狗;桑傑耶協(佛智)將阿闍黎絳貝協年(文殊知識)看成是一個耕地、喝蟲粥的僧相俗人;諦洛巴在世時,周圍所有的人都以為他是個打魚的,根本沒人去猜測他可能是個大成就者,那若巴最初見到他時,他正在炙燒活魚;黑行阿閣黎也曾將「金剛亥母」看成是一個癩婦。所以,我們能見善知識是人,而不是馬、狗、驢什麼的,就應當覺得慶幸!京俄‧洛車堅贊(慧幢)25說:
「我等惡業障雖重,見師為人當歡喜;
不見犬驢福報大,至心生敬釋迦子。」
不僅如此,如果單憑現象就能裁定諸事,那麼既然一切法顯現如實有,就應該是實有了,這顯然是錯誤的。
(帕繃喀大師隨後又舉了—個例子說,以前有個比丘,為乾渴所惱,外出求水時,由於他像餓鬼一樣來看待周圍的一切,所以見不到恆河而逕至離河遠去。)
在這裡,我們需要運剛《釋量論》中關於「不現不可得因」的那些解釋,仿照「未見鬼故不能成立無鬼」來立如下之量:「見上師即真佛為隱義之補特伽羅相續中,無緣見師為真佛;無見師為真佛之能緣量故。」
所以,不能親見上師為佛,並不等於上師不是佛。
反之,有人見似真佛不一定就是真佛。以前,當第四代付法師近隱阿羅漢在說法時,「歡喜自在魔」26前來破壞,近隱將此魔調伏後說道:「因為我未曾見過佛陀,所以你變化成佛陀的樣子給我看。」於是魔便變化出與佛一樣的身體,具有相好等,近隱誤以為見到真的佛陀而準備頂禮時,魔的化身就消失了。而以前的那些大成就者,像吉祥怙主龍猛等,在一般人眼裡,雖顯現為普通比丘相,事實上卻是真卜的佛。
不管怎樣,當追究過失的心自然現起時,我們不必立即強壓下去。譬如,當我們準備洗去衣服上的污垢時,應該先讓污垢浮現出來;因此,我們也您該先讓這種尋過心顯現出來,然後再作如下思考:「不知道我所見的這種過失,上師是真的有還是假的有。」如前所說,這未嘗不是一種業感幻相。膽病患者將白螺看成是黃色的;風病患者將雪山看成是藍色的;坐船有船行木栘的感覺;有翳障的人,眼前似毛髮亂墜:連這麼一點點暫時的幻因都能造成這樣的障礙,更何況我們長期以來完全破無量的業煩惱所矇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