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要嫌麻煩或馬虎,啟動前繞車一圈,確認四周無人無障礙物。
2.轉彎時減速慢行,確認右側與後方無車無人。
3.定期檢查後照鏡、輔助鏡頭或盲點偵測裝置功能確定正常堪用
4.絕對不可酒(毒)駕及疲勞駕駛或分心駕駛。
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近日修法重點整理與說明
三.「交通助理員」的設置:
「交通助理員」是經筆試與口試遴選錄取,並安排兩週完整訓練,一週是法規與勤務內容的學科專業課程,另一週則是實務訓練,確保上路前具備執勤知能。訓練合格後,18人分別派任第一到第六分局,每分局配置3名,優先在市區範圍試辦。
「交通助理員」的主要任務,主要是希望透過交通助理員制度協助處理違規停車案件,減輕第一線警力負擔,讓員警能有更多量能專注在本市治安與民眾服務上,同時有效改善違停問題,以打造更順暢安全的交通環境。
四.「行人交通安全」宣導重點
1.遵守交通號誌與標誌
2.走行人穿越道或人行道
3.過馬路「停、看、聽」
4.與駕駛人目光接觸(防禦駕駛注視原則)
5.勿任意穿越馬路
6.夜間穿著明亮或反光衣物
7.勿低頭滑手機或戴耳機聽音樂
五.「車輛禮讓行人」宣導重點
1.依法禮讓,保障行人安全
2.罰則提醒
3.危險熱點提醒
4.車輛 建立路口「慢看停」駕駛習慣
5.主動、安全、體貼
6.科技執法與社會監督
7.最後溫馨提醒:「車停讓一步,安全多一分。」、「不禮讓行人,荷包失血又傷人!」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