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说:“民以食为天”,饮食不单单是满足身体的需要,已经上升到信仰的高度了。商周祭祀天地鬼神的青铜器大多是食器;奉献给各方神仙的也是猪牛羊三牢或是蟠桃等鲜美的果品。即便是现今无神论的国度,饮食也 是一个城市或地区的名片,以此打造文化品牌,提升形象。国人相信吃喝成了他们人生的信仰,代表了中国的文化。纪录片“舌尖上的中国”是最好的说明。原来吃喝一直不是单纯指饮食本身,还有背后更高的神圣追求。
保罗时代的罗马、希腊文化也是如此,饮食常与宗教信仰有关。哥林多 大城是当时罗马帝国的第四大城,商业发达,偶像林立,庙妓上千,道德沦 。有俗语说:“活要活得像哥林多人。”异教的寺庙中常有宗教宴席,成为宗教敬拜的一部分。市场上也多有祭祀过偶像的食物出售。在这样的环境下,基督徒在饮食上面临信仰的考验,吃祭偶像之物是得罪神吗?在寺庙中吃喝是犯罪吗?
基督徒的饮食也是神学问题,“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作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林前 10:31)这不是指吃喝本身,或是饮食的内容是否讨神的喜悦?而是指动机、目的或后果。在饮食的内容上,基督徒是自由的,不受限制。保罗说因万有都是神所造的,是属于神的,也是神所赐给人享用的。基督徒是因主的宝血得洁净的,而不需要像旧约的以色列人一样, 遵守饮食的诫命而被分别为圣。保罗针对有人禁戒食物,教导牧会的提摩太说:“他们禁止嫁娶,又禁戒食物,就是神所造、叫那信而明白真道的人感谢着领受的。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谢着领受,就没有一样可弃的, 都因神的道和人的祈求成为圣洁了。”(提前 4:3-5)原本洁净不洁净的分类,是否沾染污秽等的忌惮已经被救主除去了。主在差遣彼得去给外邦人哥尼流一家传福音,也是用食物的异象来打破他犹太人固守了多年的饮食禁忌。“神所洁净的,你不可当作俗物。”(徒 10:15)
但我们基督徒的饮食自由要外加一个爱心的限制。哥林多信徒中有人知道这饮食上的自由,但可能却误用了这自由,导致了其他信心软弱的弟兄跌倒。“只是你们要谨慎,恐怕你们这自由竟成了那软弱人的绊脚石。”(林前 8:9)饮食本身没有问题,但在特定的一些处境中需要当心。有知识的信徒在偶像庙中吃喝,可能给软弱的信徒带来困惑和跌倒。一是容易导致参与拜偶像,二是软弱的信徒会错误地论断或仿效。因此,保罗是禁止此类行为的。(林前 10:20-21)
有关祭过偶像的食物,本着信心吃喝是没有问题的,但若有其他人提醒或信徒有疑惑,那么为了福音的缘故,为了软弱肢体的良心就放弃自己的自由。(林前 10:27-29)与上面的一样,偶像算不得什么,吃喝本身也不是问 题,“其实食物不能叫上帝看中我们,因为我们不吃也无损,吃也无益。”
(林前 8:8)当吃喝本身涉及危及别人的益处和福音见证的时候,我们就应当谨慎。自由的权利时常是拿来放弃的,并非一定要坚持。保罗用自己的例子作了最好的说明,他可以娶妻,可以以福音养生,但为了福音的缘故,他都放弃了这些权利。在吃喝上,保罗说“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远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林前 8:13)这就是因着爱而付出,因着爱而舍己,也是为了神的荣耀吃喝,为了福音而限制自己。
中国教会中就基督徒是否能吃血这个事情,在一些地方已经是一个极为严重,甚至会因此导致彼此定罪、教会分裂的问题。认为不能吃血的信徒 将使徒行传 15 章中,耶路撒冷大公会议作出的有关外邦信徒与犹太信徒相处的处境性原则当成了普世绝对的原则。而认为能吃的肢体又可能缺乏爱心来包容、接纳软弱的肢体。这实在是令人心痛的事,但却常常提醒我们,或吃或喝,不求自己的益处,要为了荣耀神而做,不是单单满足自己的肚腹, 更不是彼此论断定罪。主啊,求祢赐下智慧,让孩子知道何时吃喝,何时禁口;求祢赐下爱心让孩子能接纳软弱的肢体而不去论断;求祢赐下谦卑的心 让孩子不自高自大,愿意为了福音,为了你的荣耀而受限制。主啊,若我看自己吃喝的自由是不可放弃的,那么我就还是活在肚腹之欲下面,我就缺乏爱弟兄的心。主啊,帮助我,使我不受食物的辖制,也不在知识中骄傲,让我为了祢的荣耀而吃喝快乐!感谢主,祷告奉主耶稣基督的圣名,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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