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俗话说:有的人活着是为了吃饭,有的人吃饭是为了活着。通俗意 义上的解读:前一种人是可悲的,因他们所有的生存意义只是为了肚腹;而 后一种人是高尚的,因他们是为了追求生命的本质意义而活。信主之前,我自诩为第二种较为高尚的人,脱离了卑贱的追求。但信主后,在真理的光照 下,我发现若不认识那赐生命的主,在生活中敬虔地实践神至尊的律法,前后两种人都会一同变为无用了,没有本质的区别。前一种人是吃吃喝喝,因为明天都要死了。而后一种人则沉沦于世俗的小学,听从各样鬼魔的道理, 终究自取灭亡。
在我们的信仰生活中,也是有这样两条通往灭亡的路。前一种人是赖恩犯罪,认为神的恩典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肚腹,如保罗所指控的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罗 6:1)后一种人是律法主义,以部分的实践了律法而自义,就不服神的义,因为他们如同以色列人一样,过于追求自己的义,而不知道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使凡信祂的都得着义。(罗 10:4)
如同王怡牧师之前的灵修笔记写的,利未记是上帝的理想国,表明了耶 和华神的雄心:要在祂的选民以色列人生活的方方面面来分别为圣,彰显祂的圣洁和荣耀。我要做你们的神,你们要做我的子民。因耶和华神是圣洁 的,所以祂从万邦万民中分别出来归祂的子民也当圣洁。
因此,利未记如同一部洁净手册,要以色列人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来遵 从。亲爱的弟兄姊妹们,利未记从头读到这边,可能我们读的人头都已经大 了。我们会设想以色列人当时的生活是何等的繁文缛节,毫无趣味!其实, 这样的思想正是我们罪人本性的思维,堕落的结果。我们现今的生活缺乏神圣的仪式,缺乏对忌邪的神--万军之耶和华的敬畏,缺乏对自身罪的清醒、 沉痛的认识,时常轻忽了罪。
赖恩犯罪和律法主义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就是轻看了罪的严重,甚至是 喜欢享受罪中之乐。如果你认为只要献了某个祭或避免了禁忌的食物等就洁净了,但十五章会把你逼入绝境,就连男人、女人自身规律的生理特征都使 你成为不洁净的,甚至连合法的性生活都是不洁净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如果我们对此惊讶,就表明我们对罪及其影响的认识是肤浅的,以至于神要用这样的方式来启示我们。婚姻是神圣的,是神所设立的,但自始祖犯罪 后,罪已经污秽了人生活的所有方面,因此神在此提醒以色列人要洁净自 己。想一想,杀牛宰羊,切成肉块,用水洗内脏,鲜血淋淋,污水横流,用血抹坛,用指头弹血等,这一幅幅的画面提醒我们罪是何等得可怕、污秽和严重!非流血,罪不得赦。
即便是这样震撼的教育,以色列人的心也时常因罪而邪僻了。前面不是看到被郑重膏立为祭司的亚伦的两个儿子,因为献上凡火,轻忽神的诫命而被神当场处决吗?人心因罪是何等得刚硬。大祭司亚伦也被神警告,不可轻 易进入耶和华的圣所,免得他死亡,这是对因着罪性容易放纵肉体邪情私欲 之罪人的死亡通牒!大祭司只有一年一次进至圣所为自己和以色列民代赎, 很难想象,若那时大祭司被击杀了,以色列人该怎么办?他们的罪该如何解决?
律法即是将来美事的影儿,不是本物的真像,总不能藉着每年常献一样的祭物,叫那近前来的人得以完全。(来 10:1)感谢神的恩典!神在此所安排的是指向将来更美的事,就是耶稣基督作为永远的大祭司(来 6:20),祂只一次将自己献上,就把这事成全了。(来 7:27)罪人大祭司要在赎罪日为自己和以色列人赎罪,但因着罪人和祭物的不完美,只能暂时有功效,神借 着这些仪式是指向那将来真正赎罪的羔羊--耶稣基督。祂是完美的义人,没 有罪,因此无需为自己献祭,而祂是天父所喜悦的圣子,因此基督献了一次 永远的赎罪祭,就在神的右边坐下了。(来 10:12)耶稣作为永远的大祭司, 在十字架上将自己献为完美的赎罪祭,一句成了,表明了祂已将所有属祂的 子民洁净了,被带入到天上的至圣所,开始敬拜那独一的万军之耶和华。
弟兄姊妹们,罪是何等得可怕,时常让我们将神圣的事平庸化;这世上 的神时常要将我们属灵的眼睛弄瞎,看不到我们日常的敬拜、赞美、祷告、 读经是指向那将来更美的敬拜和赞美;我们若轻忽圣餐,就是轻忽主耶稣为 我们所流的宝血,因这圣餐是表明主用祂的赎罪宝血为我们所流,为的是使 我们的罪得赦免。我们的罪又时常会让我们将这些神圣的事律法化,以至于只是看到现今的影儿,却没有看到将来更美的真像。愿神开启我们属灵的眼 睛,在日常的事上看到神的荣耀,更盼望那将来更大的荣耀,因我们的生命已经被那位赎罪的羔羊--耶稣基督完全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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