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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合岁时者。有辟卦序。有六日七分。岁象序。辟卦者。以乾坤二
宫卦。除游魂归魂二卦外。分配十二月。自四月起干。五月干之一
世姤。六月二世遯。七月三世否。八月四世观。九月五世剥。十月则
为坤。十一月坤之一世复。十二月二世临。正月三世泰。二月四世
大壮。三月五世夬。周而复始。以象二气之流行。明寒暑之迭更也。
另有分各月属春夏秋冬四时。而以各宫分配之者。即以震巽二
宫分配四孟月。离坎二宫分配四仲月。艮兑二宫分配四季月。而
循环交错。以周一岁。与十二辟卦相应。其取义盖本于周天之数。
三百六十。天地主其纲。则半为天。半为地。各得百八十。故以乾坤
二宫之卦。分主冬夏。自巳至戍。属天气。即干主之。自亥至辰。属地
气。即坤主之。而更以六子。分象四季之气。震巽为长。乾坤之长男
长女。故震配春夏二孟月。即正月四月。巽配秋冬二孟月。即七月
十月。坎离为中男中女故配四仲月。即二五八十一月。艮兑为少
男少女。故配四季月。即三六九十二月。如是乾坤二宫总主一岁。
犹二气之升降消息也。震巽六子分主四时。犹五行之分合生化
也。故一年三百六十余日。合之于六子之爻。亦三百六十爻。乾坤
二宫。则合十二月。虽纲目交错。日月代嬗。若不相接。实则后天二
五生化。固交错而行。代嬗以成。非复先天之单纯也。故卦象往复
。爻象错杂。气数相间。循环无尽。虽以一岁为例。非限于岁月也。本
来卦象。无所不包。其序既殊。其用自异。而一岁气数。恰符周天之
数。日月推行。恰符阴阳消息之度。远者可譬于近。难者可喻于易。
就其简明者行之。足以推于精微。极于高深。非曰六十四卦。专为
岁序用也。故此岁序之易。亦言易者之一例。有不可不知者焉。
六日七分岁象序者。以全易六十四卦分配一岁。而将坎离震兑
四卦。当二至二分。震主春分。离主夏至。兑主秋分。坎主冬至。谓之
四正。余六十卦。以每月五卦。一卦主六日七分。因一岁计三百六
十五日又四分一。则卦六十合三百六十爻。每日八十分。一卦合
六日七分。恰当一岁之数。其气始于中孚。其时始于冬至之月。由
复至咸。共半岁。为八十八阳爻。九十二阴爻。自姤至中孚。亦半岁。
为八十八阴爻。九十二阳爻。恰当百八十爻。而主阴阳寒暑之数。
而中孚至复。咸至姤。恰得六日七分。定为例。实天时之度数。自然
之序也。卦以交错。爻以次第。一升一降。一往一复。象气之周行。后
天生化之例也。故其序可以纪岁候时。可以占天验气。即四正之
卦。分管四时。以候四气。春夏秋冬有其序。生长收藏有其令。木以
长春。火以长夏。金以长秋。水以长冬。五行不失其常。二气不乱其
道。以往复循环无尽。而消息进退可见。其易之传。盖已久矣。盖自
黄帝始造甲子。历数渐明。尧舜之时。历象尤备。其制仿于易卦。本
于河洛之图。合于日月之纪。非率尔之作也。易传曰。悬象着明。莫
大乎日月。日为阳。月为阴。后天之离坎。代先天之乾坤。故岁象以
坎离为主。当冬夏二至。冬至为阳生阴消。夏至为阴生阳消。实一
岁寒暑之枢机。而四时气候之中宰。震司春分。如日之升。兑司秋
分。如月之上。为阴阳之管钥。实岁时之道路。皆为气数所至。而象
最明。以之合时令。则足为历家之所法。以之体天道。则足为生化
之模范。盖其序之取义。虽近辟卦。而尤善焉。不过辟卦法乎先天。
故以乾坤二宫。为一岁之综。而岁象法乎后天。故以坎离四正。为
一岁之纲。先天乾坤对位。主于上下。此伏羲八卦之序。后天坎离
震兑分主四正。此文王八卦之序。二者各有取义。而后者最宜于
后天之用。以所象无不交错往复。所配皆以消长平均。以合一阴
一阳之道。而能会通日月之行也。故中国之历法。实本此序。而后
人以之占筮。亦无不验。其为易之精妙。亦足与周易相证。即合之
其他各易。不问为先天后天。亦无不贯通。要之后人多不明其用。
忽其旨趣。门户之见。以责难之。方技之辞。以鄙夷之。遂使上古流
传之易。反为俗人所訿。岂不惜欤。
By 地天泰5易之合岁时者。有辟卦序。有六日七分。岁象序。辟卦者。以乾坤二
宫卦。除游魂归魂二卦外。分配十二月。自四月起干。五月干之一
世姤。六月二世遯。七月三世否。八月四世观。九月五世剥。十月则
为坤。十一月坤之一世复。十二月二世临。正月三世泰。二月四世
大壮。三月五世夬。周而复始。以象二气之流行。明寒暑之迭更也。
另有分各月属春夏秋冬四时。而以各宫分配之者。即以震巽二
宫分配四孟月。离坎二宫分配四仲月。艮兑二宫分配四季月。而
循环交错。以周一岁。与十二辟卦相应。其取义盖本于周天之数。
三百六十。天地主其纲。则半为天。半为地。各得百八十。故以乾坤
二宫之卦。分主冬夏。自巳至戍。属天气。即干主之。自亥至辰。属地
气。即坤主之。而更以六子。分象四季之气。震巽为长。乾坤之长男
长女。故震配春夏二孟月。即正月四月。巽配秋冬二孟月。即七月
十月。坎离为中男中女故配四仲月。即二五八十一月。艮兑为少
男少女。故配四季月。即三六九十二月。如是乾坤二宫总主一岁。
犹二气之升降消息也。震巽六子分主四时。犹五行之分合生化
也。故一年三百六十余日。合之于六子之爻。亦三百六十爻。乾坤
二宫。则合十二月。虽纲目交错。日月代嬗。若不相接。实则后天二
五生化。固交错而行。代嬗以成。非复先天之单纯也。故卦象往复
。爻象错杂。气数相间。循环无尽。虽以一岁为例。非限于岁月也。本
来卦象。无所不包。其序既殊。其用自异。而一岁气数。恰符周天之
数。日月推行。恰符阴阳消息之度。远者可譬于近。难者可喻于易。
就其简明者行之。足以推于精微。极于高深。非曰六十四卦。专为
岁序用也。故此岁序之易。亦言易者之一例。有不可不知者焉。
六日七分岁象序者。以全易六十四卦分配一岁。而将坎离震兑
四卦。当二至二分。震主春分。离主夏至。兑主秋分。坎主冬至。谓之
四正。余六十卦。以每月五卦。一卦主六日七分。因一岁计三百六
十五日又四分一。则卦六十合三百六十爻。每日八十分。一卦合
六日七分。恰当一岁之数。其气始于中孚。其时始于冬至之月。由
复至咸。共半岁。为八十八阳爻。九十二阴爻。自姤至中孚。亦半岁。
为八十八阴爻。九十二阳爻。恰当百八十爻。而主阴阳寒暑之数。
而中孚至复。咸至姤。恰得六日七分。定为例。实天时之度数。自然
之序也。卦以交错。爻以次第。一升一降。一往一复。象气之周行。后
天生化之例也。故其序可以纪岁候时。可以占天验气。即四正之
卦。分管四时。以候四气。春夏秋冬有其序。生长收藏有其令。木以
长春。火以长夏。金以长秋。水以长冬。五行不失其常。二气不乱其
道。以往复循环无尽。而消息进退可见。其易之传。盖已久矣。盖自
黄帝始造甲子。历数渐明。尧舜之时。历象尤备。其制仿于易卦。本
于河洛之图。合于日月之纪。非率尔之作也。易传曰。悬象着明。莫
大乎日月。日为阳。月为阴。后天之离坎。代先天之乾坤。故岁象以
坎离为主。当冬夏二至。冬至为阳生阴消。夏至为阴生阳消。实一
岁寒暑之枢机。而四时气候之中宰。震司春分。如日之升。兑司秋
分。如月之上。为阴阳之管钥。实岁时之道路。皆为气数所至。而象
最明。以之合时令。则足为历家之所法。以之体天道。则足为生化
之模范。盖其序之取义。虽近辟卦。而尤善焉。不过辟卦法乎先天。
故以乾坤二宫。为一岁之综。而岁象法乎后天。故以坎离四正。为
一岁之纲。先天乾坤对位。主于上下。此伏羲八卦之序。后天坎离
震兑分主四正。此文王八卦之序。二者各有取义。而后者最宜于
后天之用。以所象无不交错往复。所配皆以消长平均。以合一阴
一阳之道。而能会通日月之行也。故中国之历法。实本此序。而后
人以之占筮。亦无不验。其为易之精妙。亦足与周易相证。即合之
其他各易。不问为先天后天。亦无不贯通。要之后人多不明其用。
忽其旨趣。门户之见。以责难之。方技之辞。以鄙夷之。遂使上古流
传之易。反为俗人所訿。岂不惜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