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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卦之序。有方圆二图。即世传之先天六十四卦方圆图。宋人所
得于道家者。实古人所留传也。其序一依伏羲八卦位次之数。即
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全与河图数合。干与坤
对。一始一终。离与坎对。一来一往。余卦顺序。分阴分阳。以明气之
升降。数之消长也。自干卦始。为一之一。属干卦者则为夬。大有。大
壮。小畜。需。大畜。泰。八卦。顺序数之。则夬为兑干合。为一之二。大有
为离干合。为一之三。大壮为震干合。为一之四。小畜为巽干合。为
一之五。需为坎干合。为一之六。大畜为艮干合。为一之七。泰为坤
干合。为一之八。是八卦皆属干卦所合而生者。干之所生八卦。凡
干在下者。无论上卦何属。皆归干。其次第则全依先天数。自一至
八。一为干。八为坤。相循环也。故皆相对。其次则兑卦所属。自履始。
为干兑。为二之一。次为兑卦。为二之二。次为离兑之睽。为二之三。
次为震兑之归妹。为二之四。次为巽兑之中孚。为二之五。次为坎
上经2-先后天各易象数及图表大旨-80
兑之节。为二之六。次为艮兑之损。为二之七。次为坤兑之临。为二
之八。是八卦皆属兑卦所合而生者。故为兑卦属。而其数以兑属
先天数二。故皆统于二。犹干所属统于一也。以下各卦皆依此例。
以迄于坤卦。为八之八。而殿六十四卦焉。干始坤终。干一坤八。气
数相得。而成全易之序。为图或方或圆皆同也。盖此卦序。纯本先
天之象。以明天地物事之序。有所定也。位有定方。至有定时。上下
有次。左右有纪。升降有度。往复有制。不相差于黍粒。不相失于毫
毛。故其致用不同后天。而异乎周易之序。且不同先天生化之例。
而异乎本宫各卦之序。其象之所指。为明先天之物与事。俾知气
数之本源。而得生化之初象。方以象地。圆以象天。天地既立。万有
斯定。故其制为道家所重。实足以探先天之奥。明无为之道。超形
迹之上。达天人之源者。惜乎世人未知其用耳。
本卦序与本宫序。二者有可印证处。如本卦干卦所生八卦。夬。大
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诸卦。合之本宫。则仅本卦之干。与归魂之
大有。属干宫。其泰。大壮。夬。需。四卦。则属对宫坤宫。其小畜。大畜。二
卦。则一属巽宫。一属艮宫。是八卦分属四宫也。而所属者。仍与本
宫之例合。如对宫四卦。原由本宫变。乾坤对变。原定例也。大小畜
二卦。虽非本对宫。而小畜由巽合。即本宫一世之所变。大畜与艮
上经2-先后天各易象数及图表大旨-81
合。即本宫二世之所变。本宫一世为姤。亦变巽也。二世为遯。亦变
艮也。卦虽不同所合之例仍同。故本宫干宫八卦。由对宫与对宫
合变者。亦四卦。与巽艮合变者。亦二卦。是与本卦之变例。异而不
异也。坤卦亦然。所属八卦除本宫外。亦属干宫者四卦。属震兑二
宫者二卦。与本宫之变例皆同。故卦虽殊。气之所合不殊也。干之
气由西下。而与对宫坤合。坤之气由东上。而与对宫干合。无论何
序。其例不差。盖天地阴阳之气。原来如是也。凡本卦各卦。皆以阴
阳升降。本对合化。而生各卦。其例不乱。故其序有定。如指与臂。其
象有数。如线串珠。无或差池。无少陵乱。不过本卦之序。明先天之
真。由下而上。以返本复始。故其卦以下卦为主。本宫序则为明后
天之象。由内而外。溯源达流。故其卦以上卦为本。一自下而上。一
自上而下。其变化次序不同耳。苟细按之。自得其故。如为人事吉
凶。物理变化。则本宫之序。便于用也。如为天道往复。元气动静。则
本卦之序。得其真也。故术家卜筮。必取本宫飞伏纳甲之图。而道
家脩持。必重本卦方圆合数之象。皆易中精妙。非浅识可得。此不
过举其大要。以明其用耳。
By 地天泰5本卦之序。有方圆二图。即世传之先天六十四卦方圆图。宋人所
得于道家者。实古人所留传也。其序一依伏羲八卦位次之数。即
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全与河图数合。干与坤
对。一始一终。离与坎对。一来一往。余卦顺序。分阴分阳。以明气之
升降。数之消长也。自干卦始。为一之一。属干卦者则为夬。大有。大
壮。小畜。需。大畜。泰。八卦。顺序数之。则夬为兑干合。为一之二。大有
为离干合。为一之三。大壮为震干合。为一之四。小畜为巽干合。为
一之五。需为坎干合。为一之六。大畜为艮干合。为一之七。泰为坤
干合。为一之八。是八卦皆属干卦所合而生者。干之所生八卦。凡
干在下者。无论上卦何属。皆归干。其次第则全依先天数。自一至
八。一为干。八为坤。相循环也。故皆相对。其次则兑卦所属。自履始。
为干兑。为二之一。次为兑卦。为二之二。次为离兑之睽。为二之三。
次为震兑之归妹。为二之四。次为巽兑之中孚。为二之五。次为坎
上经2-先后天各易象数及图表大旨-80
兑之节。为二之六。次为艮兑之损。为二之七。次为坤兑之临。为二
之八。是八卦皆属兑卦所合而生者。故为兑卦属。而其数以兑属
先天数二。故皆统于二。犹干所属统于一也。以下各卦皆依此例。
以迄于坤卦。为八之八。而殿六十四卦焉。干始坤终。干一坤八。气
数相得。而成全易之序。为图或方或圆皆同也。盖此卦序。纯本先
天之象。以明天地物事之序。有所定也。位有定方。至有定时。上下
有次。左右有纪。升降有度。往复有制。不相差于黍粒。不相失于毫
毛。故其致用不同后天。而异乎周易之序。且不同先天生化之例。
而异乎本宫各卦之序。其象之所指。为明先天之物与事。俾知气
数之本源。而得生化之初象。方以象地。圆以象天。天地既立。万有
斯定。故其制为道家所重。实足以探先天之奥。明无为之道。超形
迹之上。达天人之源者。惜乎世人未知其用耳。
本卦序与本宫序。二者有可印证处。如本卦干卦所生八卦。夬。大
有。大壮。小畜。需。大畜。泰。诸卦。合之本宫。则仅本卦之干。与归魂之
大有。属干宫。其泰。大壮。夬。需。四卦。则属对宫坤宫。其小畜。大畜。二
卦。则一属巽宫。一属艮宫。是八卦分属四宫也。而所属者。仍与本
宫之例合。如对宫四卦。原由本宫变。乾坤对变。原定例也。大小畜
二卦。虽非本对宫。而小畜由巽合。即本宫一世之所变。大畜与艮
上经2-先后天各易象数及图表大旨-81
合。即本宫二世之所变。本宫一世为姤。亦变巽也。二世为遯。亦变
艮也。卦虽不同所合之例仍同。故本宫干宫八卦。由对宫与对宫
合变者。亦四卦。与巽艮合变者。亦二卦。是与本卦之变例。异而不
异也。坤卦亦然。所属八卦除本宫外。亦属干宫者四卦。属震兑二
宫者二卦。与本宫之变例皆同。故卦虽殊。气之所合不殊也。干之
气由西下。而与对宫坤合。坤之气由东上。而与对宫干合。无论何
序。其例不差。盖天地阴阳之气。原来如是也。凡本卦各卦。皆以阴
阳升降。本对合化。而生各卦。其例不乱。故其序有定。如指与臂。其
象有数。如线串珠。无或差池。无少陵乱。不过本卦之序。明先天之
真。由下而上。以返本复始。故其卦以下卦为主。本宫序则为明后
天之象。由内而外。溯源达流。故其卦以上卦为本。一自下而上。一
自上而下。其变化次序不同耳。苟细按之。自得其故。如为人事吉
凶。物理变化。则本宫之序。便于用也。如为天道往复。元气动静。则
本卦之序。得其真也。故术家卜筮。必取本宫飞伏纳甲之图。而道
家脩持。必重本卦方圆合数之象。皆易中精妙。非浅识可得。此不
过举其大要。以明其用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