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初内政刘裕回到江南,受封为宋王。公元420年,代晋称帝,是为武帝,国号宋。
刘裕做皇帝不到三年,病死(公元422年),太子义符继位, 司空徐羡之、中书令傅亮、领军将军谢晦辅政。刘义符做了两年皇帝,游戏无度,不亲政事。徐羡之等人密谋废立,因次立者应是徐羡之等所嫌忌的庐陵王刘义真,于是他们先废义真为庶人, 再废黜了少帝刘义符,并且把兄弟两人都杀害了。然后迎立荆州刺史、宜都王刘义隆(刘裕第三子)为帝。他们为了持久地控制朝廷,由谢晦出任荆州刺史,掌握重兵,作为居中秉权的徐羡之、傅亮的外援。刘义隆就是宋文帝,他不能容忍大臣擅行废立,重蹈晋末衰乱的覆辙,即位不久就宣布徐羡之、傅亮、谢晦等人杀害刘义符、刘义真的罪状,下令严办。徐羡之畏罪自杀。傅亮被处死。谢晦在江陵起兵反抗,兵败北逃未成,被擒送至建康斩首。这样,宋文帝才把国家统治权力收回到自己手中,政由己出。
从晋安帝义熙十一年(公元415年)刘裕剪除异己起,到宋
文帝元嘉二十七年(公元450年止,这是南朝相对安定的一个小康时期。
由于刘裕的两次北伐,获得辉煌的胜利,虽然刘裕不能在这种胜利的基础上,扩大战果,统一中原,甚至连关中地区也得而复失,但从东晋、南朝的人民看来,这位宋武帝的功业,已初步满足他们的抗敌要求了。刘裕、刘义隆父子承孙恩、卢循起义之后,继东晋而称帝,慑于人民的巨大威力,也不得不作出一系列减轻人民负担的措施,来缓和国内的阶级矛盾,巩固新王朝的统治政权。东晋末年,渤海刁逵(刁协孙)为桓玄豫州刺史,逵弟刁畅为桓玄右卫将军,刁氏侨寓京口,史称“刁氏素殷富”,“有田万顷,奴婢数千人,余资称是”,“奴客纵横,固吝山泽,为京口之蠹” (《晋书·刁协传》,刘裕起兵讨桓玄,消灭刁氏,把刁氏的土地财产分给京口贫民。晋安帝妻王皇后(王羲之孙女,王献之女) 死,后有“脂泽田四十顷”,在临沂(侨置在今江苏句容境内)、湖熟(今江苏南京市东南湖熟镇)一带,刘裕请晋安帝下令把这四十顷土地分“赐贫人"(《晋书·安帝纪》)。当时江南的“山湖川泽,皆为豪强所夺,小民薪采渔钓,皆责税直”(《宋书·武帝纪》)。义熙九年,刘裕下令禁断。同时荆、雍诸州的牧守,又往往把“州郡县屯田池塞”据为己有,中饱私囊。刘裕曾先后下令禁止。刘裕在消灭刘毅后,曾在荆州“宽租省调,节役原刑”(《资治通鉴》晋安帝义熙八年),博得荆州人士的好感;在驱逐了司马休之之后,又对荆、雍二州“老稚服戎,空户从役”,加以改变,规定二州“吏及军人年十二以还、六十以上,及扶养孤幼,单丁大艰”(《宋书·武帝纪》),一概遣散。在东晋末年,政府曾不断向民间征发造船木料,以及征用船只车牛,供运输之用,刘裕下令以后政府需用造船木料和船只,由政府派定专人和民间商议好公平价格,依照规定的价格来“和市”,严禁官吏假借官威,强行征发1。魏、晋以来,兵农身份低落,在繁重的兵役和超额的租税之下,犯禁逃亡的,不计其数,刘裕在称帝的第一年,就下令“开亡叛赦,限内首出”得“蠲租布二年”(《宋书·武帝纪》)。此外,刘裕在称帝之初,命令人民积欠政府的“逋租宿债”,不复收取;文帝也在元嘉十七年(公元440年),下令把人民积欠政府的“诸逋债”,酌量减轻;元嘉二十一年,再一次下令把人民积欠政府的“诸逋债,在元嘉十九年以前”的,一概免除。文帝也很重视农业生产,在他在位时期,几次下令劝课农桑2;湖熟有“废田千顷”(《宋书·文帝纪》),在他的命令下被开垦为良田;扬、南徐等州农民缺乏田粮种子,他下令贷给;元嘉二十一年,江南旱灾, 文帝下令“悉督种麦,以助阙乏”(《宋书·文帝纪》)。文帝对消极的赈济也比较重视,如元嘉十一年,丹阳、淮南、吴兴、义兴一带大水,文帝就曾拨出数百万斛米赈济灾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