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是世界读书日,全称为“世界图书与版权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95年正式设立。目的是呼吁更多的人去阅读和写作,保护知识产权。但令人遗憾的是,在当下信息化快速发展的中国,人们往往只知“读书”,而未闻“版权”。“读书”概念的放大,让人们往往忽视获取知识的手段的正当性。在价格最优考量尺度下,文化消费者更倾向于通过非正版的渠道接触知识产品,也就是现代意义上的“窃书”行径。
信息化赋予了知识新的呈现形式,扩展了知识传播的广度和多元的信息交互渠道,使原本人与人之间的知识传递变得轻而易举,“窃书”的行径也愈发具有隐蔽性。知识资料不再遥不可及,往往只需要在搜索引擎轻轻一点,就可以无偿获取超出预期的海量资源,在享用信息便利的同时,大口咀嚼知识的“霸王餐”。4月20日,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塑造良好营商环境”为主题的2018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在北京举办,论坛指出未来将着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享用知识不能总吃“霸王餐”,消费者对知识的过度消费让原创内容生产者们的创作积极性深受挫伤,长此以往,文化产业的创新发展势必遭受挫折,反过来也会影响消费者获取知识的质量。因此,在加强文化建设,搞好“世界读书日”宣传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国民版权意识的塑造,完善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和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从制度和社会意识双方面提高版权保护能力,让消费者的知识“霸王餐”不想吃,也吃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