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瑾。

我的一千零一夜·第108夜《别人抢不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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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抢不走的东西》

——林夕


“这世界上有两种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一是藏在心中的梦想,二是读进大脑的书。”


这是有心人在网上找来的人生哲语。一看,他人抢不走的,还真多着。


吃进肚里的食物,留在心里的回忆,筑在脑里的心计,以至个性、嗜好、命运。


用上“抢”这个字眼,若非身外物,的确是抢无可抢的。草拟这哲语的网民,用个“抢”字,无非出于最善良的意愿,让天下裸婚裸活的裸族,在人生的荒原中,凭拥有身内物而感到安全感,有个最后的堡垒。


可惜文雀不动生息不知不觉下偷东西,可比强盗抢劫更难以提防。


别人抢不去的梦想、品行、性情,难道就不能吹一道清风过来,让你迷迷糊糊中把心里的东西拱手奉送,然后换来别的放心上?一个人不成,往还甚密的一群人,整个社会的陌生人,都有下迷药的本事。


即使把心上锁,别人夺不去你宝贝的梦想,一个粗暴的手势,也就堵住了梦想成真的门路。可幸那叫做梦想,梦幻之处,正在于想想也是提神的,实现之前,所有准备的动作也属于个人独一无二的演出,快慰得只有自己一个观众也无所谓。如果还没有建设成型或者破灭放弃的才堪称梦想,那真的没人能抢,守城还是弃城,全在自己。


从来都不怕别人来抢,只怕有人来送。没有营养的文字,没有参考价值的意见,不请自来的信息,擦身而过后留下来的气息,一一却之不恭受之有惑,好像有所选择但选择太多反而成了全吞进肚里的鸡肋。


不怕抢,也不怕送,也绝不怕自己吧心锁得不稳的话,最怕的,就是把自以为宝贝的梦想啦读进脑里的书啦扫地出门吧。


既然是宝贝,自然舍不得,比如某些回忆,某段感情。别人横刀夺你所爱,或者你所爱的成了逃犯,人都走了,你的回忆与感情还在,总要自己亲手处理,却总是软禁容易赶走难。


直至宝贝窝在酱缸里养出蛆虫,也如“文革”的后遗,不着痕迹的歪理,无色无臭地入心洗脑。别说赶的办法,连拿起扫帚的意识,怕也要别人来送。


所以,那句人生哲语,我想改为:“这世上有太多东西是别人抢不走的,却有更多的东西是自己赶不走的。”



秋日


(R.S.托马斯/作,张文武/译)


不会永远这样:

没有风,最后的几片

叶子为树的肩膀

添上勋章,为树枝的袖口

添上金黄色;一只鸟儿


在草地的镜子中精心装扮着。

从白天的杂务中抬起头来,停上一会儿,

让心为这明亮的景色

拍下照片,藉着它

抵御漫漫寒冬中的心。



A Day in Autumn


It will not always be like this,

The air windless, a few last

Leaves adding their decoration

To the trees’ shoulders, braiding the cuffs

Of the boughs with gold; a bird preening


In the lawn’s mirror. Having looked up

From the day’s chores, pause a minute,

Let the mind take its photograph

Of the bright scene, something to wear

Against the heart in the long cold.


R.S. Thom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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