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Easy Go

《「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橫跨近30年,13場關於愛、自由、人生及法律的對話》


Listen Later

.邀訪來賓: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兼任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 林志潔
“We are different, We are one.”
金斯伯格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第二位大法官,《「我反對!」不恐龍大法官RBG第一手珍貴訪談錄》是作者羅森與金斯伯格一系列對談實錄。本集邀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特聘教授林志潔,來談談這本書結構特殊之處是作者羅森金斯伯格的訪談對話,每一章在訪談對話之前,則是作者對該章主題背景與論述分析,這樣的書寫方式在閱讀上有何特殊之處?
金斯伯格與性別平權:
一、打破男主外女主內: 她同意一名男性法律助理Post可以彈性上班,因為白天要照顧兩個小孩,讓太太可以應付工作。RBG認為,父親們為照顧孩子擔起同等責任的時候,就是女性真正獲得自由的時候。這是不是也反映到,她認為對於女性的優厚法律政策,應該擴大到男性?1986年她提替代方案 家庭與醫療假法,讓男女都可以享有育嬰服務。
二、 九個女性大法官才夠:她認為越多女性進入體系,女性的生命經驗可以討論注入不同的面向。是否反映出,在司法體系男性中心?女性經驗的缺乏可能影響如何看待判決?
三、 本集訪談將討論三個跟性別有關的訴訟案:1973羅訴韋德案(關於墮胎,隱私權還是女性平等權) 2015好必來案(雇主不因自身的宗教信仰,而不提供女性員工避孕補貼) 維吉尼亞軍校案(只招收男性違憲) 這些訴訟案,現在看來都很有前瞻性,是否也反映RBG所主張的消除無意識偏見?
四、#metoo:RBG對此,強調無論是對指控者或被指控者,正當的法律程序的重要。而就法律而言,那些原來保護弱勢性別的法律,原本專屬女性的特殊福利,應該擴及男性。但卻引來其他女性主義者的批評。 如今如何看待這件事?
五、RGB提到(p16),哈倫大法官對於違憲法律的辦法有兩種:一是擴大應用,二是宣告失效。(當某條法律因偏袒特定族群而違憲)。回到台灣的同婚法案,似乎不是走這兩條路,而是制定專法。如何解讀?
官網收聽
Apple Podcast
教育電台性別平等Easy Go
...more
View all episodesView all episodes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

性別平等Easy GoBy 教育廣播電臺


More shows like 性別平等Easy Go

View all
從前從前 by 童話阿姨

從前從前

403 Listeners

哈哈日記 by HahaTai 哈哈台

哈哈日記

15 Listeners

阿路八 by 路嘉欣x趙逸嵐

阿路八

30 Listeners

重新路一段 by 勸世女孩

重新路一段

42 Listen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