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加福音 12:13-21
12:13 众人中有一个人对耶稣说:“夫子,请你吩咐我的兄长和我分开家业。”
12:14 耶稣说:“你这个人,谁立我作你们断事的官,给你们分家业呢?”
12:15 于是对众人说:“你们要谨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贪心;因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
12:16 就用比喻对他们说:“有一个财主,田产丰盛,
12:17 自己心里思想说:‘我的出产没有地方收藏,怎么办呢?’
12:18 又说:‘我要这么办:要把我的仓房拆了,另盖更大的,在那里好收藏我一切的粮食和财物,
12:19 然后要对我的灵魂说:灵魂哪,你有许多财物积存,可作多年的费用,只管安安逸逸的吃喝快乐吧!’
12:20 神却对他说:‘无知的人哪,今夜必要你的灵魂,你所预备的要归谁呢?’
12:21 凡为自己积财,在 神面前却不富足的,也是这样。”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我们大概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一群人正在谈论一些非常“高大上”的事情,突然有一个人插进来接上话茬,乍一听似乎接的近于“无缝”,但细一琢磨却不仅完全是另一个意思,而且还“土得掉渣”,于是大煞风景,以致整个现场的气氛都为之尴尬。今天要分享的这一段经文,就有点这意思。
这段经文是“路加福音”独有的。当时,主耶稣正在教训门徒和在场的众人有关在人前认主、亵渎圣灵的罪、以及在官长面前如何说话等与信仰、属灵争战、永生有关的事,都是属灵的大事。但这个接过话茬的人却是请求主耶稣去为他主持分家,一听就是属世的小事。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显得很不协调。但主耶稣却也没有置之不理或不耐烦,反而借此开启了另一个与贪心、财富有关的属灵教训,将现场的气氛转回,叫众人——包括这个眼目向下尚未抬起的人——继续注目在天上。
毫无疑问,这段经文的重点在主耶稣的回应:前半直接针对这个来“认主”的人,后半针对一个无知的财主,这两人之间有什么关联呢?
“认主”的人
这个人是为争财产而来“认主”的。他大概是与兄长住在一起,但显然不想继续这样,于是想找个人主持分家,并且想多分得一些。犹太人的长子可以多得一份,这个人尽管不是长子,但显然不甘心。这有点像后面浪子比喻中的那个小儿子,只不过后面那个更为不堪,竟毫不掩饰、毫无羞耻地去要求父亲。
请拉比主持分家或调解民事纠纷是当时的惯例。因为拉比们既精通律法,又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威望,是主持公道的合适人选。拉比们通常都比较愿意参与这类事务,但主耶稣却非常干脆地回绝了这个人。这并不表明他的要求不正当,也不表明主耶稣不关心人的日常生活,不食人间烟火。当追随主的四千人要散去的时候,主顾念他们没有什么吃的了,在回去的路上定会困乏,于是行神迹喂饱众人才打发他们走。主顾念我们的软弱,不仅仅是灵里的,也包括身体上的。但主回绝这个人,是因为主并非一般的犹太拉比,乃是那位独一无二的先知——他不是为调解家庭纠纷而来,甚至不是为一般性教导律法而来,而是为传福音、施拯救而来!当年众人因见神迹而寻找主时,主就曾对彼得和他的同伴说:“我们可以往别处去,到邻近的乡村,我也好在那里传道,因为我是为这事出来的。”(可 1:38)后来又曾对彼拉多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约 18:36)主耶稣不仅深知自己的使命,而且对此一心一意,不愿意、也不可能把宝贵的时间和精力浪费在这些日常琐事上。这些事可以找其他的拉比,但主却要一心传道,因为主离世的日子已经很近了。
这也提醒我们,智慧人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就在于能清楚地分辨事情的轻重缓急,从而将有限的时间、精力、资源投入到最要紧的那些事情上,而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在枝节上消耗太多。人生毕竟是非常短暂的,荒废不起。尤其是当你领受了特别的使命或异象时,就更不能因琐事或干扰而分心。尼希米非常清楚,修城墙就是那时代以色列人最重要、最紧迫的使命,所以必须一鼓作气,全力以赴。我们也一样,既然还在“山上之城”的异象之路上,就当持守到底。一般而言,属灵的事重于属世的事,神家的事重于个人的事,永生的事重于当下的事。你能分得清吗?肯为此调整自己吗?如果你知道眼下对你最重要的是什么,那就集中精力办好这些事,然后再办其他的事,或者交给其他更合适的人去办。
这个人来找主耶稣,说明他至少认主耶稣为拉比,是值得信赖、德高望重之人。但这样的认识合适吗?联系当时正在谈论的话题,就知道显然是远远不够的。不错,他确实是一个在众人面前认主的人,但却完全不符合主说的意思,因为他所关注的不过是今生属世的事务,而不是永生属灵的事;眼光注视在地上,而不是在天上。这个人根本就没听见主正在教训什么,也没用心思听,满脑子想的都是他分家、争财产的那点事。也许他费了不少力气才挤到主面前,但一开口却显出其属灵状况的贫乏。他真的还不认识主,只看他为普通的拉比;也不关心真正重要的事,只想争夺眼前那一点点物质利益。他一点都没有意识到所认的这一位,是唯一能拯救人、改变他生命的那一位。有机会亲身站在主面前,亲耳聆听主的教诲是多么难得的啊!但这个为世事缠累的愚昧人却错失了这宝贵的机会。但愿主耶稣随后的严厉责备,能触动他的心灵。
不幸的是,我们不常常也是这样愚昧吗?我们到主面前所求的多是什么?眼目所聚焦的是天上还是地下?心心念念的又是什么呢?我们之所以不能或不肯一心一意跟随主,岂不是因为世事的缠累太多了吗?不是说地上的事不该关心,但若只关心这些,甚至被其辖制,就与一个基督徒太不相称了。求圣灵开启我们:“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 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约一 2:15-17)
更糟糕的是,这个人还是因贪心而来。分家也许是正当的,必要时请人居中主持也没有什么不妥,但存着贪心就完全是另外一码事了。不知道这个人为什么认定主耶稣是合适的人选?因为按着主一贯的行事为人,是决不会不公道的。想通过主而谋求私利,满足自己的贪心,真是找错人了。大概他认为是兄长想占他的便宜吧。这也是主断然拒绝他的原因之一,因为“审判全地的主岂不行公义吗?”(创 18:25)
贪婪就是一心想要得到自己所想要的东西,并以此为满足。圣经视贪婪为重罪,使徒保罗在给提摩太和以弗所教会的信中分别写下这样严厉的话:“贪财是万恶之根。有人贪恋钱财,就被引诱离了真道,用许多愁苦把自己刺透了。”(提前 6:10)以及“有贪心的,就与拜偶像的一样。”(弗 5:5)十诫的第一诫就是禁止拜偶像,将贪婪与拜偶像列为同类,可见其严重程度!我们常常对此不以为意,觉得没这么严重。但仔细一想,多少罪都是因贪心而起啊!夏娃不就是因为“见那棵树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的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有智慧,”(创 3:6)起了贪心,从而酿成无可挽回之大祸的吗?我们身边因贪心而受骗上当的不是很多吗?我们万不可不察,一旦起了贪心,就要及时悔改,切莫因轻视而放纵,以致无法收拾。
贪婪的范围很广,不仅包括钱财、权力、名声等常见的,甚至可能包括人、以及属灵恩赐等不常见的。贪婪的程度也有不同,并且会因人、因时、因事而变化。贪心也必定导致永不满足,于是引起一系列的犯罪。为此,十诫的最后一诫特别禁止:“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出 20:17)一旦某个人或某样东西导致你觉得非得到不可,那就是贪心发动了。来的这个人一心想分家,而且要多得,“分家与争财产”就成为他的偶像了。来到神子面前,心里却正拜着另一个偶像,实在太悲哀了!主耶稣一眼就看穿了他,不仅将其真实的内心表露在众人面前,也借此提醒并警戒在场的门徒和众人。
贪婪的本质是不以神为满足,反而在神以外寻求替代物。作为基督徒,我们都清楚这将带来什么后果。底马一直追随保罗,最后却因“贪爱现今的世界”而跌倒,实在令人惋惜!来自世界的诱惑很大、很多,稍不留意就可能被掳去了。即便信主多年,或是曾经得胜,也不保证今后就不失脚。主啊!求你使我们只以你为满足,再不寻求其他。
这个人的眼目是向下的,也是短视的,只注视着眼前看得见的世界,却不肯抬头望天;只寻求人间的拉比,却错失了生命的救主。主告诫他“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丰富”,不也是在提醒我们吗?生命的丰盛在乎财产的多少吗?在乎你今世所拥有的吗?答案似乎很简单,但你真的有这样超越的眼光吗?这是有关价值观的问题,因此就是与生命的更新与改变直接相关的,“重生”在今世主要就通过这些方面体现出来。“诗篇”73篇中,诗人就受到这样试探,几乎跌倒:“看哪,这就是恶人;他们既是常享安逸,财宝便加增。我实在徒然洁净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无辜。”(诗 73:12-13)但诗人很快就因注目在天上、因神的同在而羞愧,并胜过了试探:“等我进了 神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你实在把他们安在滑地,使他们掉在沉沦之中。”(诗 73:17-18)我们“若靠基督只在今生有指望,就算比众人更可怜。”(林前 15:19)但愿我们都能像诗人一样,凭信心超越今世的有限,生命更新而变化,在地就能得享永世的无限。
无知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