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死相的依據出於《入行論》:
「何時赴寒林,他骨及我身,
同屬壞滅法,於彼作等觀。」
意為別人死後送到寒林去的骨頭和我現在自身的骨頭,我應不加區別地平等看待。寒林中的枯骨曾經與我現在的身體一樣,都是為死者生前所珍愛的。印度那些大成就者手執的腿骨和顱骨,不是為了恐嚇和威脅他人,而是為了憶念死相。原在某人頭內的那個顱碗,本是那人極其珍愛的頭顱,用手指戮他腦袋時,他也會呼疼的。
如果你是一介貧僧的話,當設想自己的房間將變得空空如也,有人將搬進來住。他們會議論說,你已去世多少天了。自己身上的法衣也將穿在別人身上,那人會說:「我買的這件法衣是已故某某的。」我們現在未能受用的物品、衣服,總有一天會被別人買去使用。這些東西就像嘉卻‧格桑嘉措說的那樣:「富樂圓滿屆時定捨如喜借貸之莊嚴」50,這一切都只不過是暫時借來用的罷了。
如果我們想像不出自己死亡情景,也可以到別人死去的屍身前觀看。這一教授是不可能觀不起來的。當我們見到捆屍用的馬蘭草繩時,怎會不感到害怕?這是肯定會使我們恐懼的,問題只怕我們不去思考而已。
如果想到連一件法衣都沒有穿壞前人就會死,我們將意識到生命是多麼的短暫,這是《教誡王經》中所說的。此外,我們當時常思惟《夏瑪爾道次第》51中所述的無常修法,作為防止受用豐衣、美食時生起驕慢的對治。例如,當我們見到自己的衣服等受用物時,應想:…這些東西現在似乎為我所有,但總有一天會被別人轉手販賣。
「現在這個身體我雖然百般呵護,但總有一天會變成屍體,讓人看到就害怕,碰到就噁心。」以及被繩索捆起來等種種情形。此外,我們當設想剩餘的糌粑被用來作超薦供養,及上師在枕邊作「中有開示」等情景。自己的頭蓋骨等也可能被人拿走,別人將議論說:「這是某某的頭蓋骨,貨色怎麼樣?」這一天必定會到來。所以,我們一定要在這些事情發生之前努力修法,以保證自己將來能心無懊悔。
(至於「死無常」證德在心中生起的標準,帕繃喀大師說,我們應該有像格西喀惹巴一樣的態度。然後大師又約略重述了一遍上述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