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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气之动也。有消长往来之形。故卦象有对反分合之别。以八卦
之分阴阳。不过两类。而乾坤主之。震坎艮属阳。巽离兑属阴。此易
见者也。而离象日且可代干。坎象月。且以代坤。则前之阴者为阳。
阳者为阴矣。岂非气有消长。象有往来。数有乘除。卦有升降乎。故
阴者乐阳。其体阴者其用阳。阳者乐阴。其体阳者。其用阴。此一定
不易者也。盖先天之气。至后天而变。变则用殊。其因于动也。动则
变见。不动不变。则用不彰。而无所分于阴阳。既动既变。则用以明。
而阴阳之象。不复浑沦。阴阳之途。亦随迁易。此皆生成之例。造化
之源。有必至者也。故阳卦多化于阴。阴卦多化于阳。进则变矣。退
则复矣。其迹可求于象。其行可见于序。其至可审于位也。虽为卦
八。其变化可无穷焉。此固圣人体察入微。征考有自。盖能明河洛
之象。阐太极之形。推之而不差。用之而不忒也。夫河洛之数。阴阳
相对。奇偶相生。皆示物之所生化。气之所流行。而明天下之大本
者也。故卦象之。以画示其数。以卦成其名。虽气不可见。而数之多
少可计也。虽物不可形。而卦之大小可名也。故立卦而万物万事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0
皆自卦中出。天地尚不外是。况其下者乎。故卦者卦也。言以一而
卦众也。悬则以测物。谓之卦。卦立。则物物事事皆得依则以测之。
故能周知无穷。
八卦之序。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自干至震。自
巽至坤。分为左右。而仍成圆形。以二气之往来相续。循环无已也。
乾坤对列。六子成行。以明阴阳之有所属。而升降之有次也。故一
二三四之序。乃位次也。必求于象之变化。始见气之进退。如自下
而上。则震者坤所变。自上而下。则巽者干所化。其序不同。亦相当
也。盖阴阳二者。往来不已。初非泥于一地也。升降有时。初非限于
一日也。故时位不同序。升降往来不同道。消长进退不同途。各以
所宜而自至焉。卦象亦如之。故以兑次干。言兑之上既复。即归于
干。以巽随干。言干之初初变。即成为巽。一来一往。一进一退。各有
序也。由兑溯离。可见其升之道。由巽推坎。可见其去之途。其相次
亦有定也。坤之与震艮亦然。不可泥一二之序。而执于一偏。必通
各象之形。而寻其所至。此八卦位序所赅之义。实至精深也。阳之
进者。为阴之退。阴之长者。为阳之消。此易见者也。皆定于三画。故
有多必有少。有减必有加。其象所具。则数之所计也。故坤纳艮之
阳而变震。震之初爻。即干之下。干气初见。坤气即潜。此震卦之象。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1
示由静初动。由阴生阳之机。其象既明。其气亦昭。观其所变。即得
其所示之义矣。不独震也。余卦皆然。故来往有途。进退有道。以成
环行。永无断绝。此始彼终。非真始终也。为便于纪录。谓之始终耳。
如春去夏来。秋往冬至。此一岁之始终。为纪岁也。实则冬去春复
来。日月何尝有所始终哉。彼八卦之交递亦犹是也。故泥其迹则
不达。通其意则皆知。气行无垠。数至有纪。必旁通各象而会归之。
方得圣人立卦之心。与河洛图书相合之义耳。
夫卦之用以测物。必自物之既生始。物物事事所自生成者三。天
地人是也。故卦之爻三。即仿河图中之三五也。然生成必自二气
之合化。孤阴独阳不克生化也。必合阴阳。而后生成之功始见。必
列阴阳。而后事物之情始明。此三爻之卦必重。重而后竟其用也。
亦即河图洛书四方之数。以一阴一阳交合成象之义。故卦之体
三爻。而成用。则六爻也。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仁义。皆二气相
间。以生成事物。而见其情性者也。名之曰道。言物物事事必由者
也。天地人之合。而二气行止于其间。故卦象以六爻分象之。而变
化亦因之生矣。六爻之卦所自成者以此。原夫天下之物事。莫不
以阴阳之从违。为有无生化之本。阴者求阳。阳者求阴。合而有得。
生化无尽。则前之孤独者。至此必偶。而前之三爻者。至此必重。此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2
重卦之立。亦本乎生化自然所至者也。如干之三爻也。无所谓生
成。故无所谓物事。不过以象天之元气而已。若推其生成。象其物
事。则必加其所行止之象。而仿其气之动静。名其数之奇偶。以尽
其生化之用。则三爻之干。即重为六爻矣。动静之所别。行止之所
殊。而后可记可名。不复浑沌。而气之所至。亦悠然见之于数矣。如
干卦既为六爻。已由阳而生阴。奇而成偶。前之三九为奇者。今已
六九为偶。奇之为阳者。今已偶之为阴矣。此孚于二气之妙用。生
化之大则。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盖阳动必生阴。体阳者
用必阴。干虽纯阳之气。若既动矣。亦当生阴。既用矣。必当有阴。不
必其变也。以三爻之重。遂换奇为偶。非爻之变。其数之自易也。干
卦如是。余卦亦然。故体用不同。动静各异。因其异。而气乃见。数乃
明。生成之功。仍得而言。事物之类。乃得而辨。则六爻重卦者。实易
道之本。而言易者所必知者也。
重卦之爻六。因而变化以成六十四卦。即八自乘数也。六爻之变
为三百八十四爻。因而变化以成四千九十六。即六十四之乘数。
皆自变出。故六爻重卦。为极卦之变。而穷象之用也。伏羲之初创
时。由八卦之三爻。易为六爻。八卦之用以见。由六爻之变。成六十
四卦。而八卦之变以明。若再推之。则变者愈多。为用愈广。其所以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3
测事物者。亦无尽矣。故卦之体止于八。而变则无尽。则由于六爻
之重卦也。其所仿者。河图之数。易为洛书。二气分合。化成万类。皆
以数之变。而象以成。类以众也。易卦之象。三爻者。阴阳自纯。而六
爻则交错矣。三爻者。生化未见。而六爻则分明矣。六爻之卦。系后
天之象。盖气已动。而形亦成。数已繁。而用亦广。非复单纯之象可
比。则观象以辨物。征数以卜事者。必于爻求之。且必于重卦之爻
求之也。三爻之象天地人也。为数甚简。六爻则天在上。地在下。人
居中。各得二爻。其数已繁。由下而上。地居其始。由上而下。天处其
颠。人在中央。得二气之和。故爻六而气仍二。天气上行。地气下降。
一卦之例。正如八卦之方位图。故干气自初至五。为干之正位。即
九五也。坤气自上至二。为坤之正位。则六二也。阳者阴用。阴者阳
用。阴阳交用者也。故天气下行。而地气上达。人在其中也。卦之有
爻。以纪数也。爻之有象。以明气也。重卦之爻。二气咸备。六爻之用。
八卦俱全。阳奇阴偶。天往地来。故在下为初。在末为上。初以明时
之始。上以纪位之高。皆气之所至。所行。所进。所退也。故卦爻六。而
所象甚多。类虽三。而所用无尽也。
By 地天泰5夫气之动也。有消长往来之形。故卦象有对反分合之别。以八卦
之分阴阳。不过两类。而乾坤主之。震坎艮属阳。巽离兑属阴。此易
见者也。而离象日且可代干。坎象月。且以代坤。则前之阴者为阳。
阳者为阴矣。岂非气有消长。象有往来。数有乘除。卦有升降乎。故
阴者乐阳。其体阴者其用阳。阳者乐阴。其体阳者。其用阴。此一定
不易者也。盖先天之气。至后天而变。变则用殊。其因于动也。动则
变见。不动不变。则用不彰。而无所分于阴阳。既动既变。则用以明。
而阴阳之象。不复浑沦。阴阳之途。亦随迁易。此皆生成之例。造化
之源。有必至者也。故阳卦多化于阴。阴卦多化于阳。进则变矣。退
则复矣。其迹可求于象。其行可见于序。其至可审于位也。虽为卦
八。其变化可无穷焉。此固圣人体察入微。征考有自。盖能明河洛
之象。阐太极之形。推之而不差。用之而不忒也。夫河洛之数。阴阳
相对。奇偶相生。皆示物之所生化。气之所流行。而明天下之大本
者也。故卦象之。以画示其数。以卦成其名。虽气不可见。而数之多
少可计也。虽物不可形。而卦之大小可名也。故立卦而万物万事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0
皆自卦中出。天地尚不外是。况其下者乎。故卦者卦也。言以一而
卦众也。悬则以测物。谓之卦。卦立。则物物事事皆得依则以测之。
故能周知无穷。
八卦之序。干一。兑二。离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自干至震。自
巽至坤。分为左右。而仍成圆形。以二气之往来相续。循环无已也。
乾坤对列。六子成行。以明阴阳之有所属。而升降之有次也。故一
二三四之序。乃位次也。必求于象之变化。始见气之进退。如自下
而上。则震者坤所变。自上而下。则巽者干所化。其序不同。亦相当
也。盖阴阳二者。往来不已。初非泥于一地也。升降有时。初非限于
一日也。故时位不同序。升降往来不同道。消长进退不同途。各以
所宜而自至焉。卦象亦如之。故以兑次干。言兑之上既复。即归于
干。以巽随干。言干之初初变。即成为巽。一来一往。一进一退。各有
序也。由兑溯离。可见其升之道。由巽推坎。可见其去之途。其相次
亦有定也。坤之与震艮亦然。不可泥一二之序。而执于一偏。必通
各象之形。而寻其所至。此八卦位序所赅之义。实至精深也。阳之
进者。为阴之退。阴之长者。为阳之消。此易见者也。皆定于三画。故
有多必有少。有减必有加。其象所具。则数之所计也。故坤纳艮之
阳而变震。震之初爻。即干之下。干气初见。坤气即潜。此震卦之象。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1
示由静初动。由阴生阳之机。其象既明。其气亦昭。观其所变。即得
其所示之义矣。不独震也。余卦皆然。故来往有途。进退有道。以成
环行。永无断绝。此始彼终。非真始终也。为便于纪录。谓之始终耳。
如春去夏来。秋往冬至。此一岁之始终。为纪岁也。实则冬去春复
来。日月何尝有所始终哉。彼八卦之交递亦犹是也。故泥其迹则
不达。通其意则皆知。气行无垠。数至有纪。必旁通各象而会归之。
方得圣人立卦之心。与河洛图书相合之义耳。
夫卦之用以测物。必自物之既生始。物物事事所自生成者三。天
地人是也。故卦之爻三。即仿河图中之三五也。然生成必自二气
之合化。孤阴独阳不克生化也。必合阴阳。而后生成之功始见。必
列阴阳。而后事物之情始明。此三爻之卦必重。重而后竟其用也。
亦即河图洛书四方之数。以一阴一阳交合成象之义。故卦之体
三爻。而成用。则六爻也。天有阴阳。地有柔刚。人有仁义。皆二气相
间。以生成事物。而见其情性者也。名之曰道。言物物事事必由者
也。天地人之合。而二气行止于其间。故卦象以六爻分象之。而变
化亦因之生矣。六爻之卦所自成者以此。原夫天下之物事。莫不
以阴阳之从违。为有无生化之本。阴者求阳。阳者求阴。合而有得。
生化无尽。则前之孤独者。至此必偶。而前之三爻者。至此必重。此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2
重卦之立。亦本乎生化自然所至者也。如干之三爻也。无所谓生
成。故无所谓物事。不过以象天之元气而已。若推其生成。象其物
事。则必加其所行止之象。而仿其气之动静。名其数之奇偶。以尽
其生化之用。则三爻之干。即重为六爻矣。动静之所别。行止之所
殊。而后可记可名。不复浑沌。而气之所至。亦悠然见之于数矣。如
干卦既为六爻。已由阳而生阴。奇而成偶。前之三九为奇者。今已
六九为偶。奇之为阳者。今已偶之为阴矣。此孚于二气之妙用。生
化之大则。莫之为而为。莫之致而至者也。盖阳动必生阴。体阳者
用必阴。干虽纯阳之气。若既动矣。亦当生阴。既用矣。必当有阴。不
必其变也。以三爻之重。遂换奇为偶。非爻之变。其数之自易也。干
卦如是。余卦亦然。故体用不同。动静各异。因其异。而气乃见。数乃
明。生成之功。仍得而言。事物之类。乃得而辨。则六爻重卦者。实易
道之本。而言易者所必知者也。
重卦之爻六。因而变化以成六十四卦。即八自乘数也。六爻之变
为三百八十四爻。因而变化以成四千九十六。即六十四之乘数。
皆自变出。故六爻重卦。为极卦之变。而穷象之用也。伏羲之初创
时。由八卦之三爻。易为六爻。八卦之用以见。由六爻之变。成六十
四卦。而八卦之变以明。若再推之。则变者愈多。为用愈广。其所以
上经2-伏羲六十四卦讲义-33
测事物者。亦无尽矣。故卦之体止于八。而变则无尽。则由于六爻
之重卦也。其所仿者。河图之数。易为洛书。二气分合。化成万类。皆
以数之变。而象以成。类以众也。易卦之象。三爻者。阴阳自纯。而六
爻则交错矣。三爻者。生化未见。而六爻则分明矣。六爻之卦。系后
天之象。盖气已动。而形亦成。数已繁。而用亦广。非复单纯之象可
比。则观象以辨物。征数以卜事者。必于爻求之。且必于重卦之爻
求之也。三爻之象天地人也。为数甚简。六爻则天在上。地在下。人
居中。各得二爻。其数已繁。由下而上。地居其始。由上而下。天处其
颠。人在中央。得二气之和。故爻六而气仍二。天气上行。地气下降。
一卦之例。正如八卦之方位图。故干气自初至五。为干之正位。即
九五也。坤气自上至二。为坤之正位。则六二也。阳者阴用。阴者阳
用。阴阳交用者也。故天气下行。而地气上达。人在其中也。卦之有
爻。以纪数也。爻之有象。以明气也。重卦之爻。二气咸备。六爻之用。
八卦俱全。阳奇阴偶。天往地来。故在下为初。在末为上。初以明时
之始。上以纪位之高。皆气之所至。所行。所进。所退也。故卦爻六。而
所象甚多。类虽三。而所用无尽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