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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盾公司是首家第三方医疗评估机构,为客户提供第三方医疗评估服务,判断诊疗是否规范、合理、合法。我们为客户提供医疗评估服务、医疗诉讼服务、及专家辅助出庭服务。官方网站:www.yidunjk.com。... more
FAQs about 医锤定因:医疗知识汇编:How many episodes does 医锤定因:医疗知识汇编 have?The podcast currently has 258 episodes available.
August 28, 2018医疗案件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去法院起诉医院了吗?医疗案件过了诉讼时效,就不能去法院起诉医院了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期限。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因此现在医疗案件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但是在和患者朋友的交流过程中,许多患者会问到,他的案件超过诉讼时效了,就不能去法院起诉吗?我们先从一个案例谈起。 之前有一位患者在2016年的1月发生了医疗纠纷,但是直到今年的4月份才去法院起诉,法院受理了他的案件,后来和我交流的时候,他曾经向我提到这个问题,当时我告诉他这个案件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但是法院依然受理了他的案件,他也是感觉很诧异,于是问我为什么明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还会受理呢? 听完他的问题我才知道,他是对于民法上的诉讼时效规定有所误解。可以说,许多当事人在没有仔细看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之前,都会从字面上认为,只要案件超过了诉讼时效,他的案件就没有希望了,就不能去法院起诉了。其实不然,他们出现这种误解的原因在于,他们对于案件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还不是很清楚。 其实,关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法律效果,法律上已有明确的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这个条文的意思就是,即使诉讼时效届满,也不意味着权利人的权利消灭,而是义务人享有了时效的抗辩。所谓时效的抗辩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仍然应当受理,只不过如果义务人向法院提出时效的抗辩,那么法院就会驳回权利人的诉讼请求。通俗一点来讲就是,假如你超过了时效去起诉,只要对方同意履行,就不能再以超过诉讼时效来进行抗辩,案件应当正常审理。 回归到之前的那个案件,患者虽然超过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但是对方医院同意履行义务的,那么案件就应当正常审理。这给我们患者朋友们的启发就是,假如案件超过了诉讼时效,也不是不能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只要对方医院不提出时效的抗辩,那么患者的权利仍然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假如对方医院提出时效的抗辩,那么就法院就有可能驳回诉讼请求。所以,超过诉讼时效可以去试一下,能不能受到法院的保护关键在于对方是否提出时效的抗辩。 综上,如果案件超过诉讼时效,患者仍然可以去法院起诉,只要医院不提出时效的抗辩,患者的权利仍然受到法院保护,因此,假如超过诉讼时效,患者仍然可以一试,或许权利也能受到法院的保护。 本文作者:北京医盾...more5minPlay
August 27, 2018治病需要花钱,医疗案件维权也需要花钱昨天是周末,有一个特别着急的患者家属联系到我们的客服人员,我本不在家,接到通知之后立马赶回家中,给他回了电话。他说他母亲发生了医疗纠纷,认为医院操作不当造成母亲肺栓塞,目前已经转院治疗。他想知道医院是否有过错以及应该怎样维权。 听完他的描述,我明白了他的疑问所在,首先,他自己并不懂医,只能根据母亲发生了损害结果猜测医院可能有过错,但是也不能确定有哪些过错;其次,他也不懂法律,他不知道应该采取何种维权方式。 基于以上他的两点疑惑,我给他的建议是先进行医疗评估,再选择维权方式。为什么这样建议?因为维权也是有顺序的,不能一上来就去诉讼,因为我们也不知道这个案件到底有没有希望打赢,值不值得打,所以得先进行大致的判断,否则可能一开始盲目去诉讼,结果却是医院没责任,那么为了诉讼所付出了金钱和精力就白白浪费、得不偿失了。 先进行医疗评估,将病历交给专业的医学专家进行分析,从中判断出医院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与患者的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医院的责任比例大致是多少。这样以来对于患者来说,一方面可以知道他的案件是否有必要去诉讼,另一方面也能够知道医院具体的过错是什么,可以帮助他维权。 然后选择维权方式,目前来说,维权方式大概有三种:一是自行与医院和解;二是通过医调委进行调解;三是去人民法院起诉。选择一个好的维权方式对于维权也是至关重要,但是如何选择呢?一般情况下,发生医疗纠纷争议后,大多数都是先与医院协商和解,如果能够解决纠纷,当然是再好不过了,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很难达成和解。因此大多数患者只能在调解和诉讼两种方式里选择,经过医疗评估之后,我们可以更清楚我们应该选择何种维权方式。假如医院的责任比较小,那么可能就没有必要去诉讼,因为诉讼的成本也很高,或许通过去医调委调解才是更合理的解决方式;假如医院的责任比较大,那么就可能需要通过诉讼来维权了,这也正是为什么我建议他先进行医疗评估再选择维权方式的原因。 听完我的讲解,他也是相当认可,就着急的准备把病历材料电子版发给我们看看,可是我说评估是需要一定的费用的,听完之后,他说那他再考虑考虑吧。我想说的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治病需要花钱,医疗案件的维权也需要花钱,所以即使我们能够给患者提供一些咨询服务,但是进行医疗评估也是需要成本的,因为现在在北上广请医学专家的费用也实在是太高了,所以不支付一定的费用,专家也不会帮忙分析病历。 治病要花钱,进行医疗评估要花钱,请律师也要花钱。医疗案件的维权成本确实是太高了,所以只有把有限的钱用对地方,按照顺序一步步来维权,这样才能以最小的成本获取维权最大的利益。 本文作者:北京医盾...more5minPlay
August 27, 2018这种医疗案件即使胜诉了,又有何意义?这种医疗案件,即使胜诉了,又有何意义?不知患者朋友们有没有听说过这些事情,发生医疗纠纷后去法院起诉,最后虽然胜诉了,法院判决医院承担轻微责任,赔偿了一万元,可是他光请律师就花了三万元,这样以来,一个案件打下来,反而损失了两万,这种医疗案件即使胜诉了,有何意义?还有些患者直接去起诉,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加起来花了好几万,最后却败诉了,那这个案件去打官司又有何意义? 诉讼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后一道途径,但是也不一定是最合理的途径,如何维权也要因人而异,在决定诉讼之前一定要衡量,这个案件是否有必要去诉讼?能获得多少赔偿?诉讼的成本是多少等等。 我们之前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件,一位北京的癌症晚期的患者去医院治疗,在治疗过程中不幸去世,医院方面有一些小过错。但是患者家属对于死亡结果不能接受,直接将医院起诉了,然后经过开庭,司法鉴定,法院判决医院承担轻微责任。赔偿的金额还不到两万。判决结果下来了,医院承担责任了,可是患者家属却并不怎么欣慰。她请律师就花了三万多,还不包括为了打官司花费的其他零零散散的费用,这对于本身花了很多医疗费的患者家属又是雪上加霜。听到这样的结果,我也感到很悲哀,虽然案件胜诉了,但是结果却很不好。我在想,这样的胜诉又有何意义?一场官司打下来,却没有赢家。 为了避免以上的情况发生,我们建议患者朋友在诉讼之前得考虑清楚,要不要去打官司,有没有必要走诉讼程序。那么如何才能判断是否需要诉讼,应该如何维权呢?我们建议是在诉讼之前进行医疗评估,将病历给专业的机构或者医学专家进行分析,判断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存在哪些过错,与患者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以及医院大概能够承担多少的责任。这样以来,假如判断出医院的责任比较大,经过权衡之后,发现去诉讼最后获得的赔偿大于维权的支出时,那么患者们此时就可以放心的去进行诉讼,按照法律程序来,最后获得一定的赔偿;假如判断出医院的责任比较小,发现最后赔偿的金额可能还没为了诉讼花的钱多,那么就该考虑还要不要起诉了,其实想这种责任比较小的情况,去医调委调解也不失为一种更好的解决方式,一方面避免了诉讼的成本,另一方面医院也更容易达成和解,更好地解决医患纠纷,缓和医患矛盾。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应该知道,有时候去法院起诉,即使胜诉了,最后的结果也未必一定对患者有利,所以在诉讼前进行医疗评估至关重要。虽然诉讼确实是一种比较好的方式,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因此,选择一种好的维权方式才能真正算得上维权成功。本文作者:北京医盾...more5minPlay
August 23, 2018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医院为什么不愿和你和解?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医院为什么不愿和你和解? 其实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许多患者一开始并不是一定要去法院起诉,他们也知道诉讼成本高、周期长、专业性强,有时候也想通过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但是在实践当中,大多数情况下,医院方面都要求患者走法律程序,并不愿意和解,这是为什么呢? 据我和许多当事人沟通之后了解到,医院对面对于数额比较小的赔偿还是愿意和解的,大多数是在一万元以下,但是对于超过一万元的,一般都是拒绝和解,要求患者走法律程序,该起诉起诉,该鉴定鉴定,法院怎么判,医院怎么赔。医院把纠纷引入到诉讼程序,无非是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关于赔偿数额,医患双方很难达成一致,所以很难和解有些医疗纠纷发生之后,医患双方都不知道大概医院有多少责任,大概应该赔偿多少钱,在实务中一般都是患者来提出赔偿金额,但是其实患者也是不懂医的,也不知道医院的医生有多大的过错,所以他们也不能确定大致能赔偿多少钱,但是为了不亏,往往都是往高了提,我之前曾经遇到过一个手指受伤的案件,患者要求医院赔偿100多万的。但是医院如果认为价格太高,他们是不能接受的,所以他们也只能借助法院,只按判决结果赔偿,不接受高额赔偿的和解。 第二、有些医院的责任人怕承担责任,所以不敢自己和解据我们了解,其实有些时候,医院也知道自己在诊疗活动中有一些过错,患者提出的赔偿金额比较合理,但是他们仍然还是不愿意和解。这是为什么?因为我们知道,如果医院对患者进行了赔偿,那么其实就是自己认了存在过错,那么对于相关责任人,在医院内部也是要承担责任的。所以他们就让患者走法院途径,他们认为自己认的话责任比较大,法院判的话那是法律的规定,在医院内部责任相对来说比较小一些。 医院不愿意和解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其实也有许多不利影响,举个简单的例子,假如发生一个医疗纠纷,按照可能应该赔偿三万元,假如达成和解,纠纷解决了,患者得到三万赔偿;但是假如医院不同意和解,去了法院,法院判决医院赔偿三万,那患者此时虽然得到三万赔偿,但是他为诉讼所花费的可能远远不止三万,那么这样即使胜诉又有何意义呢?患者胜诉了,医院钱赔了,可是在诉讼过程中的时间,金钱成本都花费了许多,在这种情景下没有赢家,双方都付出了不小的代价,纠纷虽然解决了,但医患矛盾仍然无法缓和。 因此,我们建议,如果是比较轻微、争议不大的医疗案件,医患双方应该尽量达成和解,这样一方面能够节约医疗纠纷双方维权的成本,缓和医患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也能够避免国家司法资源的浪费。如果是争议比较大的、不能和解的案件,该走法律程序也要按照法律程序来,这样以来就能最大程度上解决医疗纠纷,缓和医患之间的矛盾。本文作者:北京医盾 ...more4minPlay
August 22, 2018谈谈医疗评估在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价值谈谈医疗评估在处理医疗纠纷中的价值每次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患者问我们怎么解决,要不要去法院起诉,我们都没有直接给出答案,而是建议患者们先去就其案件进行医疗评估,大致上判断一下医院的过错以及责任程度,然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起诉。很多患者会问我:诉讼之前为什么要进行医疗评估?医疗评估由法律效力吗?评估和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吗?为了解决患者朋友们的这些问题,我们今天就来给大家深入介绍一下医疗评估服务的价值。 一、什么是医疗评估?医疗评估是根据国家相关疾病诊疗规范、用药指南、专家疾病共识、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由相关领域的医学专家,基于患者病历材料进行的诊疗行为评估,判断医院诊疗行为是否规范、合理、合法: 二、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为什么要做医疗评估?很多患者朋友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都会问我:这个案子如何解决?我能不能起诉?我的回答是:你可以去起诉,但是我建议你先做医疗评估。为什么要做医疗评估? 我们都知道,其实很多患者在出现损害结果之后,都会习惯性认为是医院的过错导致的,所以他们可能就想直接去起诉追究责任,其实事实并不是这样。因为患者不懂医,他们并不清楚医院到底有没有过错,只能凭借直观的感受认为医院有问题,假如医院没有过错,那么就得承担诉讼的风险。因为我们也知道,诉讼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并且诉讼费、律师费、司法鉴定费加起来也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假如医院没有责任或者责任比较小,那么诉讼下来的结果可能是得不偿失的。 三、医疗评估有没有法律效力?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要弄清楚医疗评估的价值是什么,一方面在诉讼之前,医疗评估可以帮助患者大致判断医院的过错、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另一方面是在诉讼过程中,医疗评估可以帮助患者进行举证,判断医院的过错和因果关系,帮助患者及其律师在法庭和司法鉴定听证会上完成举证。因此,医疗评估是站在患者的角度帮助患者进行诉讼,其实相当于患方的观点,虽然没有法律上的效力,但是对于维权来说也是至关重要的。 四、医疗评估和司法鉴定有什么区别?其实从本质上来讲,二者的内容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通过病历对诊疗行为进行分析,判断医院的过错、因果关系和过错参与度,但是二者还是有一些差别。医疗评估无论是在诉讼前还是诉讼中都能做,但是司法鉴定只能去法院起诉之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不接受个人委托。另外,从证据属性上来讲,医疗评估属于民诉法上当事人陈述,但是司法鉴定结果属于民诉法上的鉴定意见。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相信患者朋友对于医疗评估的价值以及与司法鉴定的区别有了一个更加深入的了解,在这里,我们还是建议患者们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不要立即去起诉,还是先做一个医疗评估判断一下医院的过错,一方面能够规避盲目诉讼的风险,另一方面也能更好的进行举证,最终取得维权的成功。本文作者:北京医盾...more5minPlay
August 21, 2018医学会的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你知道吗?医学会的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你知道吗?医学会的鉴定都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吗?医疗损害鉴定都是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吗?目前法院在医疗损害案件的审理当中,遇到有医学专业性问题时,均是委托鉴定机构做鉴定,但是长期以来,我国的鉴定存在双轨制,一个是医学会的鉴定,一个是司法鉴定,这两个机构的鉴定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内容上,都有着相似的地方,今天我们就来为患者朋友们弄清楚这两个鉴定的区别。 一、医学会不仅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也进行医疗损害鉴定在患者的眼中,对于医学会应该是不陌生的了,每次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可能都想去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在医患纠纷诉诸法院之前,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患双方都有权就诊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申请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也就是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由医学会进行的。但是,可能很多患者不知道的是,医学会也进行医疗损害鉴定,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上海,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委托医疗损害司法鉴定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申请医疗损害鉴定的,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以外,应由法院依职权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医学会认为无法鉴定,法院可依据《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另行委托具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组织鉴定。也就是说,上海对于医疗损害鉴定,是以医学会鉴定为主,医学会无法鉴定的,可以考虑司法鉴定。由于我国对于医疗案件的鉴定部门没有明确的规定,上海对于医疗案件的鉴定规定是由医学会进行,但是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大多数地方都还是以司法鉴定为主。 二、对于患者来说,医学会的鉴定和司法鉴定应该如何选择鉴定人居于整个医疗损害鉴定的中心,鉴定的结果往往直接影响案件的结果。由于医学会和医院的关系比较特别,因此无论是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是医疗损害鉴定,患者对于其鉴定的结果比较容易产生质疑,难以接受。有人形象的将医学会的鉴定比喻为“老子给儿子鉴定”,因此,其鉴定结果给人的感受就不怎么客观、公正,有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偏向医院。因此,为了消除医疗纠纷当事人对于医学会鉴定的不信任,妥善解决医疗纠纷,目前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对于医疗案件的处理都是选择采取司法鉴定,一方面,司法鉴定作为社会组织,没有行政部门的色彩,是一个中立的第三方,不会偏向任何一方,更为客观公正一些;另一方面,司法鉴定采取个人负责制,即每一位采取司法鉴定的专家都要在最后的鉴定意见上签名,如果当事人对于鉴定意见不满意,可以在法庭上申请鉴定专家出庭质证,在这一点上,医学会采取的是机构负责制,由医学会盖章,没有专家的个人签名。因此,对于患者来说,如果能够选择,那么司法鉴定机构是优先于医学会的。 通过以上的分析与对比,医学会的鉴定和司法鉴定的区别已经很明确了,在这里,我们还是建议大家,发生医疗纠纷后,还是尽量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因为目前来说,为了保证案件结果的客观公正,医学会的鉴定意义已经不大了,除了上海,其他地方基本都是进行司法鉴定。所以,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患者朋友们不必再考虑医学会的鉴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委托司法鉴定。本文作者:北京医盾 ...more6minPlay
August 20, 2018病历造假是个大难题,但请不要怕病历造假是个大难题,但请不要怕 在与患者朋友的交流过程中,大多数问题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容易解决的,但是唯有病历造假,真是让人头疼。每每听到患者朋友说“我发现病历有问题,医院病历造假”,我就感觉情况挺复杂的,因为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医疗损害鉴定的进行乃至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作用,如果病历造假,就会导致无法通过医疗损害鉴定来认定医院的过错。那么如果遇到病历造假的问题,患者们应该如何应对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委托医疗损害鉴定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要求提交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提交的鉴定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当事人更换或者补充相应材料。在委托鉴定前,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 根据上述规定,在委托鉴定前,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如果经过质证,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材料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材料经过质证,当事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人民法院有权决定是否提交鉴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异议不成立的,可以提交鉴定。如果当事人异议对鉴定的进行具有实质性影响,导致鉴定无法进行或者难以取得符合法律规定的鉴定意见的,人民法院有权不提交鉴定。另外,假如当事人有异议的内容需要专门技术确定是否成立,此时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当事人先就异议问题进行相应的鉴定,比如对于病历书写的有关文字笔迹的鉴定或者是电子病历的鉴定。 因此,如果当事人认为病历存在伪造或者篡改的情形,一定要在第一次开庭委托鉴定之前,对病历进行质证。如果经过质证,认为病历不存在造假,那么就会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如果经过质证,法院认为病历确实存在伪造或者篡改的情形,那么就可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推定医院存在过错。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相信患者朋友们已经知道了对于病历造假问题如何应对,但是我还想说的是,关于病历的质证其实也只是发生病历造假后的一个补救措施,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所以只有纠纷发生后第一时间封存病历,才能最大程度上避免病历被篡改或者伪造,晚一步就多一分风险。病历造假虽然是个大问题,但请您不要害怕,维权之路虽然艰辛,但你我一起同行。本文作者:北京医盾...more4minPlay
August 17, 2018医疗案件的维权流程,你知道吗?医疗案件的维权流程,你知道吗?一发生医疗纠纷,有的患者就说,我要去起诉。可是医疗案件的诉讼流程你知道吗?诉讼之前要进行哪些准备你知道吗?诉讼过程中有哪些细节你知道吗?判决出来之后有哪些问题你知道吗?我们维权,也要一步一步的进行,不要盲目。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一下医疗案件的维权流程。 一、一审诉讼前:1、封存病历,进行尸检;诉讼前我们需要做的就是搜集相关的证据,保留好证据材料,在这个过程中,患者需要做的首先就是封存病历,如果发生死亡结果对于死亡原因有异议的,还需要进行尸检;2、进行医疗评估;封存完病历之后,可以将病历材料给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大致判断医院的过错和因果关系以及责任比例;3、委托律师:如果不是特别懂法律,一定要委托一个专业律师,因为医疗案件还是相当专业的,凭借患者个人来诉讼还是相当困难。 二、一审诉讼中:1、病历质证,委托鉴定:第一次开庭的时候,医患双方需要将病历材料提交给法官,然后对于病历进行质证,经过质证之后如果没有疑问,那么就需要委托司法鉴定,选择鉴定机构2、进行司法鉴定听证会;司法鉴定机构收到材料之后,会召开听证会,患方需要专业清晰陈述出医院的过错,双方会有一个简单的辩论3、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4、第二次开庭:司法鉴定结果出来以后,会第二次开庭,这次开庭,原被告双方首先会对司法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如有必要还需要申请司法鉴定专家出庭质证,然后法官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和医患双方的陈述进行判决。 三、一审诉讼后:1、一审判决后,如果患者对于判决结果不服,需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一审判决生效之后或者是二审判决生效之后,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以上就是医疗案件诉讼过程中大概的一个流程了,能够为患者朋友们维权整体上指明一个大致的方向,接下来就需要患者们按照这个流程,抓住维权过程中的细节进行维权,这样一来,维权就能事半功倍了,最后,祝大家都能够维权成功。 本文作者:北京医盾...more4minPlay
August 16, 2018患者朋友,选择比努力更重要患者朋友,选择比努力更重要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你匆匆忙忙请了一个“医疗律师”,等到诉讼过程中,你才发现这个律师“不靠谱”,等到案件败诉了,你才会后悔当初怎么没有好好选择,可是,人生中没有后悔药可以吃,选择时不够慎重,盲目努力也没有结果。正所谓,一步错,步步皆错,一着不慎,也能满盘皆输,方向错了,再怎么努力也是白费,有时候,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可是现在有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在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有些患者喜欢上网去搜索相关的信息。现在网络上都充满着各种良莠不齐的律师,有的标榜自己“资深医疗律师”,网络上的信息有真有假,谁也弄不清楚。一般这种情况,说是律师应该没问题,但是说是“资深医疗律师”却无从查证,而有的律师就是喜欢忽悠患者,明明不懂医学却说自己是专业的医疗律师,有的律师可能是做过几个简单的医疗案件,就说自己是专业的医疗律师,假如患者选择律师的时候没有慎重考虑,那么最后的结果也可想而知了。 前段时间就遇到这样一个案件,一位患者发生医疗纠纷之后,在网上查到了某位“资深医疗律师”,然后就盲目相信,交了不少的代理费。可是后来发现不对劲,他发现那位“资深医疗律师”并不是很懂医,病历都看得不是很明白,然后第一次开庭对病历质证的时候都没让患者过去,司法鉴定听证会的时候连医院的过错都没弄清楚,结果当然是很不理想。患者后来咨询我们怎么办,他为案件尽了不少力,钱了花了不少,可是最后却没有维权成功。我们给他的建议你,尽快更换律师,找一个真正懂医学的,负责人的医疗律师,或者案件还有挽回的余地。 所以说,对于患者朋友来说,选择比努力更加重要。你选了一个不靠谱的律师,即使你再怎么努力维权,最后的结果也不见得满意。如果你选择了一个真正的医疗律师,那么加上你的努力,维权起来也是事半功倍。 医疗案件的维权是非常困难的,慎重选择一个好的医疗律师对于案件的胜败至关重要,选择律师好比是选择一个维权的方向,剩下的就靠患者和律师的共同努力去维权了,假如选择了错误的方向,那么再怎么努力其实也是白费。所以说,在维权的时候,一定要慎重选择律师,因为选择比努力更重要。 本文作者:北京医盾 ...more4minPlay
August 14, 2018对不起,这些患者,我们也无能为力对不起,这些患者,我们也无能为力今年,我们曾三次拒绝为患者提供服务,不是认为自己很厉害,也不是故意不想帮助他们,而仅仅是因为有部分当事人不讲法律、不信任我们或者是不讲诚信。我们的初衷是为了帮助所有的患者朋友们进行维权,可是有些患者,我们也是无能为力。 案例一、只讲自己的道理,不讲事实和法律一起广东的医疗纠纷案件,案件情况是比较复杂,她对于鉴定结果不是很满意,我们的建议就是走正常法律流程,在开庭的时候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证。但是她却说,鉴定机构违法,法院也违法,她说她把鉴定机构告了,把法院也告了,还希望我们帮助她告医院、告鉴定机构、告法院。我们严正拒绝,违法的事情我们做不到。我们帮助患者维权有我们的原则,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坚持事实和法律,我们可以做的就是帮助患者通过合法途径理性维权,违反事实和法律的事情我们绝对不做。 案例二、不信任我们,言语进行诋毁一起吉林的医疗纠纷案件,我们评估之后认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过错比较小,最多也只是轻微的责任,我们将事实告诉患者之后,却招来患者的质疑。对方认为医院的责任很大,在我们的专家给他解答之后,她还是不满意,问我们是否和医院有勾结,还说我们要有操守。我们说,对不起,我们的服务就此终止并且拒绝继续服务。 患者有疑问,这个很正常,因为患者的角度和专业医生的角度是不同的,患者不懂医学,所以只能凭借自己的感觉去判断医院的过错。但是,在我们进行专业解答之后,她却质疑我们这些,我们是不能接受的。我们一直以来都是帮助患者进行维权,同时也要尊重客观事实,绝对不会颠倒是非,假如因为我们对于事实与真理的追求而遭到了质疑,那么合作很难再进行下去。 案例三、不讲诚信,屡次爽约一起浙江的医疗纠纷案件,已经开庭了,下一步就该召开司法鉴定听证会,可是患者不清楚医院的过错有哪些,不能从医学角度专业地陈述出医院的过错及其依据是什么,于是她就想找我们帮助她出庭陈述,由于她的时间比较紧急,所以我们就立马帮她安排相关专家,协调相关事情,等到终于安排好了,可是她却没音信了,过了几天,她又来找到我们,希望我们帮助她,可是又突然没音信了。又过了几天,第三次找到我们,这次我们拒绝了她,因为我们之前付出了那么多,为了她而安排协调时间,可是她一次又一次的爽约,没有诚信和契约精神,我们也帮不了她。 虽然我们拒绝了那三位患者,可是我们还是为许多患者朋友们提供医疗法律服务,帮助他们维权成功。我们的原则就是遵守事实和法律,在双方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帮助患者朋友们更好地维权,如果有些患者朋友不遵守事实和法律,没有信任,那么我们也很难帮助到他们,最后,祝大家都能够维权成功。 本文作者:北京医盾...more4minPl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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