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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造業不失p.563~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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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如果不能以「四力」懺悔、防護來清淨惡業果,直到「最後有」27時,惡業還是緊咬不放。善,惡二業一旦造業,不會不感果而自動消失,因此我們的取捨工作務必做得微細而又微細。具體情況可參閱《賢愚經》、《百業經》、《百喻經》和律典等。在修上述兩節時,應當思惟如何懺罪和如何使善根免受瞋心摧毀之法,必須下定決心如理取捨業果。28這四節對生起業果的深忍信十分重要。當產生取捨業果的願望時,為便於入手,可以將粗顯的善、惡業概括在黑,白雙十業道中加以思惟,而且如《入中論》中所說:
「若諸異生、諸語生,29若諸自力證菩提,30
及諸佛子決定勝,增上生因戒非餘。」
這十種善資糧業道,對未人道的人來講,是獲得樂趣身的基礎:對聲聞、獨覺種姓的人來講,是證得聲聞、獨覺菩提的基礎。因此,一開始在下士道中,守護取捨黑白業果的戒律是格外重要的。
辛二、分別思惟
分別思惟分三段:(壬一)思黑業果;(壬二)思白業果;(壬三)附帶開示具力業門。
壬一、思黑業果
此分三節:(癸一)正明黑業道;(癸二)輕重差別;(癸三)示彼等之果。
癸一、正明黑業道
既然業果是如此的重要、又是那樣的微細,我們對業果所做的取捨基礎又是什麼?當知粗顯的善、不善業可概括為十種,《俱舍論》中說:
「攝其中粗顯,善不善如應,說為十業道,」
不僅出家人要對此作取捨,就是在家居士也要這樣作。所以,過去隆睹喇嘛曾特別  出資,將發露懺悔十不善文刻成袖珍本廣為散發。又如《入行論》中所說:
「眾生欲除苦,奈何苦更增;
愚人雖求樂,毀樂如滅仇。」
我們雖然想得到快樂,但卻不知修善——快樂的因;雖然不想受苦,卻不知斷罪——痛苦的因,反而像對待仇人一樣,將想要的快樂毀滅。我們的取捨完全顛倒了。
有些人認為自己愚笨,聽不懂什麼是十不善,但我們可以學會二、三十首歌舞段子,怎麼會聽下懂十下善呢?我們並不是單純因為沒有學過或下懂正法而墮惡趣,而是因為知而不修,所以,實修佛法很重要。
所應斷除的十下善為:
「身業者三種,口業有四種,
意業復有三,懺悔十不善。」31
十不善業中屬身業的有三種:殺生、不與取、欲邪行;屬語業的有四種:妄語、離間語、粗惡語和綺語;屬意業的有三種:貪婪心、瞋恚心和邪見。每一種業又各有四種因素:事、意樂、加行和究竟。
(一)殺生
殺生的「事」為除自己之外的其他有情,例如:被屠串的羊。意樂」中又分想、動機和煩惱三部分。「想」為無誤地知道所殺的對象;「動機」為想要去殺;「煩惱」為三毒中的任何一毒:以瞋發起的,如仇恨怨敵而用武器將對方殺死;以貪發起的,如愛著羊的肉、皮等而串羊;以癡發起的,如外道等故意殺生以血肉祭祀,以為這樣做沒有過失而大肆向別人宣揚。「加行」為使用毒藥、武器、咒語等各種手段。所謂殺生,並不一定就是用刀將對方捅死,用惡咒和巫術也能殺生「究竟」為對方在自己之前死去。如果這四種因素全部具備,殺生業道即告完備。32
教唆別人殺和自己親自殺沒有區別,如《俱舍論》中說:
「軍等若同事,皆成如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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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bongkaBy 定覺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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