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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少年庞麦郎
作者 | 丁小村
一
因为一首《我的滑板鞋》,汉中宁强的乡村青年庞麦郎一夜爆红,好像一个世纪以前的事儿了——实际上不过五年前,当时我把他一举成名的网红歌曲《我的滑板鞋》发在我们汉中的本地群里,大家听了一片哗然——
七嘴八舌开始吐槽,觉得这首歌颠覆了大家对于音乐和歌曲的认知,什么玩意儿嘛。
我说稍安勿躁,再听听:大家又是一阵哗然。因为都听出来了最熟悉的:庞麦郎的“汉普”——汉中人自嘲地把汉中味儿十足的普通话叫做“汉普”,比如庞麦郎唱歌的吐字发音,你到汉中任何一个山村小学,孩子们学的普通话,就是这个味儿;甚至有很多老师讲课,也都是这个味儿。
我说再听听:大家又听一次,突然安静下来。他们感觉到了,这个看似五音不全、说的比唱的好、颠三倒四、南腔北调的歌里边有了别样的东西——我说我想起小时候在山里边放牛的娃儿们,他们怪声怪气地在山梁上唱山歌,就是这个味儿。大家觉得我说的有理,有很多小时候生活在汉中山区的,都仿佛想起了自己的少年时光。
这样的少年时光,多美好啊——虽然生活如此贫困、环境如此单调、生命如此贫乏。但任何一种贫瘠,都掩盖不了少年的生机勃勃:就好比我走在高高的山梁上,突然放声唱起了刚刚学会的一首歌,我知道自己不成调,我知道自己在乱吼乱叫,我知道自己唱的很难听……但是——我很快乐。
那时候这个乡村少年不叫庞麦郎,他叫猪儿狗儿,二娃子三娃子,叫张家丑儿,陈家小崽娃……都有着很丑又很可爱的名字,长大了,他们不好意思想起这些名字了……于是他们修改自己的名字,既美好而又神秘莫测——叫做阿拉木,叫做苍山加措,或者叫做约瑟翰·庞麦郎……
二
这个叫做涛娃子的乡村少年,怀着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和热爱,怀着不可遏抑的生命冲动,怀着青春的躁动不安,走过屋后高高的山路,穿过门前深深的峡谷,踏过峡底乱石滚滚的山涧,走到一座小镇——在这里,他看到了花里胡哨的世界。
这是人生的第一次远行,他听到了商店里的音箱传出了郑智化的歌声,那是一个从大海上归来的水手——让他顿时热泪盈眶:大海啊,多么宽阔的大海啊……
然后他坐上一辆摇摇晃晃的长途班车,挤在一群满身尘土的乡民中间,在坑坑洼洼的山区公路上,上下颠簸,左冲右突……很多人因为晕车而吐得一塌糊涂,车里的气味让人作呕。但少年忍住了这一切,他轻轻哼着刚学来的一支歌,想象这一座更大的城市:他们叫做魅力之城。
他走出车站大门,就遇到两个街头小混混:他们染着黄头发,叼着纸烟,歪着脑袋说,兄弟,有没有钱,给点儿!
他愣住了,在他乡下孩子的记忆中:从来没有人这么不要脸地公开问别人讨钱的。
但对方脸上满是不善,吓坏了他。他故作镇静,掏出仅有的两块钱,给了他们。然后他走上车来车往、阳光明媚的街头。
这是他的魅力之城:但他一无所有。
三
车站门口的店铺里,放着崔健粗糙的歌声:我曾经问个不休……
他会唱两句,但哼走了调;只是他觉得这歌唱着真带劲——当他晚上躺在一间廉价小旅馆的破旧的床铺上时,他脑子里依然响着这曲粗莽的大便干燥的歌。
第二天他找到一位同学:那个同学在一家卖太阳能的店里打工,负责搬运配件去安装。老板看了看他有些瘦弱的身材,有些不屑:你能干啥,这身板……
他很受打击,试着搬了搬太阳能的蓄水桶……虽然瘦小,但他从小也是帮着父亲一起抬石头扛大木棒的,他有点儿力气。老板接受了他。
然后他开始和同学一整天在城市里奔忙,把太阳能的管子啊螺丝啊什么的,从车上搬到地上,从一楼搬到七楼,从七楼弄到楼顶……
晚上他和同学挤在一张床上的时候,同学呼呼大睡:他突然想唱歌……他走到阳台上,对着灯火辉煌的魅力之城大喊一声: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这歌和他的处境毫无干系,只是他想唱这个,他想吼几声,对着这华丽而梦幻般的城市。
旅馆的服务员是个中年妇女,她怒气冲冲地说:吼什么吼,别人都要睡觉呢……
这可真扫兴啊,就像那两个街头混混:魅力之城,第一天就给他了几个耳光。但他依然想唱歌,就像儿时在山坡上那样,那时候他愿意怎么吼就怎么吼,愿意怎么唱就怎么唱——
那时候多好啊。
四
我想象着一个乡村少年,他叫庞麦郎,或者别的什么郎。某一天,他起了一个很时髦的名字,并且把自己的身世改得神秘而遥远,他需要这些——在一座名叫魅力之城的城市里,容不得大山里的猪儿狗儿、刘三娃子和张丑蛋……
当然一个唱歌的刘德华,他的老爸也不能是一个天天挖地挑粪的山民,他的家也不能在某个无名大山里的背时旮旯里……
这就是一个山里孩子在魅力之城的人生变幻:故事永远像故事,真实也永远是真实。
我一点儿也不想嘲笑庞麦郎,哪怕他做出何等荒唐的举动:因为对于每一个乡村少年来说,魅力之城永远都是一个梦,能够跟梦匹配的——必须是浮华的美丽,是时尚的讲述、是那让人心酸的虚构……
但是,在缤纷绚丽的舞台之下,在闪光灯照不到的地方,我们的庞麦郎,回到了月光下:
月光下的街道,隐隐绰绰,就连斑斓的城市灯火也失去了光泽,楼群像故乡大山的影子……这时候,我们的庞麦郎走出来,穿上了他的滑板鞋,回到了那个真实的、土不拉几、糙不拉几、朴实到傻憨的山里少年——
月光下我看到自己的身影
有时很远有时很近
感到一种力量驱使我的脚步
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
一步一步似爪牙
是魔鬼的步伐
是魔鬼的步伐
是魔鬼的步伐
摩擦摩擦
摩擦摩擦
我给自己打着节拍
这是我生命中美好的时刻
我要完成我最喜欢的舞蹈
在这美丽的月光下
在这美丽的街道上
我告诉自己这是真的这不是梦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
一步一步似爪牙
是魔鬼的步伐
摩擦摩擦
摩擦摩擦
五
《我的滑板鞋》大红大火的时候,大陆和港澳台三地的歌星和影星们都忍不住跑出来玩一把:他们每一个人都来翻唱《我的滑板鞋》。
那些大名鼎鼎的人物,迷死人的明星们,突然间像回到了一个顽皮的少年,把这歌唱出了各种味道、各种调门儿——
然后……被自己逗得哈哈大笑。
他们个个都比庞麦郎名气大,但他们却忍不住要模仿一次这个无名的山村少年。
这时候,难道你不觉得,庞麦郎,正是我们每一个乡村里走出来的少年——曾经的影子吗?
也因为如此,听到庞麦郎被送进精神病院,我不止一次和朋友感慨:
说起来让人悲伤,因为每一个山村里走出来的少年,他们都可能遇到自己越不过去的山、蹚不过去的河……
他们一身疲惫地倒在自己的路上,没有人心疼,没有人惋惜,甚至——没有人看到。
乡村少年庞麦郎
作者 | 丁小村
一
因为一首《我的滑板鞋》,汉中宁强的乡村青年庞麦郎一夜爆红,好像一个世纪以前的事儿了——实际上不过五年前,当时我把他一举成名的网红歌曲《我的滑板鞋》发在我们汉中的本地群里,大家听了一片哗然——
七嘴八舌开始吐槽,觉得这首歌颠覆了大家对于音乐和歌曲的认知,什么玩意儿嘛。
我说稍安勿躁,再听听:大家又是一阵哗然。因为都听出来了最熟悉的:庞麦郎的“汉普”——汉中人自嘲地把汉中味儿十足的普通话叫做“汉普”,比如庞麦郎唱歌的吐字发音,你到汉中任何一个山村小学,孩子们学的普通话,就是这个味儿;甚至有很多老师讲课,也都是这个味儿。
我说再听听:大家又听一次,突然安静下来。他们感觉到了,这个看似五音不全、说的比唱的好、颠三倒四、南腔北调的歌里边有了别样的东西——我说我想起小时候在山里边放牛的娃儿们,他们怪声怪气地在山梁上唱山歌,就是这个味儿。大家觉得我说的有理,有很多小时候生活在汉中山区的,都仿佛想起了自己的少年时光。
这样的少年时光,多美好啊——虽然生活如此贫困、环境如此单调、生命如此贫乏。但任何一种贫瘠,都掩盖不了少年的生机勃勃:就好比我走在高高的山梁上,突然放声唱起了刚刚学会的一首歌,我知道自己不成调,我知道自己在乱吼乱叫,我知道自己唱的很难听……但是——我很快乐。
那时候这个乡村少年不叫庞麦郎,他叫猪儿狗儿,二娃子三娃子,叫张家丑儿,陈家小崽娃……都有着很丑又很可爱的名字,长大了,他们不好意思想起这些名字了……于是他们修改自己的名字,既美好而又神秘莫测——叫做阿拉木,叫做苍山加措,或者叫做约瑟翰·庞麦郎……
二
这个叫做涛娃子的乡村少年,怀着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和热爱,怀着不可遏抑的生命冲动,怀着青春的躁动不安,走过屋后高高的山路,穿过门前深深的峡谷,踏过峡底乱石滚滚的山涧,走到一座小镇——在这里,他看到了花里胡哨的世界。
这是人生的第一次远行,他听到了商店里的音箱传出了郑智化的歌声,那是一个从大海上归来的水手——让他顿时热泪盈眶:大海啊,多么宽阔的大海啊……
然后他坐上一辆摇摇晃晃的长途班车,挤在一群满身尘土的乡民中间,在坑坑洼洼的山区公路上,上下颠簸,左冲右突……很多人因为晕车而吐得一塌糊涂,车里的气味让人作呕。但少年忍住了这一切,他轻轻哼着刚学来的一支歌,想象这一座更大的城市:他们叫做魅力之城。
他走出车站大门,就遇到两个街头小混混:他们染着黄头发,叼着纸烟,歪着脑袋说,兄弟,有没有钱,给点儿!
他愣住了,在他乡下孩子的记忆中:从来没有人这么不要脸地公开问别人讨钱的。
但对方脸上满是不善,吓坏了他。他故作镇静,掏出仅有的两块钱,给了他们。然后他走上车来车往、阳光明媚的街头。
这是他的魅力之城:但他一无所有。
三
车站门口的店铺里,放着崔健粗糙的歌声:我曾经问个不休……
他会唱两句,但哼走了调;只是他觉得这歌唱着真带劲——当他晚上躺在一间廉价小旅馆的破旧的床铺上时,他脑子里依然响着这曲粗莽的大便干燥的歌。
第二天他找到一位同学:那个同学在一家卖太阳能的店里打工,负责搬运配件去安装。老板看了看他有些瘦弱的身材,有些不屑:你能干啥,这身板……
他很受打击,试着搬了搬太阳能的蓄水桶……虽然瘦小,但他从小也是帮着父亲一起抬石头扛大木棒的,他有点儿力气。老板接受了他。
然后他开始和同学一整天在城市里奔忙,把太阳能的管子啊螺丝啊什么的,从车上搬到地上,从一楼搬到七楼,从七楼弄到楼顶……
晚上他和同学挤在一张床上的时候,同学呼呼大睡:他突然想唱歌……他走到阳台上,对着灯火辉煌的魅力之城大喊一声: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这歌和他的处境毫无干系,只是他想唱这个,他想吼几声,对着这华丽而梦幻般的城市。
旅馆的服务员是个中年妇女,她怒气冲冲地说:吼什么吼,别人都要睡觉呢……
这可真扫兴啊,就像那两个街头混混:魅力之城,第一天就给他了几个耳光。但他依然想唱歌,就像儿时在山坡上那样,那时候他愿意怎么吼就怎么吼,愿意怎么唱就怎么唱——
那时候多好啊。
四
我想象着一个乡村少年,他叫庞麦郎,或者别的什么郎。某一天,他起了一个很时髦的名字,并且把自己的身世改得神秘而遥远,他需要这些——在一座名叫魅力之城的城市里,容不得大山里的猪儿狗儿、刘三娃子和张丑蛋……
当然一个唱歌的刘德华,他的老爸也不能是一个天天挖地挑粪的山民,他的家也不能在某个无名大山里的背时旮旯里……
这就是一个山里孩子在魅力之城的人生变幻:故事永远像故事,真实也永远是真实。
我一点儿也不想嘲笑庞麦郎,哪怕他做出何等荒唐的举动:因为对于每一个乡村少年来说,魅力之城永远都是一个梦,能够跟梦匹配的——必须是浮华的美丽,是时尚的讲述、是那让人心酸的虚构……
但是,在缤纷绚丽的舞台之下,在闪光灯照不到的地方,我们的庞麦郎,回到了月光下:
月光下的街道,隐隐绰绰,就连斑斓的城市灯火也失去了光泽,楼群像故乡大山的影子……这时候,我们的庞麦郎走出来,穿上了他的滑板鞋,回到了那个真实的、土不拉几、糙不拉几、朴实到傻憨的山里少年——
月光下我看到自己的身影
有时很远有时很近
感到一种力量驱使我的脚步
有了滑板鞋天黑都不怕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
一步一步似爪牙
是魔鬼的步伐
是魔鬼的步伐
是魔鬼的步伐
摩擦摩擦
摩擦摩擦
我给自己打着节拍
这是我生命中美好的时刻
我要完成我最喜欢的舞蹈
在这美丽的月光下
在这美丽的街道上
我告诉自己这是真的这不是梦
一步两步一步两步
一步一步似爪牙
是魔鬼的步伐
摩擦摩擦
摩擦摩擦
五
《我的滑板鞋》大红大火的时候,大陆和港澳台三地的歌星和影星们都忍不住跑出来玩一把:他们每一个人都来翻唱《我的滑板鞋》。
那些大名鼎鼎的人物,迷死人的明星们,突然间像回到了一个顽皮的少年,把这歌唱出了各种味道、各种调门儿——
然后……被自己逗得哈哈大笑。
他们个个都比庞麦郎名气大,但他们却忍不住要模仿一次这个无名的山村少年。
这时候,难道你不觉得,庞麦郎,正是我们每一个乡村里走出来的少年——曾经的影子吗?
也因为如此,听到庞麦郎被送进精神病院,我不止一次和朋友感慨:
说起来让人悲伤,因为每一个山村里走出来的少年,他们都可能遇到自己越不过去的山、蹚不过去的河……
他们一身疲惫地倒在自己的路上,没有人心疼,没有人惋惜,甚至——没有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