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障人士雖然視力受損,但他們仍有獨立出行、與普通人一樣享受娛樂的能力及權利。
兩名視障人士李俊彥和徐文俊今年 5 月乘搭飛機前往日本,卻被航空公司職員以達不到安全標準為由,要求他們落機。數個月後,相關航空公司改變視障人士的登機手續流程,同時適用於離港及回港,希望便利視障人士使用其航空服務。
平機會在航空指引中明確指出,除非因操作或安全理由,否則航空營辦商不應以乘客有殘疾或行動不便為由,拒絕其預訂機位或登機,新程序是否可以更方便視障人士外出旅遊,除了登機,視障人士去外地旅行還有甚麼情況要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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