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鬼拋朵瑪的時候,由於魔就在自己的心中,所以應當拋到自己的心上。平時拋朵瑪時,我們總是將它拋到母親有情的頭上,認為他們是敵人,這是錯誤的。稱我愛執是傳報凶信的藍頭鳥、「修心」是驅魔法,道理也在於此。
我的大寶上師曾經提到這麼一件事:過去有個覺巴31,搶了厲鬼的一塊地盤。有一天,覺巴的兩位施主發生爭吵,覺巴前來調停,結果被其中一位殺害了。這類事件的發生,根本源由也歸咎於我愛執。
《入行論》中說:
「意汝欲自利,雖經眾多劫,
以諸大辛勞,汝惟今我苦。」
從無始以來讓我們在輪迴中受苦的,就是這個我愛執。
雖然我愛執與我執有別,但因為這兩者十分近似,在《修心》中說來卻是同一件事,簡言之,都是一切過失的根本:一個是將「我」執為實有,一個是捨不下這個「我」而捨命保護。
總而言之,一切過失都是內心深處的自私心造成的,所以,如果不將這個我愛執調伏,我們不可能會有快樂。以前我們沒有深查造成痛苦的根由,現在已經找到了,所以要將這個我愛執視如怨敵,想辦法消滅它。
辛三、由眾多門思惟他愛執利益
寂天菩薩曾說:
「盡世所有樂,悉從利他生。」
《供養上師儀軌》中也提到:
「愛護諸母令享樂,視為無邊功德門。」32
《修心七義論》中也說:
「思眾皆有恩」
善趣的身體、受用,輪迴中的一切圓滿,都是從他愛執而來。因為愛惜其他有情的生命、斷除殺生,不殺生的善果成熟,便得善趣與長壽等,因為他愛執而佈施、不偷盜等,感得巨大財富。簡言之,正如所謂:
「此何須繁就,凡愚作自利,
能仁行利他,觀此二差別。」
以及《供養上師儀軌》中所言:
「總之凡愚為自利,能仁專修利他行,
了知功罪利害心,自他相換願加持。」
最初大師佛陀也是與我們一樣在輪迴中流轉,因發起他愛執,才斷盡一切過失、圓滿一切功德,二利臻於究竟。我們則因為從無始輪迴以來抱著我愛執不放,一味地想著自己的快樂,結果到現在連一件自利的事也沒有完成,乃至於不墜惡趣的方法也無力成辦,而只有受苦的分。如果我們以前就已改正這一心態,像大悲大師一樣,非但現在不會有這些痛苦,而且必能具足妙樂,利他也已圓滿;正因為我們以前未能這麼作,所以才淪為現在這個局面。
這些原則也可以運用到修「酬補儀軌」上,達波地區有位格西,在某寺修「酬補」時,將《修心利器輪》33中說的「由此我獲敵,……我執無疑」34一頌匯入儀軌中修,這是當危機出現時,懂得如何認識真正敵人的作法。
(帕繃喀大師又講了兩個故事:過去有個咒師,對許多盜賊施法,多人因此喪命,拉準35的兒子嘉瓦頓珠(勝者義成)發願將法力引到我愛執頭上,因為 他不起我愛執,所以咒師的法力不能傷他一根毫毛。竹巴袞勒(普善)36為其弟卻嘉作佛事時,出於打擊我愛執的用意,他未將朵瑪拋到外面,而將它拋到弟 弟的懷裡。)
大悲大師因為有他愛執,所以過去受生為「具蓮」王時,為了消除瘟疫,決定受生為洛希達魚,用自己的肉來治療眾多有情的疾病。大師受生為海龜時,將五百位墮入湖中的商人救起送到岸邊,並將身體佈施給八萬隻蚊蟲;(大師又詳述了「勝軍」王施捨一半身軀,「項寶」將頂髻摩尼寶割下來贈與他人;「大心力」王見一母虎餓極欲食其子時捨身飼虎,以及「月光」施頭等本生故事。)
大悲大師能夠如此,我們卻除了自私之外沒有其他想法。要做得像大悲大師一樣固然很難,至少也應該從發願開始修習。
而且,愛執他人也是應該的,因為現前的衣、食等一切,都需依賴有情才能出生,有情就像能生長豐碩果實的大地或如意寶一樣。有情不僅在作我母親時有恩於我,在未作我母親之時,也還是要依靠他們的恩德才能生存,例如,我們吃的糌粑,先要有人耕種、有人澆水、有人推磨等,經過無量勞力工作才能享用;我們的房屋也歸功於很多人與牲畜運上、砌牆、伐木、送水等才能建成;這件被單要有人剪羊毛、有人編織、有人裁剪,現在才可以穿。此外,現前暇滿身的獲得、究竟菩提心的發起、學行、成佛,這一切也都是有情的恩德所致,因為有情是我悲心生起的對象、發心的對象、佈施的對象、持戒的基礎、忍辱的對象。正如《入行論》中所言:
「有情與諸佛,同能生佛法,
如是敬信佛,何不敬有情? 」
我們之所以能夠成佛,一半是因為上師的恩德,一半是因為有情的恩德。由此緣故,朗日塘巴也說:
「我視諸有情,勝過如意寶,
能辦殊勝利,願恆常愛執!」37
有情如同如意摩尼寶,能成辦現前與究竟一切利益,所以,愛執他人是應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