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訪者:
1.臺北地檢署羅晏琦檢察事務官
2.法務部調查局
節目內容:
1.拍攝伴侶裸照供自行觀賞,行不行?伴侶年紀多大呢?伴侶間交往時,相互拍攝、傳送親密照片或影片,是常見的事情,但是這有沒有可能涉及刑責呢?首先,先看你拍攝的對象年紀幾歲,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2條規定:「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八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十二歲之人;所稱少年,指十二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也就是說,如果你拍攝的對象已經滿18歲,而你經過他的同意拍攝性影像,例如上空照、性愛影片等,只要你不是偷拍或拍攝後未經同意散布,這部分就沒有涉及刑責,但是如果你拍攝性影像的對象未滿18歲,就可能觸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36條的罪嫌,刑責是1年到7年有期徒刑,即使你們是交往中,是在對方同意下拍攝、你只是自行觀賞、沒有散布,甚至對方或他的法定代理人都表示不要對你提出告訴,這些都不會影響你已經觸法的情形。兒童及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後傳送給你,有沒有刑責呢? 近期的事件,讓我們知道防制兒少性剝削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包括在執法面上,需要有充足的人力及資源可以受理有增無減的兒少性剝削案件,並有足夠的訓練確保執法人員都有相關知能。此外,展翅也正在進行有關量刑標準的討論,依照兒少性剝削製品之被害兒少年齡、數量、內容露骨殘虐程度等各項指標,給予不同程度的量刑,期許可做為檢察官起訴及法官量刑的參考依據。同時,我們也需要持續地提升社會大眾意識-任何人都不應該購買、下載、持有、觀看兒少性影像,更不應該將兒少視為性的客體,合理化持有、觀看兒少性影像的行為。唯有人人對兒少性剝削零容忍,我們才能真正建構一個對兒少友善安全的社會。
2.法務部調查局全力貫徹政府「五打」政策,破獲改造衝鋒槍、手槍及大量毒品,有效維護社會治安。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為貫徹政府「五打七安」政策,積極打擊「黑、金、槍、毒、詐」維護治安,持續與各相關機關密切合作,針對進口貨物夾帶毒品闖關進行嚴檢攔查。經專案團隊向上溯源,復於5月28日在高雄市某大樓內破獲集團據點並拘提另2名嫌疑人到案,現場查扣改造衝鋒槍1支(含鋼瓶5支、鋼彈269顆)、改造短槍3支(含BB彈199顆)、開山刀2把、愷他命1包(毛重1.39克)、K盤4個、人頭手機15支、手銬1副等犯罪工具。
該集團覬覦走私愷他命毒品來臺販售之暴利(本案查獲之愷他命毛重逾8公斤,價值逾新臺幣千萬元),利用國際網路在托運包裹中藏匿大量愷他命毒品企圖闖關,並擁槍自重,對於社會治安造成危害,幸由專案小組聯手即時緝獲,成功在關口截阻大批第三級毒品流入國內,避免國人身心遭受毒品殘害。
本案為即時破獲槍、毒案件,除宣示調查局全力執行政府「五打」政策之決心外,有鑑於不法集團利用跨國網路購買毒品,再以包裹夾帶或「空中飛人」方式闖關之情形遽增,嚴重影響社會治安,調查局將持續會同各執法機關通力合作,發揮統合戰力,全力查緝毒品製造及走私,防制境外毒品輸入臺灣,以維護民眾之健康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