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就命意捨 各定成就三
若成就樂身 各定成就四
成眼等及喜 各定成五根
若成就苦根 彼定成就七
若成女男憂 信等各成八
二無漏十一 初無漏十三
諸根的成就,有它們的辯證關係。假使要成就一個根,就必須決定由某一些根來成就它。
如果問:要具足某一些根時必定具足多少根?
具足捨受根、命根、意根任何一者,必定具足此三根,因為這三根不可分割。
如果要具足樂受根,就則必須左它本身的基礎上加上其它三根,即:命根、意根、捨受根三者。
「成眼等及喜」,眼等意思是包括的耳、鼻、舌、身根任何一者,則必定具足五根,也就是在身根以及命等三根此四根的基礎上加上其本身。
具足意樂受根也必定具足五根,即在具樂受根的基礎上再加它自己。
具足身苦受根必定具足七根,即除去意苦受根的四受根、身根、命根、意根。
具足男根或女根,則必定具足八根,也就是在具苦受根的基礎上再加它本身。
「等」字的意思是說具足信等五根也必定具足八根,即在命根、意根、受根的基礎上加上其本身。
如果是具足已知根的修道者,則必具足十一根,也就是具足已知根本身、樂受根、意樂受根、舍受根、命根、意根、信等五根。
同樣,具有具知根也必定具足十一根,即除了剛剛所說的已知根以外的十根加上具知根本身。
具有未知當知根,則必定具足十三根,即在意根、信等五根、意樂受根、心樂受根、舍受根的基礎上加上命根、身根、身苦受根與未知當知根本身。
「成就命意捨,各定成就三」,命、意、捨三個根,如果成就其中一個,就必須同時成就其餘兩個。
「成就命意捨,各定成就三者,此據三根必定成就」
這三根總是同時有的。假使成就命根,必定有意根、捨根;假使成就意根、捨根,必定有命根;或者成就意根,必定有捨根、命根。「不可缺也」,這三個是不可離的,成就一個,決定有另兩個一起來。
「若成就樂身,各定成就四」,假使成就身的樂,一定同時成就命、意、捨根。
若成就樂身,各定成就四者,謂成就樂根時,必有命、意、捨也。若成身根時,亦必有命意捨。
有樂而無身者,謂聖者生無色界。無界界中,成就下三禪無漏樂根。成就身不成樂者,則如第四禪,彼無樂根,下三禪樂根,彼已斷也。
既是凡夫,不可成就無漏樂,故不成樂根,而成身根也。成樂不成喜者,謂第三禪。
「若成就樂身,各定成就四」,假使成就樂根,一定有命意捨根。既然是有樂根,那決定有生命(命根),決定有一個心王(意根),決定還有一個捨根。
「若成身根時,亦必有命意捨」,命意捨這三個是最基本的。成就,不一定是當下現行那個根,而是擁有這個根。所以成就樂根、成就捨根,這兩個是不矛盾的。現行起樂根,不起捨根,但並没有丢掉捨根。成身根時,也必定有命意捨根。
有命意捨根,没有身根,那是無色界。有身根而没有命意捨根,那是不可能的。有命没有心王,也不可能。捨根必定和意根相連的。「故言各也」,把命意捨根三個加上去,成就身根的時候決定四個,成就樂根的時候,也成就四個。
「成樂不成身者,謂聖者生無色界」,無色界的聖者成就樂根,而没有身根。「無色界中,成就下三禪無漏樂根也」,無色界的聖者,可以不受地的限制,成就下邊第三禪無漏的樂根。
成就身根而不成就樂根的,「異生生第四禪」,凡夫生到第四禪,「彼無樂根,下三禪樂根,彼已斷也」,第三禪樂根就没有了。「既是凡夫,不可成就下無漏樂」,既然是凡夫,不是聖者,就繫在自地,下地的樂根斷了,也不能成就下地的無漏樂。「故不成樂根,而成身根也」,第四禪有身體,所以成就身根,而没有樂根。生在第三禪,樂根和身根都有。
「成樂不成喜者」,成就樂根不成就喜根的,「異生生第三定」,生第三禪的凡夫有樂根,没有喜根。這是成就身根有四個,成就樂根也有四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