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天 修心七義之二
(嘉傑.帕繃喀仁波切先引用法王宗喀巴大師的言教,即「四瀑流沖難遮止」等1,為我們簡示前行改正動機之法。在回顧了以前已講的各科之後,大師將修菩提心法類中的「七因果」重新講了一遍。「正明修心」一科的第二部分有五節,即「自他平等」、「由眾多門思惟我愛執過患」、「由眾多門思惟他愛執利益」、「正修自他相換」與「依此修取捨法」。帕繃喀大師將前三節復講了一遍。)
辛四、正修自他相換
在觀察思惟了我愛執的過患與他愛執的功德之後,當如《供養上師儀軌》中「觀我愛執如重病」等四個偈頌所言2,由見功過之門,將我愛執之心與拋棄他人之心互換,以此來修自他相換。這並非將他人想成是自己、將自己想成是他人,而是將以前因我愛執而拋棄他人的心顛倒過來,也就是將我愛執轉移到別人身上,名為「相換」。當思:「以前如何拋棄別人,今後就如何拋棄自己;以前如何珍愛自己,今後就如何珍愛他人。」以這樣的方式來修心,等修習純熟之後,便能做到自他相換;就像從此山轉移到對面的山上,而對對面的山生起「此山」的感覺。
辛五、依此修取捨法
修「取」是著重於「悲心」所緣;修「捨」是著重於「慈心」所緣。根本文中說:
「取舍間雜修」
進一修法能增長先前所講的慈心與悲心。
雖然在許多引導文中,將「捨」放在「取」之前修。但是按軌矩應先修「取」,或是不修「捨」單修「取」也可以。因為若不先取苦,捨樂並無大益。所以,先側重悲心的所緣,發起悲心令一切有情遠離痛苦。然後,觀想眾生所有痛苦如刀斷髮,成黑光相,融入自己心間我愛執中。如果想要廣修,可觀想熱地獄中的炎熱之苦與烈火熱乎乎地進入心間、融入我愛執魔的身中。同樣的,我們亦可將寒地獄、餓鬼、畜生、非天、人、天等,直至十地菩薩的一切苦與罪障等取到自己身上,然後,信解一切有情遠離痛苦、罪障清淨,並發願其痛苦、罪障皆成熟於自身。
修「取」時,對上師與諸佛兩者無苦可取。
由於補特伽羅的心量有高有低,某些初業行者無法接受取捨的修法,對這些人來講,如所謂:
「先從自身取」
亦即上午取下午的苦來修,今日取明天的苦,同理依次取下月、明年、此生、後世一切生的苦、以及父母、親友、中庸、仇敵等一切有情的苦。前者修習熟練之後,再以後者為對象,如此便能將別人的苦、罪障等取到自己身上,應依此次序來修習。
通常一開始很難萌生取仇敵苦的心,所以,要從自己開始修。有時候從地獄修到十地菩薩,有時候從山溝頭往下修,有時候從山溝尾往上修,修習到最後,連狗被石頭擊打的痛苦也能取受過來。
取的時候,不是讓苦消失、或是將苦擱置邊,而是確實的取到自己心裡,那時若能生起恐懼的感受,是好的現象。
若能這樣思惟,縱然不能真的取他人之苦,也能圓滿廣大福德資糧。嫻熟之後,甚至能真實取苦,如慈瑜伽師的故事3。
至於著重於「慈心」所緣的「捨」,即:
「為利請有情,轉成如意身。」4
以及《華嚴經》、《金剛幢經》等所說的施捨身體、受用等。觀自身變化成其他有情所需的東西,施予情器世間:先是為熱地獄中的有情變化出甘霖、解除他們的痛苦,變化出暇滿身,設法使他們獲得。其次變化出悅意的處所、樓房,諸他們愉快地享受;變化出豐盛的飲食,讓他們得到飽足;變化出衣服,讓他們穿著,變化出善知識為他們說法,使他們接近佛位。
然後為寒冷地獄中的有情,變化出日光與衣服等;為餓鬼變化出飲食等;為畜生施予辨法慧;為非天變化出兵器;為天神變化出五欲樂;因為人的慾望最重,所以凡是人所想要的都變化來施予,並為這些有情施捨受用與善根等。
觀想自身變化出供養雲,獻與上師、諸佛,上師的壽量、事業因而增長。
三世善根均可施捨,身與受用兩者中現世與來世的可捨,已過去的則不可。
如前已述,修捨時,當思惟眾有情匱乏安樂的情形,以生起「慈心」;我們應將這一修心所緣作為修持的中心。
又如(根本文)所說:
「於彼策念故,威儀盡誦持。」
為了提醒我們修「取捨」,應在任何場合唸誦與「取捨」有關的文句。雖然《金光明經》中有一些這樣的文句,如果大家不清楚,亦可念「惟願大悲師加持」等5,有些祖師就是用此一頌文來計數修持。
不僅如此,我們也應將一切威儀轉成增長菩提心的方便。有關這些內容,可參閱《華嚴經》與《淨行經》等。想要將菩提心作為修持重點的人,應效仿文殊怙主宗喀巴大師的行持,對《華嚴經》多多聞思。
當我們對「取捨」所緣較為熟悉的時候,即按照(根本文)所說:
「復令乘風息」
呼氣時配合修「捨」,吸氣時配合修「取」。此乘風息法一開始較難掌握,經過不斷練習而能自然運用後,因為風心同轉的關係,就成為自他平等相換菩提心順易生起的極大助緣。此法與密法中所說的「金剛誦」有些類似。克珠傑曾讚歎宗喀巴大師說:
「怙主師尊鼻中息,亦成治療眾生因。」6
道理也在於此。這裡面雖然還有其他教授,但不宜為非以此法為定課的人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