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天 修心七義之三
(嘉傑‧帕繃喀仁波切首先引用《彌勒願》中的「能返惡趣道」等文1,略示前行改正動機之法,然後回顧了以前所講的科判,並重述了「正修自他相換」與「依此修取捨法」兩節,以及「修心七義」中的前二段。大師授著指出:)
將愛執心與捨棄心兩者生起的基礎——即自他的地位作相換或交換後,為了增強這一修法,我們應修以悲心所緣為主的「取」苦,和以慈心所緣為主的「捨」身、受用、善根。熟練之後,再配合呼吸修「取捨」。另外為了不忘記這一修法,我們應在一切威儀中唸誦文句來提醒自己。
雖然兩種修菩提心教授合一修法在次第、科判開合上有別、章節數量有多有少、稍有出入,但總結起來,共有十一種所緣類,亦即先修「平等捨」、「知母」、「念恩」與「殊勝念恩」2、「報恩」四節;然後修「自他平等」、「由眾多門思惟我愛執過患」、「由眾多門思惟他愛執利益」;以真正的自他相換心為基礎,配合悲心所緣修「取」、配合兩種慈心中的「欲令具樂慈」所緣修「捨」3;之後當作觀察:自己所作的取捨是否真有其事?發覺這只不過是一種想家,實際上並未成辦利樂,於是想到若要實際達到這一目標,就應生起由自己承擔責任的「增上意樂」;再為此正發起欲獲圓滿菩提之心的「菩提心」。
上述十一種所緣類是「七因果」與「自他相換」兩種教授的合修法。
最後當修「以果為道發心」法4,其所緣為:觀想自身變成釋迦牟尼佛,放光淨治有情的痛苦,使一切有情均轉成大師釋迦佛之身。次修歡喜心,心想:「一切有情已具足安樂」。這一修法能幫助我們積聚巨大的資糧,和密宗的「勝曼荼羅王」修法相似、具有緣起的關要,也與婆羅門「海塵」與「輻輞」王所發之願近似5。
「境毒三善根」
當見到悅意、不悅意、平常三種境而生起貪、瞋等煩惱時,我們便以三境中任河一種為對象,設想將其他有情相續中所生起的貪、瞋等一切煩惱,以及依此三毒將在惡趣、輪迴中所受的一切苦與苦因,均收到自身上,從而使一切有情具足無貪、無瞋、無癡的善根,如此配合觀修。
在瞭解到爭鬥、病痛等一切惡緣的根由是我愛執之後,便會明白,遭遇的惡緣是自己惡業果消盡之因,也是所取的他有情眾之苦在自身上成熟的表現,因此感到純然的喜悅。由於修習修心法能使惡緣變成助緣、永無煩惱,所以修心法也被稱作「快樂泉源」。
我們不應該連一點逆境也承受不起,甚且應該改變對逆境的態度。譬如,在外經商的人,當思遇雨則緣分不會出沒,遇雪則馱畜的蹄子不會跛瘤。又如《入行論》中所言:
「若事尚有救,云何不歡喜?
若已無可治,不喜有何益?」
有苦的時候,縱然心裡不高興也於事無補,應設法將之轉成助緣。
我們經常見到某些人在為病所苦、苟延殘喘時,即便未聽聞像「道次第」等法,也會自然地生起無常心。
當惡緣出現的時候,若能發願將一切有情的不幸、苦惱轉移到自己身上,這種功德是最大的。
(帕繃喀大師又將轉惡緣為菩提道中的「以意樂轉變法」重述了一遍。)
現在接著講「以加行轉變法」。加行有四種:積集資糧、淨障、施朵瑪於魑魅、向護法囑託事業。
善於修心的人士,在患病期間向護法囑託事業時是這麼說的:「這個病是一切有情的苦在我身上成熟所致,我需要用它來修取捨,所以,請幫忙讓我的病再加重一點吧!」為魑魅佈施朵瑪時,心裡想的是:「您對我所作的妨礙,是為我清淨罪障,讓我圓滿資糧,讓我的修法更有效,所以恩德很大,請再給我比過去更大、更多的災害吧!」
修心還不夠熟練的人,不可能這樣去作,而且會感到害怕。在這種情形下,應如常請求惠助免受病苦。
在痛苦出現的時候,如住所漏水,需查明根源堵塞漏洞,我們應當斷除苦因、淨治罪障;成辦樂因、積福修善。
《百分朵瑪》的後回若依《墮懺》6修懺悔,則四種加行全備,在該儀軌最後發「修心」願也很恰當。
「遇緣即修習」
在突遇善緣或惡緣的情況下,都應迅速配合修心法來作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