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二場主日禮拜講道大綱 】
一、飢渴慕義:
1.對於上帝的義迫切地想要。
2.非常迫切、心急的「追求」神的同在、話語、愛。
二、義:
1.舊約中是「伸張正義」、「證明無咎」,受到冤屈的人被證明無錯。
2.保羅認為是認識耶穌基督,並行出上帝的教導的人。
三、飽足:
1.三種意義:
(一)屬天的飽足,將來上帝會給你好的宴席(八:11;廿二:1~10)。
(二)是屬靈的滿足。
(三)是物質的飽足(馬太六:24~34)。
2.因信耶穌而有的義,或是願意遵行神的教導的義。
3.是對於未來的追尋,也是對於現在的滿足。
四、在生活上:
1.你渴望上帝的主權實現。
2.願意為上帝來做見證。
3.願意去實現上帝的教導。
4.那麼上帝會供應你一切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