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 彼得前書二:1~5、羅馬書十二:1~2、哥林多前書十四:1~5
第二場主日禮拜講道大綱】
一、屬靈生命就是丟棄生命中屬肉體的部份。(彼前 2:1-5)
1.愛慕純淨的靈奶,漸漸的成長。(彼前 2:2)
2.生命是神的殿,要被建造成為屬神的靈宮。(彼前 2:5)
二、屬靈生命該活出怎樣的生活?(羅12:1-2)
1.將自己的身體獻上,成為活祭。(羅12:1)
2.心思意念必須更新而變化。(羅12:2)
3.身體若不降服,心意若不更新,屬靈生命無法成長。
三、如何使屬靈生命成長:操練屬靈恩賜。(林前 14:1-5)
1.說方言的,是造就自己;作先知講道的,是造就教會。(林前 14:4)
2.在聖靈裡禱告:對神說,講說各樣的奧秘。(林前 14:2)
3.在眾人前講道:對人說,要造就、安慰、勸勉人。(林前 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