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gn up to save your podcasts
Or
在“熙 • 说”中,你找不到晦涩难懂的法律语言,用通俗简明的解说方式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各位听众朋友可以扫码添加小师妹的微信,加入专代备考群,领取免费的专代资料,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音频内容
春暖花开季,来听《熙说》时。
各位亲爱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熙说》。
本期节目,我们来解读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的主要内容是侵犯专利权纠纷的处理、审理和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责任。本条将侵犯专利权纠纷定义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引起的纠纷。有些行为例如被许可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在非专利产品上标注专利权人的专利号所构成的这种假冒专利的行为,也可以认为是侵犯专利权的利益或者权利的行为。但是,以上这种行为不属于本条所称的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范围,所以说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纠纷,不能适用于本条的规定。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专利权人就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获得救济的方式,包括协商司法救济以及行政救济三种类型。首先,侵犯专利权的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因为专利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侵犯专利权的纠纷是民事纠纷,那么可以是当事人经过协商来解决,它并不一定非要通过公立救济的方式去解决。协商解决的方式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少专利权人获得专利保护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可以减少侵权人因为应诉而在精力、时间、费用方面所付出的代价。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它是解决民事侵权纠纷的通常方式。而对于行政救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要求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也可以就赔偿数额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所以说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对于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处理,包括两个职能:
第一个职能是应当事人请求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处理。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这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种职能是在行政处理的过程中,应当事人的请求就专利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这是一种居间行为,不具备约束力。调节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好了,亲爱的听众朋友们,我们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春暖花开季,来听《熙说》时,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在“熙 • 说”中,你找不到晦涩难懂的法律语言,用通俗简明的解说方式将复杂的问题简单化。
各位听众朋友可以扫码添加小师妹的微信,加入专代备考群,领取免费的专代资料,共同探讨,共同进步。
音频内容
春暖花开季,来听《熙说》时。
各位亲爱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熙说》。
本期节目,我们来解读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的主要内容是侵犯专利权纠纷的处理、审理和侵犯专利权的民事责任。本条将侵犯专利权纠纷定义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引起的纠纷。有些行为例如被许可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而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专利,在非专利产品上标注专利权人的专利号所构成的这种假冒专利的行为,也可以认为是侵犯专利权的利益或者权利的行为。但是,以上这种行为不属于本条所称的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范围,所以说由此产生的纠纷不属于侵犯专利权的纠纷,不能适用于本条的规定。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专利权人就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获得救济的方式,包括协商司法救济以及行政救济三种类型。首先,侵犯专利权的纠纷可以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因为专利权是一种民事财产权,侵犯专利权的纠纷是民事纠纷,那么可以是当事人经过协商来解决,它并不一定非要通过公立救济的方式去解决。协商解决的方式可以最大程度上减少专利权人获得专利保护所需要付出的代价;也可以减少侵权人因为应诉而在精力、时间、费用方面所付出的代价。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它是解决民事侵权纠纷的通常方式。而对于行政救济,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处理,要求责令停止侵权行为,也可以就赔偿数额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进行调解。所以说管理专利工作部门对于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处理,包括两个职能:
第一个职能是应当事人请求对专利侵权纠纷进行处理。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这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种职能是在行政处理的过程中,应当事人的请求就专利侵权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这是一种居间行为,不具备约束力。调节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好了,亲爱的听众朋友们,我们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春暖花开季,来听《熙说》时,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