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熙 • 说》-2021版(最新版)专利法解读

专利法-第六十一条(强制许可的实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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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内容

春暖花开季,来听《熙·说》时。


各位亲爱的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来到《熙·说》。我是各位的老朋友杨熙。


今天我们来解读专利法第六十一条:
取得实施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不享有独占的实施权,并且无权允许他人实施。


强制许可是不能独占的,这是因为强制许可制度是为了防止专利权人滥用其专利,或者维护公众利益而授权他人实施专利的制度。只有使更多的人获得实施该专利的权利,才能更好的去实现这一目的。如果强制许可是独占的,取得该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想要排他实施专利的权利,就会妨碍更多的人实施该专利。因此,在给予强制许可的情况下,被许可人仅获得实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普通实施权。不仅专利权人照样有权自己实施和许可他人实施,而且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可以继续就专利给予强制许可。


本条规定的取得强制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无权允许他人实施,含义是指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不得进行分许可。如果允许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进行分许可的话,专利法规定的给予强制许可的程序就有可能进行分许可而被绕开,无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请求。另外根据专利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即使在自愿许可的情况下,被许可人也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既然在自愿许可的情况下,被许可人都无权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强制许可作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的许可,更应当对专利权人的利益作出合理的保障,禁止强制许可的被许可人授予分许可。


好了,亲爱的听众朋友们,我们本期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也欢迎大家添加我的微信来听13269821105和我进行进-步的沟通和交流。春暖花开季,《熙·说》时,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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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 • 说》-2021版(最新版)专利法解读By 熙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