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释证

总释象例 宣圣讲义2.1 04 20240307211706


Listen Later

干九五之较为四。
四者八卦之半。四时之全。明水火木金之气具也。坤六二之和为八。
八者八宫之全。四方之倍。明阴阳太少之数齐也。故坤主六二。为地
之中位。如干主九五。为天之中枢也。阳以上下。故数先下上。阴以内
外。故位先外内。一卦六爻。自后天之气分配之。则左为一三五七九。
至五位止。五即九五。右为四二十八六。至二位止。二即六二。此气行
之自然相合也。故九五为阳之极。即天之中。六二为阴之终。即地之
主。凡卦皆如是。此后天二气升降之迹。终始之途。相循环也。其理因
气行六虚。周流不息。阳左上。阴右下。阳极阴生。阴极阳息。初为地下[初为地下:四二十八六,由上下列,二爻为地数之终,即六二也,初爻为六二之下,故为阳之初气。]。阴至极也。阳初生焉。故一自初起。上为天上。阳至亢也。阴始生焉。故
四自上起。此后天定序也。若从先天数。则皆从下上。而阴以二始。二
四六八十极于上。阳始于初。阴底于上。阴阳相次而行。成天一地二
之序。未相交也。故其数不对。而其行相连。此先天之序。初未变化者
也。然阳终于五。阴始于二。亦当九五六二之位也。不知后天数序者。
上经2-4-经文讲义-坤卦-总释象例-5
恒依此推算。以其不相对而同行。失阴阳顺逆之理。使变化之数不
明。升降之道失序。则循环之理不显。而消长之机不知。实徒得其一
也。以后天卦论。当本后天数序。变化生成。皆自此出。可忽乎哉。故凡
六爻之卦。皆以九五为阳位主。六二为阴位主。九五在天。六二在地。
相望相应。以主上下。而权生化。此所谓卦之本位也。不可不知

...more
View all episodesView all episodes
Download on the App Store

易经释证By 地天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