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经释证

宗主疏述中03 2022020920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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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大衍之数虽五十,而用则四十九;此中妙义,亦多未知;盖本于象也。五十之象,

  虽阴阳各半;而其中一数,为二者共有;亦中数也。

  故用数止四十九,以阴阳分别数之,则各得二十五;若合数之,则各止二十四又半;故其用只宜于合,不宜于分;苟分用时,则当更减去一数;即中数之一。而各二十四,于是阴阳之数始平均;

  若一岁之月十二,气侯二十四;以合日之行度,而月之三旬,有晦朔望上下弦,亦见月光者,止二十四日;上半月十二日,下半月十二日;为得日照时,余日则无光;是阳之合于阴,亦止二十四,与阳之度数同;

  虽河图象阴阳之数,共五十五;而至大衍之用,仅四十九;及其分用时,则止四十八;此由先天易为后天数之差也。

  其差者,因欲齐其不齐,足其未足;故恒截长补短,以剂于平;此后天之数,以平为归;而阴必后阳,天必包地;日必先月,女必顺男;此皆后天一阴一阳之道,由河图变易而来者。

  河洛之数,则异乎是;天地之数不齐,阴阳之象各异;为其初化,各物未具;数量犹混,不如后天之朗然若定;规然不移者也。

  故在河图之时,一六同级,二七等观;三八如邻,四九若亲;五十为偶,皆自相得;不多不少,而以成其五行也;

  若既生成五行,次序已明,数量以定;始得其所差,而辨其数;再因其中数,而求其齐;于后天阴阳之道始明,生化之机乃定;

  故自河图一变为洛书,再变为大衍;其数同而不同,与自太极两仪四象八卦之变易,其例正同;八卦定而后后天之象见,大衍用而后后天之数明;

  本末始终,各有所纪;通而一之,推而化之;则数不尽数,象不尽象;是在精研其自来,而贯澈其有无耳。

  至于五行之生成,与夫先天元气之初化;何以如是生成?及天地之数,何以分生与成。是皆造化之阶,为自无入有经历之级;

  其理微,其义深;初非一二言所可尽,兹就大略言之:夫先天之气,光明纯洁,密致刚健;凝然不动,晶然透澈;本无可名,无可形;

  乃因含有热性,温气氤氲,光流浑圆;以成其动,动则气摇;先热乃布,布则气分;于是浑圆者渐渐变化,光明者渐渐暗然;此由动而生变,即由一而成两之机也。

  故无极而太极,直一气之转移;动则有静,阴阳始分;阴为阳化,阳为阴复;二者相施,两仪乃判;其始判也,一阴一阳,犹甚纯简;以旋回之故,交合乃成;故阴阳渐离,其气时接;此则四象之渐成也。

  其太阳太阴,全然两仪之象,是为水火之生;太者,言其大也;

  然非纯阴阳也,以各得其多者为名;故水为天生地成,火为地生天成;斯为两仪之后,四象之初;太阴太阳之所象也。

  继之者,则少阳少阴,亦出于两仪;而其所得者少,所成者弱,是为木与金;此木亦天生地成,金亦地生天成;四者既具,生成之气未尽,于是土乃成焉。

  故土者、生成之末,而备两仪之精;全后天之象;接先天之气;此其生成之序也。

  然亦非如此简单者,盖气荡无停,精流不见;生机既启,成数斯应;

  天生于上,地乃应之;地生于下,天乃应之,以两仪初分,力足精强;行走至速,各含生机;均有成德,此生彼成;

  如电与雷,不差毫黍;其分之为气者十,生成各半,以与阴阳奇偶,相见而合;故水之生于阳也。而阴成之。火之生于阴也,而阳成之,其所应至捷也;

  然阳者,所生必阴;阴者,所生必阳,阳者下,而阴者上;阴者热,而阳者凉;皆以动而变,得其反也。

  故天动生水而流于地,地乃成之;地动生火而炎于天,天乃成之;皆气变自然而合,初无为之序,而自成序也;

  水火既生,其气已弱;故木为阳之微,金为阴之微;气自至焉。生成既众,强弱皆见;精复其始,德返于初;于是土乃生成,而得气独全,以其值气之复也。

  土生于天,成于地;与先天初生同,而土质厚德凝,为后天万有之本;其气全,其数中;此五行所独有者,亦万物所同母。

  故其用周于天地,利于四行;虽在生成之终,却居后天之首;乃位中央而数中极。

  此其生化之妙,有非人之所能知;而后天生化无穷,莫不本于此土者;其得气固不同也。先天生化之序,至土而止;

  而后生化之功,自土而成;是为先后始终之枢,恰当道器上下之纽;其为此世界之所贵者,自过于一切矣!

  故先后天之生化次序,均不同也;而皆以土为贯通之机,舍土则不独后天之生化不成;既先天之生成,亦无由竟其用;

  故言后天与先天同异,必自土溯其根源;此天地万物,莫不依土而后生存变化也。

  五行之气,水本太阴,而根于阳;火本太阳,而根于阴;以所生之属与所成异也。

  故水火木金,皆阴体阳用,阳体阴用;唯土则兼阴阳体用,以得气全也;

  气始动为阳生阴,既复则仍返于阳;气之初行,为阴随阳,既定则仍抱于阴;

  土之生成数,虽有阴阳,而五则备二气;十又五之倍,亦阳之所用;故其体用兼二气,以为后天之母;四气之长,五行虽分,莫不依土而生变化;是土者,直二气之精,五行之本,万物之源也;

  按之易卦,以艮为土,故曰:“成始成终”。

  以居先天生成之终,为后天生化之始;在后天卦位,艮与坤对,

  在连山易序,艮为首位,即洛书之象;二八易位,亦以艮坤相易,以明后天之土;代地之用,为生化之本也。

  夫艮卦属土,而异于坤之地也;乃能代坤之用,履地之位;其因气之异,德之充也;在先天艮为山象,居西北隅;在后天则移东北,与坤对位,而其原位为乾所居;明后天之土,即先天之坤;

  足与天同功,与地同德;此连山易所以推为首也。后天之艮,当坎震之交,明生化之源;其成万物终始者,即以其能代地而配天也;故艮在后天,非仅山之象,实土之总名也。

  既以山言,亦对海洋而论;以出海面也。故其代地之德,多见于陆,而其象系大陆也。

  因地之用,有陆水之别;而土之德,则见于陆;即水亦陆所载所防,而后成其用也;

  故五行之水,受制于土;而八卦之坎,与艮连居;其义至深切矣。

  土之在后天,实为一切主;无论何物,莫不因地以为生化;即空中之气,亦附于地面而后殖;其他有形之物无论矣!

  凡生在天地间者,无能离土以存以变;不独人物之生也,即植物等或无生之物,亦必赖土以存以变;此可以见土之德,为造化之本源所寄,亦即气数之根株所在;故土之数五,实为万数之基;

  而足通天地之用,为人物之权衡;是五者,等于一;言其用广,而能通一切数也;在河图证之,一六居北,二七居南,三八在东,四九在西,五十处中;四方之数,均仰中央,而其差皆此五;已可见此中数所寓,即中气所存。

  又以阴阳顺逆言之,一三七九,由北而西;四二八六,由西反北;两者循环,以相终始;五独居中,以运其枢,不随之移易;

  十以二五,亦同在中;皆气之妙用,数之妙合也;故阴数皆逆,而十不动;由先天之本序言,则二四六八应为次,今以行之逆,故变四为首,六为终;

  六者为阴数始终之数,在成数为始,在用数为终;阳始一终九,阴始四终六;展转相合,皆为五;亦即中数所寄,中气所存也。一四同行,至九六相交;莫非五数,以明中气之无不通也。

  五行之数,固如上述;先天后天各殊,即其方位,亦有此异;当五行之初见于数也,虽有南北东西之分,实则所指属虚空之象;

  如以中国论,自当北为水,南为火,木居东,金居西,而土在中央;若合天下言之,则有不然;

  盖赤道南,则反其寒热方位矣!此理原易明,盖所云方位者,为其气之所宜也;今以土为本,土之所在,当以大陆属之;

  则凡赤道以北,大陆为多,而南则少;故当以北温带为中央,而顺是以次南北焉;若果赤道南之大陆,则正与北反;即宜以南之北,当北之南,而反其五行之位。

  盖河图五行,本无定方,仅有定位;上火下水,左木右金;若在北温带,则下为北,上为南;若移南温带,则下为南,上为北;

  此固就所居地而定,不过水与火对,金与木配,乃不易耳;

  更推言之,水虽居北,而中国北方皆陆;火虽在南,而中国南方多水;东方亦为水居,西方则多高地;是即按之吾国,亦难以物质求之;

  况水虽属阴,而根于阳;火虽属阳,而根于阴;是寒热亦未尽水火之体用。

  木在山多,金出水内;东海无森林之地,西陲少金石之丱;则东西以配木金,亦非一定之理;故五方云者,乃就气而言;

  就先天之气言,与一岁所合同;初非一一按之实物也。

  不然,春温秋凉,冬寒夏热,皆气之变耳;物或随之或否,不得以物执其说也;然若谓此言无定,而不信五行之说,则不可,盖五行正同于二气,无地无时不见之,其分别亦至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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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经释证By 地天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