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過:作行
在沒有沉掉兩者的情況下修對治也是一種過失,其對治法即八行中的第八行──不作行之平等捨。
在獲得第八住心之前,沉掉是不會消失的。得第八住心時,沉掉已息滅,那時如果再觀察沉掉是否產生並勤加對治,將對住心造成妨礙。因此,此時不再勤於運用正知,可放緩而運用「行捨」24。 雖然以前有許多大德說明放鬆的必要性,但這些都是針對第八住心之後心已不為沉掉所控制、需要放鬆正知功用的情況來說的,而不是說在未到該階段之前,任何時候都應放鬆正念與所緣行相的力度。某些先人提出的「善緩即是善修」,是不明白何時該放鬆的界限。在這之前放鬆正念是一種錯誤,不應聽從這一說法。為什麼呢?因為這種作法雖然能較快地帶來住分,卻容易流於細沉沒而遠離三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