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8月14日,承德中院下发了一审判决书。承德中院认为,被告人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持械抢劫,构成抢劫罪。且情节、后果严重,应严惩。判处四人死刑立即执行。
判决后,四名被告纷纷上诉。而后谁也没想到,陈国清案竟开启了一段长达八年的诉讼拉锯:案子被承德中院同一合议庭以相同的理由——抢劫罪——四次给出死刑判决。四名被告上诉之后,案件又被河北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理由三次发回重审。
「这公检法的法官拿老百姓的脑袋当皮球踢,从承德踢到石家庄,再从石家庄踢回承德。」本案被告人之一朱彦强的母亲杨淑霞气愤地说。
当承德中院第四次做出死刑判决后,四名被告再一次向河北高院提出上诉。不过,这次“皮球”没有再被踢回去。
......
本期主要人物
陈国清:被告人之一,被指控参与“7·30”,“8·16”两起案件
何国强:被告人之一,被指控参与“7·30”,“8·16”两起案件
杨士亮:被告人之一,被指控参与“8·16”案件
朱彦强:被告人之一,被指控参与“8·16”案件
杨淑霞:被告人朱彦强母亲,庄头营村村民
付玉茹:被告人何国强母亲,庄头营村村民
张连山:承德承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国清一审、二审代理律师
李金星:原陈国清案申诉律师
袭祥栋:原陈国清案申诉律师
陈永生:北京大学法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