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1日,年仅23岁的山东德州女孩方某洋被虐待致死。
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她长期被丈夫、公婆像牲口一样对待着,不仅没有饭吃,还时常被木棍抽打,寒冷的冬天被逼出屋外罚站,仅仅是因为她不能怀孕....
身高176的方某洋,结婚的时候体重160斤,然而被虐待致死时,体重只有60多斤。
2019年9月14日,藏族姑娘拉姆在家中直播时,被突然闯进的前夫唐某浇了满身的汽油后纵火焚烧了整整3个小时。
被送往医院的她,整个人都是焦黑的,烧伤面积达90%,身上还有6、7处刀伤,在深度昏迷了16天后,拉姆不幸离世。
谁能想到,这样一个在社交平台上绽放着治愈笑容的四川姑娘,居然有着超过10年的被家暴史。
2019年8月13日,河南商丘的刘女士从自营的服装店二楼跳下,致全身多处骨折,双下肢截瘫。
外人看来她是疯了,但只有她自己知道,“我不想死,但那扇窗口是我唯一可以逃走的出口。”
在此之前,她的丈夫曾多次对刘女士实施家暴,被扇耳光、被扯头发、在地上肆意拖行在她的生活中习以为常....
除此之外,还有轰动一时的杭州杀妻案——来某的丈夫凌晨在家中趁妻子熟睡之际,将其杀害并分尸扔至化粪池内....
这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案件,人性的恶,何至于此?家暴的残忍,又怎么不让人胆寒?
更让人绝望的是,以上不过是家暴案件中的「冰山一角」。
在中国,平均每7.4秒就有一位女性遭受丈夫家暴。
全国妇联数据显示,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被家暴。
我们的母亲、姐妹、朋友,身边的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是家暴的受害者。
为什么,本该和谐幸福的家庭,被暴力一次次摧毁?最心爱的枕边人,一次次对自己痛下打手?
不得不承认的是,即便进入了发达的21世纪,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依然在一些地方根深蒂固,女性依然被部分男性理所应当地视作自己的附属,可以如物件一般随意处置。
再加上家庭犯罪成本极低,家庭暴力行为本身也具有很强的隐蔽性,除了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使其成了相关部门不管不问的真空地带。
在方洋洋的案子里,女方被“软禁”在婆家,因长期见不到女儿,女方家长生疑并选择报警,得到的回复却是:二人为合法夫妻,不存在绑票、软禁。
藏族姑娘拉姆生前也曾因不堪丈夫的暴力行为,转向家附近的官方机构寻求帮助,然而却被正常家庭冲突这种借口搪塞回去,直至最终悲剧的发生。
甚至,但家暴受害人转向身边的亲朋好友群求帮助时,也很难得到应有的关注和重视,因为大家会认为“夫妻间难免吵吵闹闹”,甚至被当作“打是亲骂是爱”来应付过去。
家暴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难道我们真的没有办法反抗吗?
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针对家庭暴力的专门立法,在本法中,除了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等身体暴力,经常性谩骂、恐吓等精神暴力也被纳入其中构成家庭暴力。
去年7月,义乌市发布《关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也就是说,我们在步入婚姻前,可以查询到对方的暴力史。
与此同时《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办法(草案修改稿)》也提交了二审,针对实际情况进行了调整:
“受害人要求依法查处的,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不得以维持家庭关系等理由予以劝阻。”
虽然我们有了法律的武器来抵御迎面而来的拳头,但这是远远不够的!
如果你不幸正在遭遇家暴,请你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发声,与此同时不要忘了保留证据,并向当地妇联机构寻求帮助!
每个人对自己身体的支配权,都只属于你自己,而不属于别人;不要让你的沉默成为施暴者的保护伞。
如果你正在目睹一场家暴,不要认为这只是一件小小的“家务事”,也请不要“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你的“袖手旁观”很可能推动受害者走向绝望。
也请不要去指责那些受害者,她们经历的痛苦远远超过你的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