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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确定8个试点城市】据光明网消息,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连续数年稳居世界第二。2021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45.5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39.8%。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随着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我国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已经建立了初步的规则体系。为了更好地推动数据知识产权规则的构建,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确定数据知识产权工作试点地方的通知》,根据该通知,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深圳市等8个地方作为开展数据知识产权工作的试点地方。
另外,据国知局战略规划司司长葛树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举行的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透露,国家知识产权局还专门成立了数据知识产权工作指导专家组,专家组吸纳了来自经济、法律、产业、技术、安全等领域的22位专家,以便对相关数据知识产权规则建设工作进行有效指导并且加强对试点地方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消息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光明网)
【腾讯新专利:聊天信息可自动消失,消除社死尴尬】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申请的一项新专利“一种会话消息的显示方法、相关装置、设备以及存储介质“于近日公布。
根据该专利摘要显示:本申请公开了一种会话消息的显示方法,包括:响应于消息输入指令,显示悬浮输入区域;通过悬浮输入区域获取目标会话消息;响应针对于目标会话消息的消息发送指令,在目标会话界面上显示目标会话消息,并向第二终端设备发送目标会话消息,以使第二终端设备在目标会话消息的已显示时长达到显示时长阈值时,取消显示目标会话消息;当已显示时长达到显示时长阈值时,在目标会话界面上取消显示目标会话消息。本申请还提供了相关装置、设备以及存储介质。本申请当会话消息的已显示时长达到显示时长阈值时,该会话消息便会自动消失,一方面提升了操作便利性,另一方面能够避免会话消息无法撤回的问题,有利于增加交流的私密性。
可能专利摘要的内容有点晦涩有点绕。小乙从该专利未来可能的实现角度为您简单解释一下这项专利申请的大概应用场景。比如,腾讯最广为大众知悉的应用程序之一是微信。如果未来该专利落地,应用在微信中,那么或许就可以实现这样的场景:用户可以设定所发送的消息的显示时长。比如,从该专利申请的附图18可以看出,假设用户设定一条消息的显示时长是一个半小时,那么在该消息发出后,会自动开始倒计时。当经过一个半小时后倒计时为零时,该消息能够自行消失,由此至少可以避免消息发送后超时而无非被撤回的情况。
小乙很好奇未来这项专利具体会应用到哪些产品和场景中,是不是可以大大减少很多社死的尴尬呢?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吧。
今天的IP速递就到这里啦,本节目由IP蓬蒿人策划,由小乙为您播报,欢迎搜索订阅每日IP速递。消息来源可查阅本节目文字说明,如需提供相关消息的详细内容,欢迎在留言区留言互动。眨眼就是周中。2022年的最后一个月过得尤其快呢。希望每个人都能在年底有所收获。咱们相约明天见!声明:本文一些图片及消息可能来源于网络。归纳、汇编、转载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存在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的情况,请作者与公众号/主播联系,本人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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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发布:“银行”字样不许再随便使用啦】为整改规范违法使用“银行”字样的现象,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银行”字样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规范“银行”字样的使用。《通知》对“银行”字样使用的主体范围、名称含义、整改规范、宣传教育、参照适用情形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下一步,中国银保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将共同开展违法使用“银行”字样行为的整改规范工作,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秩序。
相信随着这次《通知》的发布,一些非从事金融业务的工商企业乱用“银行”字样的情况,比如将产品或服务命名为“时间银行”、“粮食银行”等的情况能够有所改善。
(消息来源:人民网)
【中国银行新专利:可在元宇宙营业厅办理业务】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一项新专利“一种基于元宇宙营业厅的业务办理方法及相关设备”于本月2号公布。
根据该专利摘要显示:本公开提供的一种基于元宇宙营业厅的业务办理方法及相关设备,可应用于人工智能领域、虚拟现实领域、增强现实领域、全息技术领域、数字孪生领域或金融领域。本公开应用于元宇宙营业厅,元宇宙营业厅为对现实营业厅构建的孪生虚拟网点,在客户登录元宇宙营业厅的情况下,向客户分配业务办理排队号码;在轮到业务办理排队号码的情况下,确定客户待办理的交易业务的业务类型;在业务类型为预设基本业务种类的情况下,使用元宇宙营业厅中的智能业务机器人引擎对交易业务进行处理,获得第一交易业务处理结果;将第一交易业务处理结果写入元宇宙营业厅的第一数据库中。本公开通过构建元宇宙营业厅,可以方便客户在元宇宙营业厅办理交易业务。
小乙非常期待未来这项专利落地实现的场景。不知道各位对于元宇宙营业厅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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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乙继续为您提供几则关于本月开始实施的重磅新规。
12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商标代理机构重新备案的公告。
公告称,为保障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执业,加强商标代理机构和从业人员监管,规范商标代理行业秩序,国知局现将组织2022年11月30日之前(包括11月30日当天在内)已经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重新备案。
也就是说,需要重新备案的机构包括所有在2022年11月30日之前以及30日当天已经在国知局商标局备案的经市场主体登记机关依法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重新备案方式为线上方式,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网上申请”栏目,登录代理机构网上申请用户后,点击左侧的“代理申请业务—重新备案”模块在线办理。
(消息来源:国知局官网)
【药品网售新规12月1日起施行】2022年12月1日起,由市场监管总局于2022年9月1日发布的《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开始施行。
该《办法》对药品网络销售管理、平台管理、监督检查及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其内容主要涉及:在药品网络销售管理方面,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应当是具备保证网络销售药品安全能力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药品经营企业。并且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在平台管理方面,第三方平台需要担负起相关一系列责任,涉及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停止展示药品相关信息。在监督检查方面,详细规定了各级监管部门的具体监管措施,并且在法律责任方面,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明确了相应的详细法律责任条款。
本次新规定还专门提及: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消息来源:市监局官网)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12月15日起施行】相信最近有很多朋友都注意到了一则消息,国家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近日发布了新修订的《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这次的新《规定》将于本月15日起正式施行。
小乙给大家简单捋一下有关这一《规定》的信息。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在未修订之前,是由网信办在2017年8月25日就提出的。旧的规定从同年的10月1日起施行至今5个年头。但是,随着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在这些年里遇到很多新情况、新问题,所以,网信办对旧版的《规定》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后的《规定》共分16条。其中比较重要的变化和关键点有:
《规定》的第二条明确了跟帖评论服务的定义:“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点赞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也就是说,不光是文字形式的跟帖评论,点赞、弹幕等方式也属于跟帖评论,为使用者提供这些方式进行跟帖评论的所有以上平台服务也都属于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规定》的第四条明确了:所有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用户服务协议对跟帖评论服务使用者和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其中尤其提及:“按照“后台实名、前台自愿”原则,对注册用户进行基于移动电话号码、身份证件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方式的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或者冒用组织机构、他人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另外,《规定》的第八条中提及了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用户分级管理制度;第十条中还提及了: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应当对账号跟帖评论信息内容加强审核管理,及时发现跟帖评论环节违法和不良信息内容,采取举报、处置等必要措施。
(消息来源:网信办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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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本年度最后一个月,有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尤其是知识产权领域的新规定步入正式实施阶段。小乙在今明两天为您整理了国内国外从本月开始实施的几项重磅新规。
【商标代理监管新规正式施行】
2022年11月,市监局发布了《商标代理监督管理规定》,该规定自本年度的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规定的制定旨在提高商标行业整体服务质量和发展水平。该规定要求商标代理机构建立健全的业务管理制度和备案制度。尤其在第十条中规定了: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代理业务不得采取欺诈、诱骗等不正当手段,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另外,在第二十条中规定了: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建立商标代理机构和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信用档案信息进行归集整理,开展商标代理行业分级分类评价。
希望新规定的施行,能够有效改善商标代理行业经营不规范、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的乱象。
(消息来源:国家市监总局官网)
【美国专利商标局对俄罗斯联邦专利局的新限制举措】
自2022年12月1日起,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将不再认可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作为国际检索机构(ISA)和国际初步审查机构 (IPEA)。
事实上,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的这一举措并不是刚刚提出的,而是在今年的6月就已经提出了。今年6月1日,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发布了一项通知,在该通知中声称将终止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的协议,从协议终止的生效日起,也就是从本年度的12月1日开始,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不再承认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作为PCT国际专利申请的国际检索机构(ISA)和国际初步审查机构(IPEA)。
小乙为大家,尤其是非专利领域的朋友们解读一下这一通知的意思,这一通知的实际意义和所能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任何国家的专利申请人,如果想要递交PCT专利申请,并且在递交时想要将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指定为PCT申请的受理局,那么,从本年度的12月1日起就无法再选择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作为该PCT专利申请的国际检索机构(ISA)和国际初步审查机构 (IPEA)。
事实上,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对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的挤兑也不仅仅体现在这一个通知方面。今年3月,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就已经发布过一项声明,声称终止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和欧亚专利组织的官员接触,并且还终止了与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在全球专利审查高速路(GPPH)方面的合作。专利审查高速路(PPH)是一种加快专利申请审查的途径。而从3月发布该通知开始,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就立刻将俄罗斯联邦知识产权局(Rospatent)从其所合作的数个国家中剔除出去。
在小乙目前看来,这些举措可能无论是单项看还是总体看伤害性并不太大,但不得不说,有点欠招,侮辱性还是存在的。不知道各位怎么看?
(消息来源:美国专利商标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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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国家知识产权局11月30日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国知局条法司司长张鹏在会上表示,国知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进程,尽早完成修改。
张鹏表示,修改后的专利法已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修改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加强对专利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新增对严重故意侵权行为处以一至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将法定赔偿数额提高至三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并完善举证责任,减轻权利人主张赔偿时的举证负担,完善专利行政保护措施,明确诚实信用原则,新增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和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相关规定;
二是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明确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新增开放许可制度,加强专利公共服务;
三是完善专利审查授权制度,新增新颖性宽限期适用情形、局部外观设计,完善专利权评价报告制度,延长外观设计专利期限。
张鹏表示,专利法实施细则是保证专利法有效实施的重要配套行政法规,是对专利法相关规定的进一步细化。国知局已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吸收采纳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草案(送审稿)》,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此次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主要涉及以下四个方面内容:一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提升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专利保护,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三是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四是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专章,与国际规则对接。
张鹏还表示,下一步,国知局将继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快推进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进程,尽早完成修改,更好保障专利法实施,助力专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消息来源:中国新闻网)
【涉及张核子的专利申请60余项】近日,关于核酸检测公司深圳核子基因及其创始人张核子的各种传言甚嚣尘上。小乙为大家提供一则与其相关的专利方面的信息。
根据企查查APP显示,专利发明人涉及张核子的申请信息共60余项,申请(专利权)人包括深圳市核子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石家庄明码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深圳市核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核子华曦医学检验实验室等多家公司,目前已有35项专利获得授权,23项专利为实质审查阶段,11项专利已被驳回。
(消息来源:企查查)
【华为公开脑机接口领域专利】企查查APP显示,11月25日,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大学公开了专利:“人机交互方法、人机交互装置及存储介质”。
根据专利摘要显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一种人机交互方法、人机交互装置及存储介质,该方法包括:显示人机界面,该人机界面包括可操作对象和视觉刺激区域;对该可操作对象执行第一操作命令,其中,该第一操作命令根据第一信号确定,该第一信号为用户注视第一区域产生的脑电信号,该第一区域为该视觉刺激区域周围的多个区域中的区域,该用户注视该多个区域中不同的区域产生不同的脑电信号,该不同的脑电信号指示执行与该可操作对象相关的不同的操作命令。本申请能够使得用户无需直视视觉刺激且快速下发不同的操作命令,提高用户体验。
看上去华为的该专利申请旨在当用户意图下发操作命令时,无需直视视觉刺激区域本身,而只需要注视视觉刺激区域周围的区域,借助脑电信号完成人机交互,从而实现命令的下发。小乙非常期待该专利未来在华为产品中的实现和实际应用。让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消息来源:企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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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金奖专利实现芯片销售额近100亿元】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对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奖进行通报嘉奖,针对华为8月获得的中国专利金奖专利“一种射频接收机及接收方法”(专利号ZL201410387196.4),广东省人民政府为其授予了100万元奖励。
根据国知局网站的信息,华为的该项获奖专利公开了一种射频接收机及接收方法,发明人为易岷、梁建、朱年勇,该专利应用于射频收发信机芯片,主要应用在4G/5G手机等移动终端中。该专利在国内及美、欧、日、韩等地都已经获得授权。
据专利发明人介绍,该获奖专利在提出后就快速实现了产业化,已全面用于华为海思研发的各代 4G/5G 移动通信终端射频芯片。作为华为海思麒麟和巴龙移动通信套片的重要组成部分,搭载于华为 Mate 系列、P 系列多款手机,以及 CPE 等各种移动通信终端设备,广泛地销往世界各地。截至目前,采用该专利技术的射频芯片已经发货超过5亿颗,实现芯片销售额近100亿元。
华为是全球领先的ICT(信息与通信)基础设施和智能终端的提供商。2021年,华为公司的研发投入达到人民币1427亿元,占全年收入的22.4%,研发费用额和费用率均处于近十年的最高位。目前,华为研发投入在全球企业中位居第二,近几年每年在基础研究上的投资都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正是因为华为在创新研发上持续的大规模投入,使华为成为全球最重要的专利持有者之一,成为中国专利授权量最多的公司。据悉,华为连续五年PCT专利申请量全球第一。华为在中国的专利申请量也在持续上升,2020年突破了1万件,2021年达到了近12000件。
(消息来源:深圳特区报)
【华为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超1100亿元】据上海清算所官网显示,华为近日发布了2022年三季报,前三季度,华为实现营收4411.41亿元,净利润为239.27亿元。华为前三季度研发费用达到1105.81亿元,比去年同期的1023.4亿元增加了82.41亿元。据悉,华为近10年累计研发投入已达到8450亿元,华为做到了每年在基础研究上的投入超过200亿元。
华为轮值董事长徐直军此前表示:“(前三季度)整体经营结果符合预期,终端业务下行趋势持续放缓,ICT基础设施业务保持了稳定增长。华为将继续吸纳优秀人才,持续投资研发,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为客户、为社会创造价值。”
华为知识产权部部长樊志勇此前透露,目前,华为已经与智能手机、网联汽车、网络技术、物联网和智能家居等领域的厂商签订了专利许可协议。过去5年,已有超过20亿台智能手机获得了华为4G/5G专利许可。在汽车领域,目前每年约有800万辆获得了华为4G/5G专利许可的智能汽车交付给消费者。在视频技术领域,目前已有260家厂商、全行业超过10亿台的产品通过专利池获得华为HEVC专利许可。
(消息来源:集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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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成立】
近日,深交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科交中心)揭牌仪式成功举行。中国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等人线上或现场出席活动。
据悉,深交所科交中心将打造连接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全国性综合服务平台,核心业务包括构建具有平台属性的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建设包括技术经理人、现有技术市场、金融机构、高校院所和科技企业等在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市场生态体系,打造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大数据中心,并发展围绕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一条龙”服务。
揭牌仪式上,科交中心通过线上与线下方式与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及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等首批16家机构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签约机构包括政府部门、高新园区、高校院所等。同日,科交中心还与3家高校院所签署了科技成果转化合作协议,15家知识产权运营代理、融资评估、法律仲裁等专业服务机构入驻科交中心。科交中心官网(www.szte.com)也正式上线运行。
(消息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洋河状告江小白】
近日,天眼查公开了一起开庭公告,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松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上海加悦酒业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侵害商标权纠纷。
这起诉讼引起多方关注的原因在于:原告方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主营产品为洋河品牌白酒,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而被告方上海加悦酒业有限公司则是重庆江小白酒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最为市场熟知的产品为江小白白酒,也是曾经年销数十亿的品牌。因此,有网友称:此次诉讼是洋河状告江小白。
根据山东商报的记者发布的消息,引发本次诉讼的根源是上海加悦酒业的一款品牌为“敦煌”的威士忌酒。江苏洋河酒厂向记者表示,公司在市面上发现一款品牌为“敦煌”的威士忌酒在售,而“敦煌”是洋河酒厂公司注册持有的商标。因此,公司提起诉讼,以便对旗下“敦煌”系列商标的使用进行维权。
至于是否针对江小白,洋河酒厂的工作人员还向记者表示,“这是一起业内较为普通的诉讼,公司并不是针对江小白,只是在维权时发现总经销商为江小白子公司”。
根据天眼查显示,苏酒集团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并没有与“敦煌”相关的注册商标信息,而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则持有28条关于“敦煌”的注册商标信息,其中为“已注册”状态的有敦煌、洋河敦煌、敦煌大曲等10个商标
。至于本次洋河状告江小白的诉讼能否获得法院支持,由于截至目前,诉讼详情及审理状况尚未公开,还需要未来继续跟进,以观结果。
(消息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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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三则知识产权消息或多或少都与世界杯相关:
【广电总台发布卡塔尔世界杯版权保护声明】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发布了关于2022年卡塔尔国际足联世界杯版权保护的声明。声明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拥有卡塔尔世界杯在中国人民共和国除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独家电视核心媒体版权积分许可权利。
截止该声明发布之日,除中国移动咪咕、抖音、上海五星体育频道、广东体育频道、广州南国都市频道和广州竞赛频道已获得中央广电总台的授权以外,其他任何机构均未获得授权转播卡塔尔世界杯赛事节目。
(消息来源:国际在线)
【5.3亿赞助费打水漂,百威要求国际足联退钱】
11月18日,国际足联(FIFA)发表声明表示,在卡塔尔世界杯全部8座球场以及周边区域禁售酒精饮料。在该禁酒令下,百威花费的5.3亿元人民币赞助费几乎都将打了水漂。
声明发布后,百威在其官方推特上发推称:“呃,这很尴尬……”,随后又迅速删除了该条推特。百威发言人回应称:“情况超出了我们的控制,一些计划中的体育场活动无法推进。”
在该禁酒令推出的一周后,百威啤酒的母公司Auheuser-Busch InBev(BUD)宣布,公司将与国际足联谈判,希望能够退回4740万美金(约3.4亿元人民币)的赞助费,用以弥补部分损失。
事实上,自1986年以来,百威一直是世界杯的主要啤酒赞助商,其与国际足联的合作已经持续了32年。每届世界杯,百威都会花费数千万美金获得独家销售权。为了赞助本届卡塔尔世界杯,百威已经花费了共计7500万美金(约合人民币5.3亿元)。而本次的禁酒令发布在卡塔尔世界杯开幕的前三天,打得百威措手不及,几乎成为本次世界杯最大的冤大头。
至于百威能否赢得谈判,获得国际足联退回的3.4亿元赞助费,目前尚不明朗。拭目以待吧。
(消息来源:澎湃新闻)
【海信的世界杯广告引发争议 】
海信(Hisense)是2022卡塔尔世界杯官方赞助商之一。在本次世界杯开赛后,经常能够在转播的赛事上看到海信在赛场上打出的标语:“Hisense 中国第一世界第二”。
海信的官方微博已连续更新了多条关于本次世界杯赛事的微博。在其晒出的赛场照片中,也能清晰地看到球场围栏旁的这一海信广告标语。
对于海信在本次世界杯赛场上打出的这一标语,近日引起了不少网友的争议和质疑:一方面认为,该标语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广告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另一方面认为,该标语还涉及不正当竞争。
关于以上问题,有专家进行了分析。首先,就是否违反广告法方面,海信使用了“中国第一”等最高级、绝对化用语,如果该商业广告活动实施于我国境内,则违反我国《广告法》规定的情形。然而,该广告活动的实施地为2022世界杯的举办地卡塔尔,并非处于我国境内。《广告法》不具有域外效力,不能规范境内企业在境外的广告行为。所以,虽然境内企业在境外投放广告时宣称了“中国第一”,但是国内市场监管部门难以适用《广告法》对其进行监管。
进一步地,关于国内有媒体、平台转播世界杯的比赛,画面中也有海信的该广告语出现,其是否属于在我国境内投放该广告的情形,目前还存在争议。有专家称,该广告行为是发生在境外,媒体仅是以新闻报道的方式进行呈现,其不能等同于海信直接在这些媒体上投放了这一广告。也有专家称,广告标语采用的是中文字体,通过转播该广告活动事实上已经形成将该广告投放到了国内,因此,即使不能以《广告法》约束海信集团,但可以监督该广告在境内的播放行为,或采取技术手段屏蔽争议广告。
最后,关于不正当竞争问题,有专家表示:“中国第一、世界第二”等广告语未明确其统计口径,也未获得权威机构认证认可,且仅针对其电视产品出货量而言、而非海信全部产品,可能对消费者产生一定误导,该行为可能构成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抛开以上争议,小乙倒是回想起前几天看到的一则短视频,其中有中国球迷在卡塔尔询问赛场周边的国外球迷。抛出的问题是:请说出您知道的中国球员的名字。有一位受访的外国女球迷思考良久之后,给出的回答简短而有力:“Hisense”!应该说,无论如何,海信这波的广告效果相当可喜可贺!
(消息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今天的IP速递就到这里啦,本节目由IP蓬蒿人策划,由小乙为您播报,欢迎搜索订阅每日IP速递。消息来源可查阅本节目文字说明,如需提供相关消息的详细内容,欢迎在留言区留言互动。白天的时间还是要好好学习,好好工作,好好生活。总之,就是要认真不懈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吧。专注于自己热爱的,就已经很美好啦。咱们相约明天见!声明:本文一些图片及消息可能来源于网络。归纳、汇编、转载仅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存在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的情况,请作者与公众号/主播联系,本人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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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首个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获批筹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2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名单(全国共29家),青海省互助青稞酒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榜上有名,这也是该省获批筹建的第一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是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地理标志为对象,在省内具有较大产业规模、较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较高保护水平,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产品特色鲜明、知名度高,对全省地理标志保护起示范、引领、推广作用的保护地域,筹建期为3年。此次互助青稞酒地理标志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筹建,是“互助青稞酒”地理标志品牌建设的一次突破性进展,对进一步提升互助青稞酒品牌价值、扩大市场影响力将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截至目前,青海省拥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48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5件。获准使用国家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62家。2021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综合评定,青海省“藏毯”(青海产区)、玉树虫草2件地理标志被列入全国首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柴达木枸杞”、“湟中燕麦”被列入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名录。
(消息来源:丝路知产)
【天津首例植物新品种侵权案成功调解敲响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第一槌”】
近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植物新品种侵权案件。
原告山东某公司作为某小麦品种权的独占被许可人,认为第三人某农资经营部销售的某小麦品种种子,系被告河北某种子公司未经品种权人许可擅自生产、销售,故要求被告停止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合议庭抽丝剥茧还原出被告与第三人的交易过程。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并即时履行。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王颖鑫表示:“该案敲响了我市植物新品种司法保护‘第一槌’。”今年3月1日,新修订的种子法正式实施,将植物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水平提升到新的高度。该案的审判体现了司法对维护种子市场交易秩序和促进种业科技创新的作用,有利于全面净化种业市场,推动种业健康有序发展。
(消息来源:北方网)
【市场上出现多种连花清瘟假冒商品,多个近似商标遭抢注】
11月22日,上市公司以岭药业发布声明,表示近期市场上出现诸多名称为“连花清温茶”、“链花清温茶”、“莲花清温膏”、“莲花清温口服液”、“莲花清温植物饮料”及“莲花清温丸”的商品,该公司称,这些产品均不是以岭药业生产、销售或授权生产、销售的产品。
以岭药业提到,“连花清瘟”“连花”“连花清”“连花清菲”为该公司依法注册并获得商标专用权的商标,而其生产的“连花清瘟胶囊”的外观设计专利未授权他人使用。对生产、销售假冒、混淆公司产品及其他侵犯公司商标专用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保留追究责任人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根据天眼查显示,目前多家公司申请注册“连花清温”、“连花清温片”、“连花清温茶”等商标,申请人涉及药业公司、生物公司、互联网公司等,国际分类包括医药、医疗器械、方便食品等。
大家如果的确有需要购买,请务必看清楚商品名称,至少分辨清楚该商品并非假冒品。
(消息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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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效专利数量首次超越美国,排名世界第一】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世界知识产权指标》报告。根据报告显示,中国2021年提交的专利申请数量达到159万件,这一数量与排名第二至第十三的12个主管局所受理的专利申请数量总和相近。此外,截至2021年,全球有效专利数量约为1650万件,其中中国在2021年拥有的有效专利数量达到360万件,首次超越美国,成为2021年有效专利数量最多的国家。
“有效专利”是指专利申请被授权后,仍处于有效状态。要使专利处于有效状态,首先,该专利权要处在法定保护期限内,另外还需要专利权人按规定缴纳了年费。
除了专利申请数量之外,本次WIPO的报告中还统计了全球商标申请和外观设计申请的数量。2021年全球商标申请数量约为1390万件,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的数量最多,按类统计约950万件,其次是美国专利商标局(90万件),欧盟、印度和英国位列其后。中国在外观设计申请量排名中也以80.57万件的数量排名全球第一。
(消息来源:环球时报)
【美国智库建议:改革337条款,阻止中国进入美国市场】
美国科技政策智库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ITFT)在11月21日发布了一份报告,称旨在保护美国知识产权的《1930年关税法案》第337条在打击中国使用不公平贸易行为与美国先进产业竞争方面力度不足。
这份报告的名称为:《如果通过赋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权利来降低中国不公平贸易做法的损害,并使其盈利降低》。
报告中详细分析了近几年中美贸易中存在的问题,讨论了如何遏制中国的快速发展,并且给出了基于当前和未来形势,如何打击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的具体建议:即,建议国会扩大《1930年关税法》,以便更好地解决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尤其是进一步完善《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允许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在美国国内产业因不公平竞争而遭受损害时禁止进口。
在之前的数十年里到现在,第337条主要用于裁决专利纠纷,该条款被美国和外国跨国公司(而非政府)广泛用于就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相互提起诉讼。而本次报告的重点就是希望将337条款的调查范围从当前的仅局限于专利案件方面扩大到不公平贸易行为和非市场化手段的使用方面,同时,还将执法对象从当前的以公司/企业为主体转变为任何美国政府部门都可以提出337调查。据称,其核心目的就是针对任何可能对美国产生威胁的中国产业,立刻以337条款的普遍排除令为依据,限制中国产品进入美国市场。
此外,本次报告中,还提到理想状态是美国的盟国也制定类似的制度,针对中国采取同样的手段。
如果未来该报告中的建议全部被实施,那么所有被认为可能对美国产生威胁的中国产品都可以被美国政府以违反新的337条的规定而排除出美国市场。
总之,关于美国第337条的规定未来会发生何种变化,值得大家密切关注。
(消息来源:腾讯网;原文作者:吴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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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个周末都在重拾心情。我们都是普通人,也还是要坚持着、一点一滴、好好地做自己想做能做的事情。加油吧!小乙和您相约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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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播:默语乙
曾经旅德多年,现为专利律所繁忙搬砖人。
喜爱文学历史,爱好演播和运动的平凡理工女。
不花言巧语,不刻意迎合主流,
也没有心灵鸡汤。
踏踏实实说话、做事。
付出不易,生活不易,
如…
另:非专业主播,单凭满腔兴趣和私人原因分享声音。加之工作繁忙,一个人仍需兼顾前期和后期,有不周之处还望多多理解。
真诚期盼您的交流与指正。有任何问题,欢迎留言区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