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6:11-16
11但你這屬神的人要逃避這些事,追求公義、敬虔、信心、愛心、忍耐、溫柔。
12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為此被召,也在許多見證人面前,已經作了那美好的見證。
13我在叫萬物生活的神面前,並在向本丟彼拉多作過那美好見證的基督耶穌面前囑咐你:
14要守這命令,毫不玷污,無可指責,直到我們的主耶穌基督顯現。
15到了日期,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
16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但願尊貴和永遠的權能都歸給他。阿們!
.經文默想
1.由 v.11-12 看,一個「屬神的人」應有那些生命的見證?
2.保羅在 v.13 如何描述主耶穌?接著囑咐提摩太要「守這命令…」(v.14),由此你看見什麼?
3.保羅在 v.15-16 告訴提摩太,打美好的仗的終極目的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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