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書3:1-7
1人若想要得監督的職分,就是羨慕善工。這話是可信的。
2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只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有節制,自守,端正,樂意接待遠人,善於教導;
3不因酒滋事,不打人,只要溫和,不爭競,不貪財;
4好好管理自己的家,使兒女凡事端莊順服(或作:端端莊莊地使兒女順服)。
5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焉能照管神的教會呢?
6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恐怕他自高自大,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罰裡。
7監督也必須在教外有好名聲,恐怕被人毀謗,落在魔鬼的網羅裡。
.經文默想
1.什麼是「監督」?得監督的職分為什麼就是作善工?你羨慕作監督嗎?
2.由 v.2-7 看作監督的有哪些條件?這些條件可大別為哪兩類?有哪些是有關品格操守,有哪些是有關工作才能的?哪一項較多?由此你看見什麼?
3.為什麼作教會的管家要從治理家開始?以及為什麼也必須在教會外有好名聲?對我們有何提醒?
4.初入教的不可作監督,為什麼?也因此作監督的也必須留意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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