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下班回家,正在爬楼梯时,包里的工作手机就“叮叮叮”地响个不停。接起电话,原来是某个项目又因为业主原因要调整,急切地询问我这边是否可以配合调整,同时请求尽快予以答复。挂了电话,回到家,来不及换睡衣,先打开电脑,看了看修改图纸,大概思考了一下修改方向,给予了同意配合修改的答复。
完成了上面的答复后,回到客厅,刚坐下,准备吃饭。工作微信“叮”的又来一声提醒,虽然内心是很拒绝的,不想去看,只是默默嘀咕:又有什么事呢。身体却诚实地已经划开屏幕,点开微信,看到发过来的一长段消息,原来只是另一个项目因项目调整户型原因暂缓的通知,只好回复一个“好的,收到”聊表敬意。
安心地吃过饭后,躺沙发上,刚安静地看了没几页的书,工作微信再次“叮”起来,虽然已经提前刻意把声音调到最低音量了,但是“叮”地一声就如同安静室内掉落的一根针一样,声音不打折扣地传到耳朵里。克服掉内心的不悦,再次拿起手机,开始回复消息。原来是先前的一个合作伙伴发来的。考虑到先前建立的合作基础,出于帮助目的,协助解决问题,然后便是——一开始就没有了结束,从一个问题过渡到另一个问题。庆幸的是,最终在条件不成熟、无法确定、不了了之中结束。
回想一晚上的事情,书没有看成,但仿佛什么都没有做,都在回复工作消息了,心情瞬间down到低点。
怎么样?大家的情形是不是差不多?
清明节,一则名为“中国电科员工遭遇清明节强制加班后怒怼领导”的聊天记录引发网络关注,迅速登上各大网络平台热搜榜。
后来这名所谓中国电科员工被行政拘留,原来他散布谣言、造假。但问题是,为什么就是这样虚假的信息也能掀起网络风暴?原来问题的根源是因为“员工被要求加班”这事比较普遍,那些聊天对话很契合打工人厌恶过度加班的情绪,大家都很佩服当事人的勇敢,这小哥骂得太解气了,同时还骂到了点子上,怼得上下领导都无话可说,足以载入史册。
陈某龙用经不起推敲的聊天记录,调动了大众情绪,消费了公共情感。但加班仍是职场痛点,特别是强制加班更容易招致反感。那隐形加班问题呢?如何破解?
疫情对劳动关系双方都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权利义务都发生着变化,再加上无所不在的社交软件的科技支持,隐形加班已经司空见惯了。微信让工作和生活的边界越发模糊,“好像下班了,又好像没有”成为许多人的常态:名义上“下班”了,但工作群里的消息依旧响个不停,走个路、吃个饭都要随时停下回复;明明已经睡觉了,公司一个通知发过来,不得不强打精神,打开电脑修这改那;哪怕正是休假期间,也不敢掉以轻心,带着笔记本电脑严阵以待……,许多网友声称“24小时都在工作”
大家对下班后在工作微信群里谈工作十分反感。“已经下班了,而且事情也没着急到必须立刻解决,却要求必须回复。我感觉自己的休息时间被‘绑架’了。”
这些即时通信工具,把自己变成了“7×24小时”全年无休的公共客服了。客户不分时间、假日,只要有事微信留言就能找到你!以前打电话我还能装没接到,微信简直逃都逃不掉!不论休假还是下班,都感觉不到放松,压力非常大。
有网友说:“宁愿在办公室加班,因为回家后还是避免不了电话微信找上门,根本不分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想要认定为加班,但是既没有证据,又都是碎片时间,维权太难!”
维权确实难,但近日,北京法院对一起使用微信加班的诉讼宣判引起了广泛关注。
事因某科技公司担任产品运营的李女士因加班费问题将该科技公司告上法庭,公司认为休息日在客户群中对客户偶尔提出问题进行回复,不属于加班。北京法院经二审后判定,综合考虑李女士加班的频率、时长、内容及其薪资标准,公司应支付加班费共计3万元。
把隐形加班当做常态的公司,都认为微信群目前已经成为用人单位安排工作的一种重要方式,这种便捷的工作管理方式当然应该被认可。看个微信、回个消息是相当“顺手”“随意”的事,算不上正经加班,也有很多用人单位在这种模糊认识中习惯性无视劳动者的额外付出。在微信群里及时回复消息,能获得更多机会。及时回复消息,反映了“靠谱”的潜质,“靠谱”是一名职场人非常重要的品质,其重要程度甚至超过了“专业”,在能力不足时,“靠谱”是能保住工作的最好办法。
但是根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下班期间,职工理应得到充分休息。用人单位应该尊重职工的休息权,不应随意侵占职工的休息时间。
所以,职工能不能拒绝下班时间的工作“紧急回复”?下班之后,职工有义务“时刻准备着”接收指令、通知并及时回复吗?理论上职工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在下班时间发布的工作指令,但也只能说是理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