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道 - 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

“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2021年3月14日主日讲章/晓峰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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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路15:11】 耶稣又说,一个人有两个儿子。【路15:12】 小儿子对父亲说,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他父亲就把产业分给他们。【路15:13】 过了不多几日,小儿子就把他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往远方去了。在那里任意放荡,浪费赀财。【路15:14】 既耗尽了一切所有的,又遇着那地方大遭饥荒,就穷苦起来。【路15:15】 于是去投靠那地方的一个人,那人打发他到田里去放猪。【路15:16】 他恨不得拿猪所吃的豆荚充饥。也没有人给他。【路15:17】 他醒悟过来,就说,我父亲有多少的雇工,口粮有余,我倒在这里饿死吗?【路15:18】 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向他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路15:19】 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

【路15:20】 于是起来往他父亲那里去。相离还远,他父亲看见,就动了慈心,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路15:21】 儿子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路15:22】 父亲却吩咐仆人说,把那上好的袍子快拿出来给他穿。把戒指戴在他指头上。把鞋穿在他脚上。【路15:23】 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我们可以吃喝快乐。【路15:24】 因为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他们就快乐起来。
【路15:25】 那时,大儿子正在田里。他回来离家不远,听见作乐跳舞的声音。【路15:26】 便叫过一个仆人来,问是什么事。【路15:27】 仆人说,你兄弟来了。你父亲,因为得他无灾无病地回来,把肥牛犊宰了。【路15:28】 大儿子却生气,不肯进去。他父亲就出来劝他。
【路15:29】 他对父亲说,我服事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路15:30】 但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了,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路15:31】 父亲对他说,儿阿,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路15:32】 只是你这个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所以我们理当欢喜快乐。

前言:

今天所分享的经文和十五章前面的两个比喻紧密关联,可以说是对前两个比喻的总结和提升。所讲的是新约中最为熟知、最被喜爱的浪子归家的故事。人们通常从这个故事解读出上帝无比的爱,无比的接纳和饶恕,这当然是这个故事的中心,神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但是,我们当留意这个故事中除了小儿子之外,还有一位大儿子,甚至,可能大儿子才是这个故事对今日人们的真正挑战。这也这个故事吸引人之处,内涵丰富,情节一波三折,多次转折,令人惊奇。我们今天就从两个方面来分享这个故事,一方面描述罪人自我中心的无知和自义,另一方面像前面两个比喻一样再次论到神对悔改罪人的接纳和喜乐。

小儿子

我们先来看这个故事中的小儿子。// 经文开头主耶稣说“一个人有两个儿子”,就暗指了十五章开头所提到的两群人,小儿子指众税吏和罪人,大儿子指法利赛人和文士。

“父亲,请你把我应得的家业分给我”

经文并没有说明小儿子是基于什么考虑要求分家业,但从小儿子这个要求可以看到两方面的问题。

他认为家业中有一部分是自己应得的,但实际上并非是他应得的。家中的资产要给谁,完全由父亲做主,想要给谁就给谁。父亲可以给小儿子,也可以不给。给是恩情,不给却不能要求,认为父母欠自己的。照着小儿子这种“理直气壮”的无礼要求,父亲完全可以断然拒绝。// 人们多数是类似的心态,不认识上帝的人,看自己有的,跟上帝无关,可以感谢父母、朋友,却不会感谢上帝;或者,就直接把荣耀归于自己,这都是我靠着自己的努力和运气所得。基督徒也常看自己生命中所拥有的,为自己应得的,口里说这都是上帝所赐不配的恩典,但实际上看为这是唯独属于自己的;表现为,一我有权利可以随意支配我现在所有的一切,二我若缺少我想要的,那就是上帝欠我的。

即使父亲乐意让这两个儿子按比例继承家业,但是对于家业的支配权通常是等父亲死后,或者父亲年老主动初让给儿子来管理的时候。父亲还在,并没有主动给予,就要求产业的支配权,这是对父子关系和情感的极大破坏;不但是对父亲的极不尊重,表达了对于父亲的不信任和不满意,而且,这恶行也影响父亲的声誉。这就是悖逆和反叛,就是与父亲的决裂。小儿子其实就是在说,钱给我,你走开。

“往远方去了。在那里任意放荡,浪费资财”

马上我们就知道小儿子为什么要求分家产了,原来他想要离开这个家。他在离开的时候,是如此决绝,他不是把分得的家业带走一部分,留下一部分,他“把一切所有的都收拾起来,往远方去了”。所以,其实他的目标是要离开父亲。

小儿子为何要离开父亲呢?从后面他生活的描述可以知道,他想要独立自主,他想要过一个全凭自己意愿的生活,他想要一个想象中的自由生活,他想要“完全属于自己的生活”。用另一个表达就是,他不想让父亲参与他的生活,不想看见父亲在他身边“指手画脚”,他看父亲是他生命中的束缚。他想要在远离父亲的地方寻找人生的精彩。因此他想要去远方,他以为远方有诗。

如果这里的父亲是指地上我们肉身的父母,那么离开父母去追寻自己想要的生活,可以理解。但这个故事中的父亲显然是指上帝,人想要离开上帝,自立门户,自主决定何为善恶好坏对错,其结局就是自我毁灭。因为当人脱离上帝所设立的规范时,同时也脱离了上帝的供应、护庇、荣耀等一切恩典。离开上帝就是进入虚空,离开了上帝就是离开了真实、意义和价值,更是离开生命,离开了平安、喜乐和满足。// 甚至,有时候已经在信仰当中的人,也认为人生的意义就是尝试各种不同的生活,世界如此的丰富,我为何一定要以基督的话语为生命根基、生活的指导呢?我为何就不能完全由自己做主,做一些事呢?我要试试,看离开上帝到底会怎样?

小儿子终于如愿以偿,过上了他想要过的生活。他把从父亲那里分得的产业都用在了世界的游戏和享乐上了。小儿子看似拿到了一笔钱,实际上他失去了钱财远无法相比的宝贵,放荡挥霍就是其人生的必然。人在离开上帝之后,就把上帝所赐予的身体、头脑、各样的能力用于无意义和无价值的事情,用于犯罪;不但是对上帝美好赐予的浪费,甚至是玷污和破坏。结果就是他坠落到了他始料未及的悲惨境地中了。

“就穷苦起来…去放猪”

这个小儿子穷苦到一个程度竟然去给人放猪,甚至饿的吃猪吃的豆荚,今天在人看来可能觉的这只是一份收入微薄的工作,但当时的犹太文化中,猪是旧约律法中不洁净的动物(利十一7),在礼仪上不能吃,最好都不要接触。因此,养猪还吃猪食,所表达的是其坠落的深度,不但在生活上到了极度穷困潦倒的程度,所做的事情更是不光彩到在道德上也为人所不齿的地步。这个小儿子此刻的境况,在犹太人眼中,不只是让人觉的可怜,而是令人厌恶,旁人只会掩鼻而避。

因此,这里穷苦到去放猪,其实主要并非是对其钱财的失去和生活困境的描述,更主要是在表达小儿子尊贵身份的丢失,宝贵生命的失丧。从“原本有神形象的神的儿子”堕落到不像人样,连猪都不如。当一个人远离了上帝,就是远离了上帝所赐给人的荣耀和护佑,人原本的身份、尊贵、富足就都失去了,人就不像人了。人以为,离开上帝,失去的只是枷锁,得到的是整个世界;实际上却是,离开上帝,失去的是生命,得到的只有虚空和羞耻。

“他醒悟过来…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

但这痛苦的生活却让小儿子醒悟了过来。痛苦可以让人的思想有深度,虚空感、不公义、灾祸这些堕落世界里的患难、残缺、荒谬,却可以被用来激发人对生命有更为深入的思考,让人对今生有一些超越的探寻,藉着他人或者自身所经历的,或者人就可以揣摩而得以认识上帝了呢?

小儿子的醒悟是真醒悟了,是灵魂的苏醒。首先,他不是为自己现在一无所有而后悔,不是觉的自己不应该挥霍,应当拿钱去投资,如果重来他一定可以赚取更多,过上富足享乐的生活。他是认识到自己要求分家业,离开父亲,这件事错了,他是认识到自己得罪了父亲。他醒悟到应当去对父亲说“父亲,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

第二,说他真的醒悟了,也是指他不但意识到自己的罪,更是谦卑承认自己身份的坠落;因此,他的想法不是看现今的惨况只是出来体验了一下生活,发现没弄好,反正有退路,回家继续过我大户人家公子的生活就好了,大不了以后不再往外瞎跑了。他的醒悟是自觉不配以儿子的身份回去,他打算跟父亲说“从今以后,我不配称为你的儿子,把我当作一个雇工吧”。他现在知道了,哪怕在父亲家里做雇工,也比在外面做所谓自由人更好,像诗人说的“在你的院宇住一日,胜似在别处住千日。宁可在我神殿中看门,不愿住在恶人的帐棚里”(诗八十四10)。就像是一个奴隶,他宁可留在主人家里继续做奴隶也不愿意出去做自由人,因为我主人待我太好了,我爱祂,我不愿意自由出去(出二十一5)。雇工其实比奴隶还要差一些,雇工按日结算,属于不稳定的雇佣关系,随时可以解除;奴隶从跟一个家庭的关系稳定上要好过雇工,奴隶被看为是家里的人,雇工是外人。所以他说“我要起来,到我父亲那里去”。

第三,因此他更可贵的是起来回家。很多人即使在看到自己当初错了,也不愿意回头。就像当年蒙恩成为十二使徒之一的犹大,出卖耶稣换了三十两银子,在耶稣被杀之后,他的良心谴责他,他却不悔改,反而出去自杀了。在犹大的选项中就没有悔改归向神这个选项。不悔改有时候不是不认错,而是认错,承认这就是我做的,我也承认这样是不对的,但是我就是这样了,我就不改,你能奈我何?因此,真悔改并非只是认错,也不是停留在自觉不配,而是还能“拉下脸来”到神面前来求神的饶恕、接纳和改变。

父亲对待小儿子

前面在小儿子要求分家产的时候,我们发现父亲竟然答应了小儿子的无理要求。照常理,父亲完全可以不给一分钱,并将这个不肖子赶出家门。但我们却看到,父亲竟然答应了。这就是藉着父亲对待小儿子,来比喻上帝是如何对待我们这些悖逆之子的。小儿子所要求的产业可以看为上帝创造人时赐予给人的生命,恩赐,供应等各样恩典。小儿子的放荡挥霍就是将神所造的义的器具用于不义,就是使徒所说的“将你们的肢体献给罪作不义的器具”(罗六13),“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罗六19)。而父亲的允准就是使徒所说的这是神给罪人那“丰富的恩慈,宽容,忍耐”,这忍耐宽容是为要令人悔改(罗二4)。

现在,父亲看见了小儿子的悔改归来。但我们却看到父亲对于这个归家小儿子,有一系列非同寻常的举动。

“相距还远,…跑去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

首先,经文提到“相距还远,他父亲看见”,惟有一个日夜盼望儿子回家的心肠,才能有这样的场景。这应当不是父亲今天出门遛弯碰巧看见了,很可能父亲天天站在村口望向远路;虽然小儿子此刻蓬头垢面已经看不出本来面目了,但父亲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自己的小儿子回来了。

然后,跑去这个词非常形象地表明了父亲内心的高兴之情,对于一个老人来讲,跑这个动作不合乎体统,也不安全。但这个父亲此时已经顾不上仪态了,奔跑过去抱住这个回家的儿子。

而且,抱着他的颈项,连连与他亲嘴,更是将父亲完全的接纳展现了出来,这个儿子是从猪圈里爬回家的,其身上的褴褛肮脏可想而知,父亲不是一脸嫌弃地接纳,没有保持很远的距离,捂着口鼻,侧身忍受着小儿子身上的恶臭气味,对他说:赶快去洗个澡,然后再说。父亲却是直接抱住这个不洁的罪人,连连亲吻,其内心的喜乐溢于言表。小儿子此刻可能已经惊呆了,他万没有想到与父亲见面会是这样一个场景。

并且,不止如此,更令小儿子震惊的事情接着发生。父亲随即吩咐仆人将上好的袍子、戒指、鞋给小儿子穿戴上。据说在当时,袍子是有地位的人才穿的,一般劳作之人都是短打扮,更不用说这里强调“上好的袍子”;戒指不只是名贵的饰品那么简单,而是一个家族成员身份和地位的象征;鞋也是尊贵富足的标志,穷人及奴仆一般都是赤脚不穿鞋的。因此,父亲这一系列超常的操作,就是为了传递一个意思,我已经接纳了你,你不是这个家里的雇工或奴仆,而是我的儿子。如经上所说“你们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因此我们呼叫阿爸父”(罗八15)。


但这还不够,父亲还要为小儿子的回家大摆筵席,经文特意说“把那肥牛犊牵来宰了”,表明这是家里最高规格的招待和盛宴了,这种规格只有最为出色最蒙父亲喜悦的儿子才配享有。但现在,这位父亲竟然用在了这个曾经的悖逆之子身上。

“慈心”

自始至终,我们看到,父亲并没有一句责问,没有先数落他一顿,更没有不允许他进门。反而,一系列令人眼花缭乱的操作,让小儿子目瞪口呆。小儿子想的是能被收留作一个雇工就心满意足了,就已经是不配得的恩典了。但父亲给的恩典却远超乎期望,是他不敢想的。他从未想到父亲不单单还把他当儿子看,而且是当作一个格外蒙父亲喜悦的儿子来看的,好像这个儿子不是之前的不肖子孙,好像之前没有犯过罪似的。// 能回家,的确是发生了变化。

这种极大的反差,才是上帝之爱的写照。只有看到这一点,我们才能体会自己所蒙的恩召和爱情是多么不可思议。若有人觉的上帝的爱和接纳很平常,还不如地上某个人对我好,可能我们还不真认识这位为我们舍子的上帝。

小儿子归家之后所经历的一切,也更新了他对于父亲的认识。父亲对他的爱和接纳,看见到他归回后心里的喜乐,远超过他所以为的。他知道父亲对他很好,但他不知道父亲对自己这么好。原来为父的心肠是这样深厚浓烈的爱。像约伯所说的那样“我从前风闻有你,现在亲眼看见你”(伯四十二5)。他以为他认识自己的父亲,现在他才发现他对父亲认识的不够多。// 我们也以为我们认识我们的主,我们知道祂爱我,但实际上祂对我的爱超乎我所以为的。

“他们就快乐起来”

我要特别留意小儿子的快乐,显然这里的他们包括小儿子。对于小儿子来说,他现在才真的认识到了这个家真正宝贵的是什么。其实并非是他身上上好的袍子、手上的戒指、脚上的鞋子和丰盛的筵席,而是给他这一切恩宠的父亲。是父亲对他的爱和接纳,这才是生命真正的丰盛和满足,喜乐和平安。跟他在远方的悲惨遭遇相比,家里的可贵并非是物质条件,而是与父亲在一起。

大儿子

在一片快乐之中,大儿子回来了。小儿子抵达家中的时候,大儿子正在田间。我们可以猜想,父亲应该是让仆人去通知大儿子,你兄弟回来了,你也快回来。

快到家时,大儿子竟然听到了作乐跳舞的声音,这令他很诧异,这是他从未经历过的,家里出什么事了?了解了事情的原委之后,让大儿子吃惊的是,这竟然是为了庆贺自己的兄弟归家而有的欢乐之声!但同样令我们吃惊的是,大儿子竟然并没有像父亲那样欢喜,反而非常生气。并且,他不但拒绝进来参加这庆贺的筵席,还为此向父亲发怒,质问。

大儿子为何生气呢?这是值得思想的一件事。我们从大儿子所说的话可以知道,他怒气的根源主要来自他的自义,而他的自义主要从三个方面表达出来,对神,对自己,对兄弟。

对神:不公平?

可能,大儿子看见父亲对待小儿子的方式之后,觉的自己在田间多年的辛苦白费了,所以他一下子就被激怒了。早知道这样,我何必这么努力工作,持守律法呢?我也要求分家业,出去胡混不好吗,反正有父亲呢,造光了,活不下去的时候,父亲会接纳,我摇身一变就从乞丐又成为王子了。// 大儿子此刻的心情可能跟另一个故事中雇工的心情类似,主耶稣曾讲过一个葡萄园工作的故事,早上请了一群人,中午请了一群人,下午又请了一群人,傍晚结算工钱的时候,这三拨人工钱一样,第一拨早上就开始干活的雇工很不高兴,觉的对自己不公平,就埋怨主人“我们整天劳苦受热,那后来的只做了一小时,你竟叫他们和我们一样吗?”(太二十12)。凭什么?

大儿子的反应看似是不认同父亲的做法,实则表明他并不了解父亲,大儿子的拒绝入席和质问,都显明了他并不认识自己的父亲,也不爱祂;也因此他就不能有份于这种欢乐,反而满心怒气。大儿子此刻对于父亲的心态,真的就像法利赛人议论主耶稣的话,“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路十五2)。

所以,大儿子的怒气首先是针对父亲。他觉的父亲在对待处理小儿子的事情上很不公平,父亲对小儿子如此的厚待,就是对他的亏待。

对服侍:白费了?

父亲当然是公义的,因此,大儿子的愤怒更深地来自他内在“善行-回报”体系的崩塌,父亲如此对待小儿子直接摧毁了他里面一直以来所隐藏的服侍观念。他以为只要他在田里努力工作,就可以得着肥牛犊、袍子、戒指、鞋子的回报,没有想到自己的兄弟非但没有像他那样服侍,反而祸害家产,却在回家时就得到了他一直想要却没有得着的东西。

可见,问题出在大儿子对于自己服侍意义的理解有偏差,就像法利赛人对于律法的错误解读和应用一样。他的确很辛苦,很投入,但他的目标不是出于要讨神的喜悦,而是为了得到肥牛犊和袍子,而是为了能跟自己的朋友一同吃喝,他并不看重父亲和自己的弟兄。在上帝田里的劳动,只是一份工作而已。他内在的服侍动力不是出于对父亲的爱和感恩,而是为了自己。所以,实际上,大儿子在田里的工作不是服侍,是交换。他整天在田里,却不是在作神的工,是在作自己的工,为自己的人生在奋斗。因此,大儿子并不享受在父亲田里作事,他并不觉的能在父亲家里居住,并被使用,有所服侍,这本身就是荣耀和恩典,是生命的喜乐和满足。大儿子虽然一直在田间,却不是出于对父亲的爱和感恩,甘心乐意在父亲的产业上劳苦。他另有所求。为神工作只是他实现自我人生的手段和方式而已。

但是,大儿子却以为这就是服侍,如他自己所说“我服侍你这多年”。大儿子从不觉的能在上帝田里作事是恩典,他觉的他在为父亲付出,父亲欠他一份工钱,一个回报。大儿子认为,家里产业的获取方式是靠着对律法的持守。但这不是上帝设立的规则,上帝从来没有说,你努力工作,我就给你袍子、戒指作为报酬。这是他自己想的,他想要上帝照着他的规则来对待他。大儿子属于强买强卖,自说自话。就像你等红灯时,突然出现一个人,拿一块脏布,把你原本干净的挡风玻璃给擦的满是污迹,然后让你付给他五十块钱作为他帮你擦玻璃的酬劳,你若不给,他就发怒。

他没有看见肥牛犊、袍子、戒指这些不属于酬劳,这是家庭成员的权利;只要你是家里的儿子,家里的这一切自然就是你的。外人于家业是无分的。

对自己:雇工vs儿子?

故此,大儿子虽然自认为自己是儿子,其实他一直是以一个雇工的方式在作事。雇工就是作事的动机是为自己,目的是为利益。雇工对报酬的看重,过于对雇主的看重。雇工和雇主之间不谈感情,首先谈钱,谈回报;雇工工作,雇主给相应的报酬,然后两人就没有太多关联了。

这一点也可以从他跟父亲说“我服侍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这句话就可以知道。这里的服侍一词是像奴仆一样地工作。这就表明大儿子虽然拥有儿子的身份,其实他的心态却是奴隶的心态。他并没有把上帝看为父亲,而是看为一个无情的雇主。我照你说的话去作事,你给我相应的报酬。他把肥牛、袍子和戒指看为工价。// 就像法利赛人把律法就理解为这是雇主给雇工开出来的任务表,永生和属天福分是报酬。或者说,他们更关注在律法所应许的福分上,甚至错误地将遵行律法的福分给狭窄地解释为属地的福分上,比如受人羡慕、尊重、称赞,经济上富足成功舒适。他们错失了律法的真意其实是对上帝的爱和顺服所表现出来的生命样式,他们舍本逐末。他们并不关心上帝的心意。

对兄弟:谁更好?

既然他看自己跟父亲之间是雇工关系,也就以同样视角看自己的兄弟。因此,他就会跟小儿子比较。他认为自己比小儿子要好,比小儿子更懂事,更勤劳。因此,他认为他理应比小儿子得到更多,更多父亲的赐予和喜爱。// 我称大儿子这种心态为古典自我中心,我乐意付出,但我必须有所得着,我需要被“公平”对待。但现在更多的是后现代自我中心的人,他们不是比谁更勤劳,而是什么都不作,觉的自己天生就应该拥有一些东西。

因此他在处理和兄弟的关系时,就不是彼此相爱,彼此建造的关系,而是相吞相咬的关系。// 这就是远离神之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人们都把别人看为是实现自我的工具和手段,都想从对方身上有所得,想让对方来成全自己,若对方更差,那对我挺好,因为显出我比他强,这样我就应当得到的好处比对方多,这看似是一种公平,但是骨子里却是十足的自我中心,一种精致的、伪善的利己主义,这样的人看谁都是我的敌人和工具。他的心里只有恐惧、骄傲和争竞,却没有爱。

父亲对待大儿子

面对自以为是,向自己发难的大儿子,父亲像对待小儿子一样,依然温柔相劝。// 十五章的这三个比喻,都是在讲一个失而复得的故事,牧人找羊、妇人找钱,父亲得回了儿子。也有人解释说,这三个比喻分别侧重在基督受苦寻回迷羊,圣灵藉着教会找到有上帝印记的宝贝,天父欢喜迎接回家的儿子。虽然这三个比喻都强调了得到后的喜乐,但今天这段经文所讲的故事,更是深入显出了上帝给失丧之人那超乎寻常的恩典,对于悔改之人那非同一般的喜乐和接纳。

“儿啊,你常和我同在,我一切所有的都是你的”

值得我们思想的是,父亲看见小儿子归回极其高兴,没有责备小儿子;父亲看见大儿子生气不愿进来,也没有责备大儿子。反而,父亲对待大儿子同样是温和地解释和劝解。父亲甚至对于大儿子一直在田里劳苦表达了赞许:你研究律法,在会堂里教训人,这都是好的,你也因此比其他人更有机会来认识和跟随我,你有天然优势,只要你愿意,你随时都可以得着我为你预备的一切,上好的袍子、戒指、鞋子、肥牛犊这些你都早看见了,这些本来也就是给你预备了,只是这些不是给你在田里劳作的报酬。

法利赛人的确在认识神上比外邦人有着天然的优势,正如保罗所说的“凡事大有好处,第一是神的圣言交托他们”(罗三2),但主耶稣也说“你们查考圣经,因你们以为内中有永生,给我作见证的就是这经;然而你们不肯到我这里来得生命”(约五39-40),他们整日研究律法,弥赛亚和天国的应许他们都知道,但是他们却自以为他们对律法在仪文层面持守就已经足够了,他们不需要内在更新,不需要神儿子的拯救,他们不像那个悖逆的小儿子。所以,当法利赛人看见耶稣跟税吏和罪人在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就很生气,自己不但不愿意来加入筵席认识耶稣,反而议论定罪神的儿子“这个人接待罪人,又同他们吃饭”(路十五2)。这话跟这里大儿子对父亲所说的“你这个儿子和娼妓吞尽了你的产业,他一来,你倒为他宰了肥牛犊”,何其相似。

“你这个兄弟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我们理当欢喜快乐”

前面在欢迎小儿子的归回时,父亲对仆人已经说过一次“我这个儿子是死而复活,失而又得的”,这里父亲面对大儿子的生气,再次从一个生命失而复得的角度论到为何要欢喜快乐,而非生气不满。只不过,父亲从“我这个儿子”转向提醒大儿子“你这个兄弟”,提醒大儿子,相比于得回一个灵魂,杀头牛宰只羊,损失了一些家业算什么呢?“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人还能拿什么换生命呢?”(太十六26)。在上帝眼中,全世界都不如一个生命更重要。若大儿子归回,上帝也同样如此喜乐,同样给他穿上上好的袍子、带上戒指、穿上鞋子,杀牛宰羊地庆贺。但大儿子不看重与父亲的关系,更看重父亲家里的物品,像保罗说的“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义,反得不着律法的义。这是什么缘故呢?是因为他们不凭着信心求,只凭着行为求。他们正跌在那绊脚石上”(罗九31)。

这首先是价值观的问题,什么是真正贵重的,有价值的,什么是次要的。能分清这个次序,就有了基本的人生智慧。惟有把生命投入到比生命更贵重的对象上时,我们的人生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就像做生意,我付出了一百块,总要得回比一百多才算是赚了,若我付出了一百块,得回十块,这是亏本的买卖。把我们的生命投入到比生命价值更低的事情上,生命就会处于亏空的状态。只有把生命投入到比生命更宝贵,更高等的对象上,生命才是充盈的状态。除了上帝,还有什么比我们的生命更高更可贵的呢?因此,我们若不是为上帝而活,就是在做亏本的生意,就是对生命的亏损。惟有为上帝而活,生命是有意义有价值的,才不是被消耗被损害的,生命才能被提升,被更新,更加完全和更有活力。


但人能照着应有的价值来对待事务,在乎内心里有爱。虽然很贵重,但人若不爱,也就不会珍惜、爱护,丢失了也不心疼,也就不会付出时间、精力去寻找,更不要说付出巨大代价去寻回了。比如我们从新闻看到一个不认识的人家丢了孩子,我们会难过,但很快我们就又能以一种正常状态去生活了。但若是自己的孩子丢了,我想作为父母就要急疯了,那种痛苦、焦急恨不得拿自己的命将孩子换回来,付什么代价我们都愿意,在孩子回来之前我们什么事情都做不了,我们心里只有他,什么这孩子平时不听话,不愿意学习,总是打游戏,等等,他只要回来了,这还算什么啊,我只要我所爱的回到我身边。失而复得的快乐,就是这样的快乐。我们若是不能体会上帝看到一个罪人回转,内心的喜乐,可能是因为我们还不能体会上帝对我们的爱与回归的期盼是如何的炽烈。// 如上周曾淼在证道中所说的:惟有痛彻入心,才能欣喜若狂。我们其实并不能完全体会和承担他人的痛苦,但上帝却将所有人的痛苦放在自己心里。通常,儿子离家出走,遭遇很多痛苦患难,最痛苦的其实不是儿子,而是父亲。

大儿子不会明白为何父亲这么高兴,为何父亲为小儿子这个败家子如此破费,因为大儿子既不爱父亲,也不爱自己的兄弟,他只爱自己。大儿子更关注,我为父亲做了这些事情,父亲应该给我什么报酬。他从来就不是以一个儿子的心态来服侍上帝,若是儿子所关注的就不是父亲给我什么,而是我跟父亲的关系,我所行的是否蒙祂的喜悦。

“我们理当欢喜快乐”,从某个角度来说,间接回应了大儿子前面对于父亲的控告“我服侍你这多年,从来没有违背过你的命,你并没有给我一只山羊羔,叫我和朋友一同快乐”。若大儿子整日所想的,是如何凭自己的行为得到一只山羊羔和袍子,他没有想要讨父亲的喜悦,这实在没有理由令人高兴,反而这是令父亲哀叹的事。你想的是跟这人建立关系,彼此爱慕,分享美好,但这人却只关心你银行里有多少钱,你家里有什么好东西,跟你在一起,心里想的是如何才能把你家的东西据为己有,然后拿出去跟自己的朋友夸口,而你早就看透这一点了,你能高兴得了?

结语

所以,这个故事中,大儿子和小儿子其实并无不同,虽然大儿子看不起小儿子,觉的自己比小儿子要好,配得住在父亲家里;实际上大儿子跟父亲更是貌合神离,他的心跟小儿子一样早就远离父亲了。他没有要求分家业,但他试图以自己的方式换取家业。他们都认为只要获得了家产,他们的人生就能幸福。他们都是想要家里的产业,过于想与父亲在一起。只是他们谋取的方式不同。小儿子是自由主义,大儿子是道德主义。一个向左,一个向右。一个是行为放荡的真罪人,一个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小儿子是野蛮决裂的方式;大儿子是隐蔽地进行。

因此,大儿子的危机比小儿子要大,因为他的自义令其不自知,他回归的难度比小儿子更大。因为主曾说“无病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1)。一个不认为自己有罪,不觉的自己需要被救赎的人,不会到耶稣这里来求饶恕得生命。// 因此,小儿子的回家,固然引起大儿子的愤怒、质问,但也将其隐藏的骄傲和悖逆显明出来,这既是大儿子的危机,也是其归正的契机。

我们每个人既是小儿子,也是大儿子,我们都在想方设法,以自己所喜欢的方式来试图从上帝手中拿走“属于我”的东西,同时离弃上帝,走向“自由”。但今日这个故事,应当更加引起新约基督徒的警醒。我们被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从灰尘中抬举起来,从粪堆中提拔出来(诗一一三7),得以归在神的名下为圣洁的国度和属神的子民之后,是否也会觉的我们比别人更为可取,更聪明,更良善呢?尤其是面的今天这个弯曲悖谬的时代,我们在看到遍地不公义和罪恶的时候,是否觉的我比那些犯罪的外邦人更好,我比那些行为不够敬虔的肢体更强,是否常常站着自言自语地祷告说“神啊,我感谢你,我不像别人,勒索、不义、奸淫,也不像这个税吏;我一个礼拜禁食两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路十八11-12),还是我们像那税吏,“连举目望天也不敢,只捶着胸说,神啊,开恩可怜我这个罪人”(路十八13)?主的应许是“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路十八14)。

回应诗歌:《176 以往我未曾谦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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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 - 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By 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牧师、长老、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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