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越过新闻,走近事件的当事人,我们能发现更多。
曾经有一条报上的新闻是这样的:“河南农民何刚家住河南商水县固墙乡固墙村。1985年,他在自己的院里盖房时挖出一个大缸,内装‘银镀金錾花双凤穿花玉壶春瓶’等19件造型华美的元代银器。何刚立即与本村村长一起连夜赶到北京,要求将其捐赠给故宫博物院,经专家鉴定为十分罕见的元代窖藏银器,这填补了故宫银器收藏史上的一项空白。为了更加完整地收藏这批银器,在故宫文物管理处梁处长的建议下,何刚又一次不辞辛劳地赶回河南,将其盛装银器的缸送到了故宫,其行动令梁处长至今回忆起来,依然感动不已。”
这则新闻涉及两个主要当事人,何刚与梁金生。
何刚,今年48岁,和当前众多中国农民一样,现也在外打工。
梁金生,自1984年开始,就在故宫文物管理处工作,近三十年中,一直在同文物捐赠活动和捐赠者直接打交道,被媒体称为“大内总管”。
两个原本毫无关系的人,因为捐赠文物事件而相遇。也应该随着捐赠事件的结束而结束,曾经的捐赠只停留在回忆里。然而,他们的关系却远没有结束。
其实对于一个普通农民来说,挖到这样一批珍贵的文物,本身就是一件足以给生活带来巨大影响的事情。
首先从自家屋子地下挖出的文物,究竟是不是自己的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总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在自家屋子下面挖出文物,和在野外任何一处挖到的是一样的,文物均归属国家。但就中国人传统的观念来看,这一规定并不好理解。
没想到,何刚却很清楚。何刚说,他知道文物属于国家,所以从一开始就没有想过要把这批文物据为己有,更没有想过要卖。当时,何刚挖出宝物的消息传遍了十里八村,文物贩子纷至沓来,找到何刚,要求购买这批文物。何刚回忆道:“有人说,你要多少你说话,给你一袋子钱总够了吧?就是那种蛇皮袋,那能装很多很多钱。”何刚说:“那不能卖,卖了以后就被弄到外国去了。这可是中国的东西。”
说来奇怪,何刚是一个仅有初中文凭的普通农民,为何却会有如此清晰的文物保护意识呢?原来,何刚有一个叫老于的老乡,老于的战友老崔,当年在故宫保卫部门工作,正是这个老崔,在得知何刚挖到文物的时候,第一时间转达了国家的相关政策,才使得何刚有了如此坚定明确的认识。也正是通过老崔,何刚等人才联系上了梁金生,并携带文物来到北京故宫,找到梁金生,办妥了捐赠事宜。
梁金生说,虽然是无偿捐献,但当时故宫给了何刚一笔钱作为奖励。
群众挖到文物后上缴国家,到底应不应该给奖励,该给多少合适,一直令相关管理部门头疼。对此,有关专家表示: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不管农民还是谁发现都有义务上缴国家。国家鼓励无偿捐赠,对捐赠者颁发证书或物质奖励,但没有明确奖励标准,大多以颁发证书这样的精神奖励为主,这对上报和捐赠行为是种肯定。具体给多少,需就个案来判断。上缴文物的每个人的觉悟不同,动机不同,所以要视情况而定。另外,还要看交宝人是否是主动上缴,如果是被做了工作后才不得不上缴的,恐怕要比主动上缴得到的奖励少一些。
何刚是主动上缴的,而且他说,当时没有多想,根本没想过要钱,只是觉得“能把我们来回的路费报销就行了”。而故宫,也没有亏待何刚。梁金生说,本来准备奖励1万元的,但那时候社会上正热捧“万元户”,故宫为了不要太张扬,没有给何刚1万元,而是给了8000元。
经历过1985年的人们,应该不会怀疑何刚的动机和故宫的诚意,那个年代,虽然有了“万元户”,但金钱并不被认为是最重要的,那是一个精神和荣誉至上的年代。
然而时代在变,如果是今天,何刚还会捐赠吗?对此,何刚的态度倒很坚决,他说,即便是现在,也一定会捐出来,原因很简单,还是那句话,“文物属于国家”。
没有人会怀疑一个农民纯朴的信念。梁金生后来把何刚当作朋友,如果两人之间关于文物的故事就此结束,那真会像文章开头新闻要表达的意思一样,这将成为故宫文物捐赠历史上的一段佳话,给人留下一个完美的回忆。
可惜的是,事情却并没有结束。
何刚带着挖出的文物来到故宫,达成了捐赠的心愿,又带着意料之外的一笔钱回到家乡,他心中的欣喜不难想象。但钱是不经花的。何刚说,2003年,他第二个老婆患尿毒症,看病花了很多钱,还借了外债。万般无奈之下,何刚想到了故宫,于是,他又来到了北京。依旧是梁金生接待了他,经过研究决定,故宫给了何刚5万元。
此时,距离1985年,已经过了18年,可以想象的是,当初的几千块钱,比这次的5万块,似乎更经花。因为仅仅3年之后,何刚又一次找到了故宫。
2006年,因为老父亲要做腿部的手术,急需用钱,所以何刚再次找到故宫,故宫又一次给了他5万元。
现在,何刚似乎又一次遇到了困难。
何刚说,他近况不太好,又欠下2万多块钱的债,不知道如何还。除了身体不好,家里的事情更让他烦心。老婆久病在身, 21岁的儿子也有三叉神经痛。最紧迫的还不是这些,儿子很快要生二胎,需要给村里上缴计划生育费,大概1万多块钱,这笔钱到现在没有交上。村支书前些日子打电话到家里,让赶紧交,否则到下半年又该涨了。
何刚这辈子和故宫算是结下不解之缘。面对生活的艰难,何刚自然而然又想到了曾经接受他捐赠的故宫。不过,这也正是最令他纠结的一点,前后两次,故宫已经给了他10万多块钱,再向故宫要,真张不开口啊。可是怎么办呢?何刚琢磨着是不是能有变通的方法,他说:“我想让故宫给我出一个手续,让政府免了这1万多块钱的计划生育费。不知道行不行?”
最近接到过何刚电话的梁金生也感觉到了何刚的纠结。何刚要再来找故宫怎么办?梁金生说,在何刚确实在生活上遭遇到困难的时候,故宫是很有人情味地伸出过援助之手的,对其他捐赠者或者其后人也一样,但“不能没完没了吧”。
我国法律对捐赠有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于法而言,文物捐赠一旦完成,故宫并没有义务满足捐赠者或其后人的不合理的事后要求。但是,捐赠文物,在中国不仅是法的问题,也是情的问题。面对文物捐赠的“事后人情账”,梁金生有些无奈,他说:“特别是有些捐赠涉及时间跨度太长,查证当年的具体捐赠情况得花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就算查证后,故宫也没有专项资金解决其索要的金钱。这让我们陷入了管与不管的两难境地。”
文章出自:中华遗产 2011年第04期 作者: 宋军   稿件整理:遗世沉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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