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道 - 基督教北京守望教会

因为你卖了自己——2018年3月24日主日讲章/小白 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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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列王纪上21章
弟兄姊妹,主日平安!
我们都知道信仰的状况决定生活中的行事为人,糟糕的灵性必然导致败坏与混乱的生活,以色列王亚哈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正如第20、21章所记载的。如果说前一章显明的是亚哈的灵性在外交方面的失败,即他爱亚兰王便哈达这耶和华所恨之人的话,那么第21章显明的就是其灵性在内政方面的失败,即他恨耶斯列人拿伯这耶和华所爱的人。亚哈既随从耶洗别拜巴力,不敬畏耶和华,不珍惜神的恩典,一味地出卖自己,其日常行事为人的状况如何,也就不难想象了。“列王纪”评价他为以色列最恶的王,一点都不冤枉他。
今天要分享的第21章,是有关拿伯葡萄园的一个完整故事。就亚哈的一生,特别是作为一国之君而言,似乎算不上什么大事。“列王纪”的作者之所以详细地记载下来,正是因为其以小见大,真实地反应了亚哈糟糕的信仰与生活。故事还是发生在耶斯列,就是18章以利亚迦密山大战后飞奔到达的那座城,亚哈王在此建有行宫。故事涉及的主要人物有亚哈王和王后耶洗别、耶斯列的贵胄、义人拿伯及先知以利亚。以下的分享将按此顺序依次展开。
一.亚哈
先说亚哈,他是本章的“男一号”。关于这位最恶的王,本章有两处评价,一处是20节先知以利亚当面对他说的,另一处是25节作者加的注,这两段经文给出的结论是同样的,就是亚哈“卖了自己”或者叫“自卖”,即自甘堕落,第10节和13节的“匪徒”包含类似的意思。
亚哈的自卖从以下几个方面可以看出来:作为以色列人,神的选民,亚哈却不专心敬拜独一真神,反而受耶洗别的耸动拜外邦的巴力,这是信仰和灵性上的自卖;作为国王,对内对外都没有尽职尽责,不为国家和民众谋福利,只追求一己的利益和享乐,这是工作和职分上的自卖;作为丈夫,却不做头,反随从并纵容邪恶的妻子,这是家庭和私生活中的自卖。这差不多是一个人在世为人涉及的所有方面了。换句话说,亚哈几乎在所有的方面都出卖了自己。可恨又可悲啊!
在整个拿伯葡萄园的故事中,亚哈的罪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不敬畏神,买地只为满足自己的欲望。2节的“菜园”,并不是通常农作意义上的,而是与“御花园”的意思差不多,是用于享乐的。古代的以色列与外邦列国都不同,对于土地的所有权及买卖有着极为特殊的规定。“利未记”明确记载神的话:“地不可永卖,因为地是我的;你们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在你们所得为业的全地,也要准人将地赎回。你的弟兄若渐渐穷乏,卖了几分地业,他至近的亲属就要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若没有能给他赎回的,他自己渐渐富足,能够赎回,就要算出卖地的年数,把余剩年数的价值还那买主,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倘若不能为自己得回所卖的,仍要存在买主的手里直到禧年;到了禧年,地业要出买主的手,自己便归回自己的地业。”(利 25:23-28)除非为生活所迫,实在没别的办法,以色列人是不能出卖祖业的。即便卖了,也是暂时的,到了喜年(每50年一次)也要收回。因此,以色列国很难出现类似我们各朝代末期那种大规模的土地兼并,从而引发剧烈的社会动荡。拿伯据此不肯卖地,正说明他是遵行律法的敬虔之人。亚哈王本当及时悔改,不仅打消自己的想法,终止交易,而且应当光大拿伯,鼓励百姓效法。但亚哈王的表现却与此背道而驰。他赌气不吃饭,正说明他知道拿伯的拒绝是符合律法的,但却不愿意改变自己而顺服。难怪他后来一见以利亚就说:“我仇敌啊”,其与神为敌可见一斑。
二是不顾自己的身份和地位,象个小孩子一样耍脾气、不吃饭,从而导致了王后耶洗别的恶行,后果严重。身为君王和成年人,居然为自己一时的欲望不能满足而如此自私自恋,实在是太不自重了,难怪耶洗别要大为不满。
三是任由耶洗别做恶,不仅不制止,而且听说拿伯被害了,良心竟然没有一点不安,竟毫无廉耻地“享用”起做恶的成果来,实在令人不齿!亚哈不可能不知道耶洗别的所作所为,国王的名义和印信岂是可以随便用的吗?但他却一声不吭,假装自己不知道,大概是想浑水摸鱼、名利双收。但这却无论如何也瞒不过鉴察万事的耶和华神!先知以利亚毫不留情地斥责他说:“耶和华如此说:你杀了人,又得他的产业吗?”身负权柄的人纵容属下犯罪,如同自己作恶一样,是要负主要责任的。因此,无论是作为国王或家长,亚哈都难辞其咎。
但现实中的人总是复杂的,亚哈自然也不例外。本章的最后,亚哈到是做了一件对的事,也是圣经记载他为数不多做对了的事。当先知斥责并宣告神的审判以后,亚哈居然悔改了!撕裂衣服、禁食、穿麻布、缓缓而行,在神和众人面前自卑。尽管这悔改极大的可能是出于对审判的恐惧,因为亚哈知道以利亚是真先知,也见过其所行的大神迹,知道先知所宣告的是出于耶和华,可能立即就会临到。但这自卑毕竟是真心的,付诸了行动,还是为神所悦纳。亚哈总算没有执迷不悟到底,给自己争取到了缓刑的机会。圣经反复强调神是有恩典、有怜悯、不轻易发怒的神,即便恶如亚哈,以及另一个恶王犹大的玛拿西,神都同样是不改变的神。神喜悦人悔改,那怕是暂时的、不彻底的、或者目的不纯的悔改!正如以西结先知所说:“主耶和华说:我不喜悦那死人之死,所以你们当回头而存活。”(结 18:32)故此,当我们犯了罪或是作了恶,当务之急就是悔改,这是争取神施怜悯的唯一机会。
二.耶洗别
与亚哈的懦弱与优柔寡断相反,耶洗别这个西顿公主到是十分的强横、阴险与残暴,尽管行事完全是外邦人那一套,但却颇具王者风范。她那个嫁到南国的女儿亚他利雅,到是很好地继承了她的这一方面,结果差点酿成大祸。对于亚哈象小孩子一样的自恋,耶洗别大不以为然,颇为不屑地嘲讽说:“你现在是治理以色列国不是?”在耶洗别看来,堂堂一国之君,连这点小事都摆不平,真是窝囊透顶!于是直接上手,设计要害死拿伯,得那葡萄园——仅仅是为满足亚哈那微不足道的私欲!
耶洗别的邪恶不仅透过卑鄙的阴谋表现出来,而且更是从其利用摩西律法陷害拿伯的事上表现出来。你不是敬畏神、一心遵行律法吗?我就恶意利用律法来对付你。看来耶洗别嫁到以色列这几年可没“荒废”,对摩西律法了解了不少,只可惜对自己没什么影响,也不肯用在正道上。二个见证人、正式的法庭、再加上编造的假见证,形式上完全合乎律法,拿伯有口难辨啊!真是太不幸了,人心竟然可以坏到如此的地步,妄称神的名,捏造罪名陷害忠良,却一点也不惧怕。可悲的是,这样的人与事,就在我们的周围,在我们经历的争战中,依旧屡见不鲜!主啊!求你的公义彰显出来,审判那些恶人恶事!
一旦得手,耶洗别立即怂恿亚哈去霸占他朝思暮想的葡萄园。当然恐怕也有向亚哈炫耀和示威的成分——看看,还是我厉害吧!以如此卑劣的手段置人于死地,同时强占其财产,不以为耻反以为荣,也真噎的人有些说不出话来。亚哈本身就不怎么样,再娶这样的妻子,哪里还有什么机会呢!
但我觉得耶洗别也并非一无是处,起码敢作敢当,明人不做暗事。她极力推动巴力敬拜,耸动亚哈作恶,甚至赤膊上阵,都是明面上的。比起今天动不动就“临时工”,动不动就坏的摄像头,至少还显得大气一些。这样的仇敌很容易看清楚,冤有头债有主,没那么难防。只要靠主刚强壮胆,就足以得胜有余。到是那些躲在暗处和那些假借各种名目进行攻击与搅扰的,我们要当心啊!
三.耶斯列的贵胄
耶斯列的贵胄是一群和亚哈一样卖了自己的人。他们甘当耶洗别的鹰犬,不顾“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的诫命,也不愿爱自己的邻舍,反而助纣为虐,陷害忠良,令人不齿!
这也是一群趋炎附势的小人,他们也许是惧怕亚哈和耶洗别的权势,不敢违抗,于是就牺牲义人以求保全自己。也许是为讨亚哈和耶洗别的喜欢,从而为自己谋求好处。也许是平时就讨厌拿伯这个真正敬畏神的人——正如保罗所说:“凡立志在基督耶稣里敬虔度日的也都要受逼迫”(提后 3:12)——现在趁机将他除掉,从而使自己的恶行与良心都不再因义人的存在而难堪。不论基于什么样的理由,他们就是不肯选择诚实与公义,不肯抵挡罪恶,反而在他人的罪上有份,为虎作伥。
观察一下我们的周围,这样的人恐怕还不少。那些貌似无奈的“我也是没有办法”,或者“我只是执行上级的指示”,背后潜藏的不是与耶斯列的权贵一样的心态与作为吗?在全世界面前控诉我们的弟兄为“害群之马”,宣布基督教只能姓“中”,甘心情愿为权贵站台,不就是现实版的耶斯列贵胄吗?弟兄姊妹啊!这些事连人都瞒不过去,又如何瞒得过神呢?作为基督徒,我们当然不能参与作恶,但仅仅这样是不够的,我们更应当起来抵挡罪恶,行公平与公义,实践爱人如己。为一己私利而自卖,就像亚哈与耶斯列贵胄那样,断不是神所喜悦的!求主怜悯我们。
四.拿伯
在本章中,拿伯恰好是亚哈的反面,这是一个不肯自卖的义人。他敬畏耶和华,遵行律法,维护神所赐的产业,不出卖信仰;他不为亚哈所出的优厚条件所动,也不惧怕君王的权势,持守自己的原则,不出卖人格。尽管他的结局看起来很悲惨,遭人陷害,死于非命,但在神那里却有纪念,因为经上记着说:“在耶和华眼中,看圣民之死极为宝贵。”(诗 116:15)
拿伯的遭遇常令我们感慨与疑惑,为什么恶人似乎总是亨通,义人反处处为难呢?诗篇73篇就是探讨并回答这个问题。神是公义的,他的旨意也是美善的,但他的智慧却不是人可以测度的。拿伯因敬畏神、不肯自卖而殉道,其见证正反衬出亚哈、耶洗别与耶斯列权贵们的恶,叫他们无可推诿,也叫一切读这经的人都受警戒。
“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的第一问说:“人生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是的,我们既是神手中的器皿,就当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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