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弟兄姐妹:主日平安!
上周5月20日那天朋友圈里很热闹,有表白的、有官宣恋爱的、还有人领了结婚证,我们一些弟兄姐妹那个周末还参加了现场的婚礼。特别向我们当中刚刚步入婚姻殿堂的弟兄姐妹表示祝贺!可能有人不是很了解,为什么继情人节之后,520又成了一个集中秀恩爱、撒狗粮的日子。我问一个姐妹:“你知道520是什么日子吗?” 她说:“亚非拉人民团结起来打败美帝国主义……东风吹、战鼓擂……” 好吧,看来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520,顾名思义,就是“ 我爱你”。你们如果能理解“168,一路发”,应该就能想明白“520,我爱你”这个道理哈。在我们参加的那场婚礼上,很多人都特别感动,也有还不信主的朋友愿意来了解信仰。婚礼策划师说他办过几次教会的婚礼,觉得特别不一样。那我就在想,究竟是什么让基督徒的婚礼跟世上的那些婚礼不一样呢?是基督徒的爱情更轰轰烈烈、甜甜蜜蜜吗?是基督徒的婚姻更门当户对、性格般配吗?不是的。基督徒的爱情和婚姻之特别,在于有一位神在两个人中间。祂的救恩、祂的同在,祂完全的爱,藉着相信祂的人,临到了两个人的婚姻当中。可是,当“5.20”成了一个流行起来的日子,敢说“我爱你”的人却少了,即便是信主多年的老基督徒。在教会里,我们谈孩子的教育、谈工作的意义、谈金钱的管理、谈神学的立场,而爱的话题却慢慢变得无从谈起,尤其是夫妻之间。爱,作为我们信仰最核心的招牌,怎么离我们越来越远了呢。我们究竟是在什么地方失落的?或者,我们要从什么地方开始?在今天的这段经文中,路加讲了一个有罪的女人得蒙赦免,而耶稣要来跟我们谈一谈我们跟祂的关系,谈一谈我们彼此之间的关系—这关系是以祂赐给我们的赦罪之恩为内在基础,这关系是以我们对他报以感恩之爱为外在记号。
路加福音进入到第七章之后,叙述中就一直隐含着一个问题:耶稣究竟是什么人呢?他的说话、行事不同寻常,而人们对他的说话、行事所作出的不同回应,更是让他显得十分可疑。罗马百夫长觉得自己压根儿都不配去见耶稣(7:7),犹太人看到耶稣让死人复活,说他是大先知(7:16),而耶稣的开路先锋施洗约翰,在牢狱中也不免对耶稣的身份产生了怀疑,甚至要派人去问耶稣……耶稣到底是谁?他究竟跟我有什么关系?这个悬念,在今天的故事中被推到了顶峰;而路加用了四个场景,来将答案向我们揭晓。
首先,故事发生在一个法利赛人的家宴上(36-39)。这个叫西门的法利赛人请耶稣来家吃饭,耶稣就去他家赴宴。上一次法利赛人出场,是第五章里面耶稣教导众人的时候,他们和文士一起在旁边听着,对于耶稣一会儿赦免人的罪、一会儿跟税吏和罪人一起吃饭、一会儿又在安息日治病都极为不满,甚至开始商量怎么处治耶稣(6:11)。所以,这里法利赛人邀请耶稣到家里吃饭,感觉气氛友好、缓和了许多。当时人们在家里请客吃饭的习俗,跟我们今天的文化很不一样。那时候人们的生活不像现在的都市生活这么具有私密性,而是带有很强的公共性,更像是村子里面,谁家来客人了,街坊邻居没啥事儿的,可能也就都过来串门、凑热闹了。当时犹太人家中的宴席,客人是头朝餐桌、脚往外伸,斜倚着这么侧卧用餐。如果来赴宴的客人是公众人物,其他人也可以进到这个家里,待在屋子的外围,听他们谈话。但是这一天,西门的家里来了一位不速之客。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经文没有指出她是什么罪,但显然是众所周知。她得知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吃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过去,要膏抹耶稣。那时的一瓶香膏大约重一斤左右,价值相当于一个普通人将近一年的工资。这瓶香膏很有可能是这个女人所拥有的最贵重的财产,一般是女子留到婚嫁之时才会用的。现在,这个城里出了名的女罪人,来到了遵守律法最严谨、道德上最追求圣洁的法利赛人的家,大家想象一下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这个女人进来之后,就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她的眼泪打湿了耶稣的脚,她就跪下来用自己的头发去擦;擦干了之后她又不停地用嘴亲吻耶稣的脚;亲完了之后,她就将那极贵重的香膏抹在耶稣的脚上。整个这个过程中,没有人讲一句话。这个女人没有讲话,但是她用这一系列动作,向耶稣表达了一个人所能表达出的最大的卑微、最高的尊崇、最深的感激。这个女人冒着被人用石头打死的危险,豁出去所有的脸面,付上她所能付的所有代价,将她心中对耶稣的爱毫无保留地倾倒在他的脚前。是什么让一个人对耶稣作出如此的举动?耶稣没有讲话,但是他所做的同样惊人—那就是他全然接受了这个女人当众对他所做的这一切。法利赛人也没有说话,他冷眼旁观着这一切,心里有数了:耶稣一定不是先知!因为如果耶稣真是先知的话,就会知道这个女人是个罪人,也就不会让她触碰自己、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以这么丢人的方式!
接下来,耶稣开口讲话了。他专门对着西门讲了一个比喻,显然是在回应西门前面的心思(40-43)。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相当于一个人20个月的工资,另一个欠五两,相当于两个月的工资。两个人都无力偿还,结果债主开恩把他们两个人的债都免了。耶稣问西门,这两个欠债之人哪一个更爱债主呢?西门回答说,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说:“你断的不错。”(43) 耶稣用这个西门也能够认同的、“多得恩免就更爱债主”的这个道理,揭开了前面那场内心戏,显出他不仅知道摸他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还知道这个女人为什么会做出这样惊人的举动,以及法利赛人西门的所有心思意念,因为如同前文所讲的,“他比先知大多了”(7:26)。在上一个场景中,经文说“请耶稣来的法利赛人看见这事”(39),他看见的是什么呢?他看见的这个女人是一个罪人,而且这个罪人十恶不赦、无可救药。因此,在他的眼中,这个女人所做的一切亲密之举,都是冒犯的、玷污的、使人蒙羞的;而耶稣非但不拒绝、躲避这个女人的举动,反而任由她触碰自己,就让他一口否定了耶稣先知的身份。那耶稣藉着这个比喻想让法利赛人看到的又是什么呢?首先,在这个比喻中,是两个人欠了债主的债,不是一个欠了、一个没欠;其次,虽然一个欠得多,一个欠得少,少的那个哪怕只欠五两,但是两个人都同样无力偿还;第三,债主开恩免了两个人的债,两个人都领受了债主的恩典;最后,因为得了恩免,欠债之人对债主心生爱戴,而多得恩免的那个人,心里生发出来的对主人的爱就更多。在法利赛人的字典里,没有“恩免”这两个字,所以一切都定格于罪—一个人要么被罪玷污,要么竭力与罪划清物理界线,道德阶级也就就此划分了出来,不容僭越。所以,在他眼里,这个女人身上已经打上了红字的烙印,永远去不掉了。可是耶稣怎么说呢?耶稣说,你错了。这个女人的确欠了很多的罪债,但是上帝有赦罪之恩,如今她的罪债已经全部蒙主赦免了,所以她的心里对主生发出了许多的爱!现在我们知道这个女人之前为什么会对耶稣作出那样的举动、也知道法利赛人为什么会对耶稣作出如此错误的判断。如同上一次的经文中所讲,凡是接受了约翰悔改洗礼的百姓和税吏,当听到耶稣谈论约翰的侍奉时,就都以神为义;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没有接受约翰的洗礼,竟废掉了神对他们的旨意(7:29-30)。也就是说,在面对约翰让大家悔改的呼召时,百姓和罪人转向了神,而法利赛人和律法师不认为自己有需要悔改的地方,也拒绝与在他们看来低他们一等的罪人为伍。这样的态度,导致了他们在对耶稣的反应上继续分道扬镳。这就是为什么,施洗约翰来,不吃饼,不喝酒,法利赛人说他是被鬼附身的;而人子来,又吃又喝,法利赛人又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7:33-35)。他们灵魂层面的瞎眼,让他们总是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而那些跟随约翰和耶稣的人,却能够认出上帝行事的方式是对的。法利赛人西门和有罪的女人就证明了这一点。从上下文来看,这个有罪的女人接受了约翰悔改的洗礼,也经历到了上帝的赦罪之恩,并且她灵魂的眼睛被打开,使她认出耶稣就是带下赦罪之恩的那一位救主。因为蒙了这又大又奇妙的赦罪之恩典,这个女人的心中涌流出来对主深深的爱,这爱给了她胜过人们异样眼光的勇气、给了她付上一切代价的勇气,也给了她放下自己、谦卑俯伏在主脚前的勇气。
为了让法利赛人更清楚自己所缺失的,耶稣根据这个比喻又重新讲述了一遍第一个场景中所发生的事。“他转身向着那女人,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 ?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她却用泪水沾湿我的脚,又用自己的头发擦干。你没有亲我,她却在我进来之后,就不停亲吻我的脚。你没用油抹我的头,她却用香膏抹我的脚。因此我告诉你,她爱得这么深,证明她众多的罪早已蒙赦免了;那爱得少的,证明他已得赦免的也少。’”(44-47,新汉语译本) 和合本47节“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并不是在说她罪得赦免的原因是她的爱多,而是像新汉语译本里所说的,里面得蒙赦免的多少,就体现在外面所流露出的爱的多少。爱得多的,就显出内心里面体会到的赦免之恩多;爱得少的,则显出内心里面体会到的赦免之恩少。经过耶稣这么一对比,法利赛人西门和蒙恩的女罪人之间,不是爱得多、爱得少的差距,而是有许多爱和根本没有爱的天壤之别。为什么呢?因为这个女人许多的罪都蒙赦免了,而这个法利赛人却还没有体会过赦罪之恩。耶稣想让他睁大眼睛看一看—你看见这个女人吗?这个女人早已经不是那个你刻板印象中的罪人了,而是许多罪都被赦免了的蒙恩之人。你看见这个女人吗?你看见她因为蒙了赦罪之恩、心中所迸发出的感恩之爱了吗?你看见这个女人吗?这个你以为低你一等、无药可救的罪人,现在已经完全被上帝所接纳、成为一个新造的人了。回到家宴的这个场景,虽然西门是请耶稣来家里吃饭的那一位,但是他跟耶稣其实没有任何关系—他既不需要耶稣,也并不爱耶稣;而真正接待了耶稣的,却是那位以爱的盛宴回报救主的、有罪的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