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 150 誰擁有「佛陀問病圖」之著作權?慈濟或原創畫家?
事件經過:
原創畫家的兒子主張大林慈濟醫院大廳「佛陀問病圖」壁畫是贗品,侵害其父親的著作權,而要求立即撤除壁畫。
法律相關議題探討:
當藝術作品是受委託創作時,著作權應該歸屬於誰?
當創作者完成作品時,原則上自動取得著作權。而著作權包含兩大部分:1.著作人格權:包括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禁止不當修改權等。換句話說,創作者有權對外表明自己是作者,並防止作品遭到不當更改。而著作人格權不得讓與。2.著作財產權:與作品的經濟價值相關,包括重製權、公開播送權、公開傳輸權、改作權、編輯權、散布權等。創作者可經由授權或轉讓供他人使用。
受委託創作時,著作權歸屬誰?須從雙方關係及簽訂合約判定:
1. 若創作者是公司員工(受僱創作):若作品在職務範圍內完成,原則上著作財產權歸屬於公司,但員工仍保有著作人格權。除非合約另行約定,允許員工保留著作財產權。
2. 若創作者是第三方(非僱傭關係):著作權的歸屬取決於契約內容。因委託人支付的費用為授權使用費或權利轉讓費,決定出資人是否取得著作財產權。在業界的「買斷」通常是指委託人取得著作財產權,而創作者僅保有著作人格權。若雙方合意由出資人成為著作人,原創者亦不得主張著作人格權。
而壁畫著作權歸屬,關鍵在於當初畫家與慈濟之間的契約內容:
若新聞資料顯示,契約載明著作財產權已轉讓給慈濟,那麼慈濟就是合法的著作權人,並且對這幅畫的使用具法律依據,無所謂「贗品」問題。若原創畫家認為轉讓價格過低,可主張契約是否違反公序良俗、受詐欺、脅迫而主張無效或撤銷。而本事件在原創者考量到證嚴上人年事已高的情況下,決定不再追究,事件就此落幕。
小結:
創作者在完成作品時,自動取得著作權,包括人格權與財產權。若作品是受委託創作,著作權歸屬需依契約約定。受僱創作的作品,著作財產權通常歸屬於公司;第三方受委託創作,除非契約約定轉讓財產權,否則權利仍屬創作者。換言之,合約約定將決定著作權的歸屬。
--
Hosting provided by Sound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