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第十四章 43—65節 耶穌被捉拿、受審
43說話之間,忽然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文士並長老那裡與他同來。
44賣耶穌的人曾給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把他拿住,牢牢靠靠地帶去。」
45猶大來了,隨即到耶穌跟前,說:「拉比」,便與他親嘴。
47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
48耶穌對他們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
49我天天教訓人,同你們在殿裡,你們並沒有拿我。但這事成就,為要應驗經上的話。」
51有一個少年人,赤身披著一塊麻布,跟隨耶穌,眾人就捉拿他。
53他們把耶穌帶到大祭司那裡,又有眾祭司長和長老並文士都來和大祭司一同聚集。
54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裡,和差役一同坐在火光裡烤火。
55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卻尋不著。
56因為有好些人作假見證告他,只是他們的見證各不相合。
58「我們聽見他說:『我要拆毀這人手所造的殿,三日內就另造一座不是人手所造的。』」
60大祭司起來站在中間,問耶穌說:「你甚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甚麼呢?」
61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大祭司又問他說:「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
62耶穌說:「我是。你們必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
63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
64你們已經聽見他這僭妄的話了。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都定他該死的罪。
65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又蒙著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你說預言吧!」差役接過他來,用手掌打他。
47節,「旁邊站著的人,有一個拔出刀來」的「有一個」: 約 18:10 明說是彼得。路22:51記載,「耶穌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吧!』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彼得不知道耶穌必須要死,才能贏得勝利,所以想要用刀劍的方式來避免失敗。他不願意「不戰而降」。神國不是靠著刀劍方得以擴展,乃是靠著信心與順服,在今天仍然是真理。
50節,「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真理的爭戰來臨之時,門徒都逃走了。當我們感覺周圍環境安全的時候,或我們把生命看得很輕鬆的時候,總覺得自己可以做任何事。門徒原來都是相信耶穌的,但他們對主的信任,隨著客觀情況的變化,也就消失殆盡。困境令我們打開眼睛,促使我們面對真正的自我。
51節,「少年人」指年紀在十多歲到二十歲之間的人。這裡可能就是指「馬可」。他的家境很好,所以可以擁有上等麻布的紡織品。主最後的晚餐的地點可能就在他家。
54節,「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一直進入大祭司的院裡」。根據約18:15, 「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另一個門徒可能就是約翰。在眾門徒都逃跑的時候,至少還有兩個門徒沒有逃跑。
55節,「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見證控告耶穌」的「全公會」由71位領袖組成,包括祭司長、文士及長老。這時已經是半夜時分。這些宗教領袖心中早已經決定了耶穌的命運,所謂的控告,純屬子虛,只為達到他們邪惡的、謀殺耶穌的目的。這些所謂的宗教領袖,用假見證來陷害耶穌,而他們是教導十誡「不可做假見證」的人。耶穌喪命於這些人手中,真是歷史與宗教的諷刺。
61-62節, 「耶穌卻不言語,一句也不回答」。耶穌不言語,是因為面對假見證,沒有什麼好說的,但卻印證了以賽亞書53:7的預言「他被欺壓,在受苦的時候卻不開口;他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但是,可能有人會問耶穌為什麼回答大祭司的第二個問題:「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基督不是?」,答案在平行經文馬太福音26:63, 「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 神的兒子基督不是?』」。大祭司將耶穌放在誓言之下,根據律法,耶穌就必須回答。「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或譯: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他本是見證,卻不把所看見的、所知道的說出來,這就是罪;他要擔當他的罪孽。」。(利未記5:1)
65節,「就有人吐唾沫在他臉上,又蒙著他的臉,用拳頭打他,對他說:『你說預言吧!』」 的「說預言」是指他們要耶穌,在蒙著臉看不見的情況下,說出來誰打了他。雖然這些事在以賽亞書52:14節都已經預言了, 「許多人怎樣因你而驚奇(因為他的容貌毀損得不像人,他的形狀毀損得不像世人)」(新譯本),耶穌遭受了極大的痛苦,羞辱,殘酷野蠻的對待,只為了除去我們的罪。我們如此研讀耶穌受審的每個細節,只為了希望弟兄姊妹朋友們,不要輕看耶穌為我們擺上的一切。
https://youtu.be/H8jvgKt0lu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