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舍論355 (分別賢聖品第六)
定覺法師
比如貪煩惱,可以分爲粗細九品,最粗部分的貪是比較嚴重的貪,這些一般人都看得出來,並覺得不應該存在了,如果還存在,那就是煩惱重的凡夫。其它煩惱也是這樣,嚴重而明顯的部分都屬於粗重煩惱,都必須在初果或者是初果向之時斷除。
如果一個人說自己證果了,可是他的煩惱還很重,還很明顯,讓人接受不了,我們就可以判斷這個人是大妄語了。盡管這個人理論一大套一大套的,講起法來口若懸河,口吐蓮花,但根據他的身口意行表現出來的煩惱,就可以斷定,他就是凡夫,因為理論知識並不代表實際證量。
如果一個人說我已證得了什麽什麽果位,然後說給別人聽,如果別人存疑,他就起嗔心謾罵別人,那就可以斷定這個人並沒有證得,因爲他的煩惱太粗重了,甚至都超過普通的凡夫。那些依仗自己所學的法,而鄙視衆人,詆毁和打擊衆人,恃強淩弱的人,基本上可以斷定,都是有粗重煩惱的凡夫。
那初果須陀洹果是否是斷除意根爲我?還有貪嗔痴嗎?
初果的確已忍可了五蘊苦、空、無常、無我。但是初果斷我見並不徹底,二果所斷的我見比初果深入一些,所以才達到淡薄貪嗔癡煩惱。而三果斷我見更深入一些,所以要到三果才能斷除貪嗔癡煩惱。一旦到四果時,四果聖者把我見徹底斷除,到這時,我慢我執才能徹底斷盡,世間法一丁點都不再沾染他,並有能力取無餘涅槃。也就是說,在把所有一切煩惱都斷盡時,才會證得四果阿羅漢,而四果阿羅漢是無學位,不用再修什麽法了,不用再斷什麽煩惱了。
所以,初果是還有貪嗔癡煩惱,而且不薄,但初果斷我見的功德,能使得貪嗔癡煩惱得到有效的降伏,不像凡夫的貪嗔癡一樣明顯和容易現行。
因為初果在修道過程中,把三十七道品都了解得清清楚楚,具分別法與非法的能力,所以具備正直良善的功德,當再走向四正勤,煩惱惡習便得到降伏,善法亦已經建立起來了,具斷惡修善的功德。所以一旦具足初果,便具有初果聖人的解脫功德受用,所以明顯與凡夫不一樣。所以,有些人說初果人與凡夫具有同樣的貪嗔癡煩惱,實際根本不是這麽回事。因為,如果誰遇到了與凡夫貪嗔癡煩惱一樣重的初果聖人,就可以斷定這個人是冒充初果的凡夫人。
如今佛教裡的騙子很多,有些是有意的,但大多數都是無意,只不過是我心重,太抬舉自己了,好與人爭高低,結果反倒害了自己,命終以後因爲大妄語自動投到地獄中。
爲什麽大妄語業罪這樣嚴重?楞嚴經裡佛說的,譬如窮人妄稱帝王,被王抓捕,會被斬首示衆,便可能會罪誅九族。
而在佛教裡凡夫冒充聖者,聖者遠遠優勝於帝王,冒充聖者擾亂佛教,讓衆生分不清凡聖,冒充聖人是波羅夷罪(斷頭罪),死後就要直入無間地獄。
已經有禪定體驗的人,從未到地定開始都能對治煩惱、降伏煩惱。而只有對治煩惱的能力,才能証得初果。初果人雖然只有見地,只斷了見所斷的煩惱,但是斷除煩惱和三縛結,一定需要有未到地定。雖然未到地定需要修定才能發起,但是見所斷煩惱也經過了四加行的修行,以及三十七道品的修行,所以才能在見道時斷除一部分欲界煩惱。
初果在見道時雖然斷了見惑,但還有思惑煩惱沒有斷,所以還需要繼續修道,才能斷盡煩惱。思惑煩惱是在見道以後通過進一步的修道才能漸次斷除,也屬於二果和三果四果人的見地,見地越透徹,越到位,我和我所斷除的程度越深,心的煩惱越輕微。
初果的見惑雖然是初次見道時所斷,但是初次見道,也是漸次修行的結果,不漸次修行修就不能斷除見惑。修行的内容就是三十七道品和四加行,一開始時最重要的就是了解,然後是彈定,不滿足此二者,便不能見道,沒有見道,也就不可能斷見惑。所以未到地定也是初果人見道所應具足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