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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長同工分享:生命的信仰
經文:賽1:1-15
金句:賽 1:11 耶和華說:你們所獻的許多祭物與我何益呢?公綿羊的燔祭和肥畜的脂油,我已經夠了;公牛的血,羊羔的血,公山羊的血,我都不喜悅。
任何一個廟宇,任何一個宗教的殿堂都不會拒絕人前來朝拜,供上香火,獻上祭物。人數的多寡,香火是否旺盛,祭物的多少與這個廟宇,殿堂名聲直接相關,似乎也在某種程度上說明這個廟宇和殿堂中的神明是否回應信徒的求告,是否靈,是否能滿足信徒在這個世界上的需要。人的宗教常是一種交換,獻上的朝拜,供上的香火,宰殺的祭物用來交換神明在物質上的回報,或是用今生自我定義的好行為,交換來生的富貴。
在以賽亞書的第一章的經文裡,耶和華神卻以『與我何益』,『我已經夠了』,『我都不喜悅』來回應以色列人的獻祭;以『我所憎惡的』,『不能容忍』,『我心裡恨惡』告訴百姓他們的宗教行為,集會與神無關,耶和華神完全不喜悅。進入迦南地後,以色列百姓悖逆耶和華神,創造天地萬物的神不過是他們拜祭的神明之一,他們與神的關係不過是一個宗教行為而已,成為一種習慣,或者一種交換。因此,神藉著先知以賽亞宣告對百姓的審判。神在曠野與以色列百姓立約時,天與地是見證人(申32:1),在神的審判法庭上,天與地再次成為見證人,見證百姓的敗壞與悖逆。
一句『我養育兒女』就決定了,以色列百姓與神的關係不是建立在物質的交換上的,而是建立在生命的關係上的。是耶和華紀念祂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揀選了以色列百姓,向他們施慈愛,主動拯救他們出埃及 – 這個為奴之地。使他們成為神的子民。有一個分別為聖的生活,成為神的見證人,使萬民萬族因他們認識神,因他們蒙福,這也是神與亞伯拉罕立約的核心。但以色列百姓卻悖逆神,不認識神。也沒有回應神的管教,使被擄巴比倫成為不可逆轉的審判。
今天,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我們因信與神和好,成為神的兒女,這是一種生命的關係。在耶穌基督裡,神賜給我們一個聖潔的兒女的地位,我們則憑著對主耶穌基督的信心,信靠祂過一個蒙神喜悅的聖潔的生活。這是我們事奉,奉獻的前提。弟兄姊妹,你的事奉與奉獻是蒙神喜悅的嗎?
回應禱告
慈愛的天父,愛我的救主耶穌基督,感謝袮藉著今天的經文提醒我,袮是查驗人心思意念的神。今天,我能成為袮的兒女是因著袮的憐憫與恩典,求袮的聖靈幫助我,讓我能在十字架上與耶穌基督的死聯合,使我的事奉能蒙袮的悅納,奉袮得勝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