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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長同工分享:祭司和利未人的職份
第18章,談到有關祭司和利未人的職份,同時某個程度也回應了前一章最後兩節以色列人對摩西所提問的「我們死啦!我們滅亡啦!都滅亡啦!凡挨近耶和華帳幕的、是必死的、我們都要死亡麼。」所以上帝揀選利未人和亞倫的後裔在神的帳幕中事奉神,成為以色列人的保護,讓以色列人不至於挨近神的帳幕而死亡。
從這章的第一節,第八節,第二十節,看到耶和華親自曉諭亞倫,在這裡我們看見神不只是親自與摩西說話,也與亞倫說話。這裡清楚回應了前面十六、十七章一些以色列人對於亞倫在神面前地位的挑戰;我們在這裡進一步清楚看見亞倫是蒙神揀選的,是蒙神親近的。
第一節說明了,祭司和利未人在會幕供職的性質是「擔當干犯聖所的罪孽」所以以色列人所有干犯聖所的罪要由祭司和利未人承擔。被神揀選來事奉神是何等尊貴榮耀的事,然而也有相對應的責任要承擔。對我們今天在上帝面前蒙神揀選事奉的人也是如此。而且我們看到,祭司的職事不僅是事奉,更是為民擔當責任。其實,真正最終擔當罪孽的是我們的主,祂是我們的大祭司。為我們的罪捨身的主耶穌,祂道成肉身,最重要的就是真正擔當世人的罪孽。
第八節,百姓在舉祭中獻給耶和華至聖的,都交由祭司經管,就是一切沒有在壇上燒去的祭物都分給了祭司和祭司的子孫。在這裡我們看見神所揀選,事奉祂的人,神有豐富的供應。
第二十節「你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有關獻祭和祭物的安排,在利未記中都有談論。但這一段有關祭司和利未人在以色列人的境內不可有產業,與百姓的十一奉獻是作為利未人的酬勞(第二十一節),這裏是首次提及的。
第二十五、二十六節,上帝叫摩西曉諭利未人,告訴他們要把從百姓的十一奉獻所得的取出十分之一作奉獻給祭司亞倫。第29節甚至提到「至好的」,我們看見一個事奉上帝的人,上帝所給的就會是「至好的」。
今天已沒有舊約的祭司制度,但每一位信耶穌的人,都有了祭司的功用,彼前2:9說「唯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因此就當像當日的祭司一樣,在神和人之間來服事,發揮信耶穌之人的職事與責任。
通過今天的經文,讓我們去思考:我們作為基督徒,祭司的功用是什麼?
我們一起來禱告回應:感謝神,藉著耶穌基督所成就的救恩,不僅讓我們成為上帝的兒女,也成為福音的祭司。為人代求,把人領到上帝的面前,藉著聖靈成為聖潔,蒙神喜悅。禱告奉主耶穌名求,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