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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人小時候都有被體育動漫燃起熱情的經驗,我是8歲的時候在電視上看了《棋靈王》,讓我迷上圍棋,早早就立志要當職業棋士。我可能和大家不太一樣的是,一般人多數是長大成年後才能實踐夢想,而我的人生願望在我14歲那年就達成。那一年,我通過定段正式成為職業棋士,2年後也第一次代表台灣參加2010年廣州亞洲運動會。當時,我沒有意識到,成為職業棋士代表國中畢業後要放棄升學,展開長達15年四處在各地征戰的生活。
回過頭來看,圍棋改變了我的家庭,讓媽媽跟我得和爸爸姊姊分隔兩地;長時間在對弈中逼自己冷靜,也使得我曾一度對情緒感到麻木。但它確實是少年的我最喜歡、也最願意百分之百努力做下去的事情。
圍棋術語中有句話叫「落子無悔」,意思是你下的每步棋都不能後悔,從小到大,我一直都保持這樣的心態思考眼前的每道難題──不論比賽或人生。
(口述、讀報/黑嘉嘉;文字、攝影/王崴漢;核稿/楊惠君;責任編輯/吳冠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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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2023)的杭州亞洲運動會是我最後一次參加正式圍棋比賽。算一算,自己在棋界待了20多年,鬥志旺盛的我體驗過少年漫畫般的熱血情節:在一場長達7個小時的對弈中繃緊神經,然後仔細觀察對手的呼吸節奏,不到最後一刻我絕不放棄,最終找到時機扭轉局勢,下出指向勝利的那一步棋!
一路走來我並沒有留下太多遺憾。剛過完30歲生日的我正踏入人生的下個階段,一方面投身圍棋教育,同時在因緣際會下嘗試拍戲、也學唱歌,學著做一位藝人。雖然不再當選手,但圍棋是我人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每年我總會把童年喜愛的動漫作品《棋靈王》重新找出來回味,一些精彩的「名場面」在我眼前轉動,內心有股熱情好像又被重新點燃,讓我回想起踏上職業棋士之路的初衷。
鬥智鬥勇又能賺錢,圍棋就是我的「命定職業」
我從小跟著姊姊學了很多才藝,從事英語跟數學補教業的媽媽,對於孩子興趣養成很有一套,她總告訴我們,要知道自己喜歡什麼,最有效的方式就是自己去嘗試。好比我去學體操,是因為想要和電視上的選手一樣在空中轉,我就很投入;鋼琴跟芭蕾舞則是跟著姊姊一起學,學了一陣子發現自己不大感興趣就不再繼續,這一切很單純直接,沒有什麼特別的用意。
但圍棋,對我有更強大的吸引力。
我的爸爸是澳洲人、媽媽是台灣人,他們期待我和姊姊也能熟悉他們各自的文化。有次媽媽買了五子棋回家,她先教姊姊跟爸爸玩,可能覺得我還太小,最後才教我,結果姊姊跟爸爸都輸給我。媽媽起初還以為是他們不會玩,直到換她自己親自上場和我比,我又贏了媽媽。那一刻,我感覺自己有了跟之前學的才藝都不一樣的成就感,但媽媽後來沒有找到學五子棋的才藝班,我就在命運的牽引下,開始到棋院接受正規的圍棋訓練。
其實,比起芭比娃娃這類玩具,從小我一直更喜歡益智類的玩具,像是疊骨牌或積木,我曾經很熱衷一款叫「塞車時刻」的桌遊。它跟圍棋一樣都有棋盤,只不過上面停滿了車子,我最享受的就是去思考怎麼樣讓這台紅色的車子順利逃離車陣。所以,愛圍棋對我來說太理所當然了,尤其2002年台灣在電視上播《棋靈王》,我才知道,原來下圍棋還能有錢賺、而且小孩子也能當「職業棋士」,立即認定,這就是我的「命定職業」。
而《棋靈王》裡我最喜歡的角色不是主角進藤光、而是塔矢亮,因為他是一位心態非常好的棋手。塔矢亮出身圍棋世家,他的爸爸是公認圍棋界最強的棋士,拿過很多圍棋冠軍,大家也因此對塔矢亮寄予厚望。
在眾人的眼光下,塔矢亮始終專注在眼前的棋盤上,不會因為他爸爸是誰影響到他,而且他從不害怕跟比他強很多的對手下棋,就算比輸了,下次與對手在棋局上相逢也不會避戰。我覺得自己在下圍棋上的心態很大一部分受他所影響。
日日凌晨4點起床,網路對戰練成職業棋士
在成為職業棋士前,媽媽曾問過我的啟蒙老師,「建議嘉嘉當職業棋士嗎?」得到的回應卻是:「不建議!」
當年台灣的職業圍棋環境不太完善,同樣身為職業棋士的老師,擔心這條路很辛苦,所以才不建議我全心投入下棋。不過,我完全沉醉在圍棋的世界,已經停掉一些其他的才藝班,每週在3間棋院上課,把注意力都放在提升自己下棋的布局還有計算能力,想贏過班上的強者。我還記得,有一次好不容易終於擊敗一位一直贏不了的同學,當天我的內心十分澎湃,覺得自己好像跨過人生的一個門檻、飛躍進擊。結果不久後,因為爸爸的工作轉換,在我11歲那年,我們全家得搬到美國生活。
不像動漫作品裡的主角擁有「主角光環」──好像凡事只要努力,全宇宙都會幫你。在美國,基本上完全沒有圍棋環境,沒有老師,也找不到任何會下棋的人,我得靠著自學克服,在網路上找對手下棋練功。
美國課業比較輕鬆,平日下午2點半回家吃飽飯後,我就坐到電腦前開始下棋。網路上的對手有強有弱,全憑當時有誰在線上,很多時候我都不曉得螢幕背後的對手是誰?長什麼樣子?
網路圍棋也有為玩家分段位,一開始我大概在6到7段徘徊,後來媽媽答應我,只要我下到最高段9段,就帶我去考職業棋士。為了能成為職業棋士、和更高段的棋手切磋,我都在週末凌晨4、5點從床上爬起來,因為時差關係,高段棋手多在亞洲,這個時候他們才會在線。
等到我真的在網路上達到最高段位,媽媽終於同意帶我去中國考定段比賽。定段比賽有快100位參賽者,只有前2名才能取得職業棋士資格。13歲時我第一次挑戰,考試當天,氣氛凝結,大家都知道我很特別,是「美國來的」,但我只拿到第20名;隔年,我抱著沒考上就放棄圍棋的決心,內心特別的平靜,反而讓我過關斬將,14歲時順利取得職業棋士資格。
2010廣州亞運銅牌戰逆轉勝,了解永遠不可以輕易放棄
14歲好不容易定段成為職業棋士,我卻發現這份職業不再像過去那樣般夢幻,雖然可以一直專心下棋讓我很快樂,但我們一家人的生活也有了很大轉變。媽媽陪著我四處征戰,算下來一年搭了快20趟飛機,有的時候我也分不清自己在哪個國家,好像飯店才是我的家。想到媽媽為了我得和爸爸跟姊姊分開,我總希望自己做個孝順的女兒,不要讓媽媽太辛苦。
「把興趣當飯吃」雖然幸福,卻還是需要調適。我曾看過一位日本女棋手在出賽前跳繩,而且要跳到某個幸運數字才安心。當時我很欣賞職業棋士謝依旻,她在小學畢業後就到日本學棋,花了2年,在14歲成功挑戰高門檻的日本職業棋士資格,抗壓能力非常強。她在去年達成日本史上最快累積500場勝局的紀錄,也是日本職業圍棋界中獲得最多頭銜的女職業棋手。
我和依旻姊姊都是2010年廣州亞運的台灣代表選手,住在同一間宿舍,我們也交換了各自的成長經歷。她非常照顧我,對於還青澀的我來說,依旻姊姊在精神上給予我很大程度的陪伴,讓我在殘酷的賽局裡體驗到珍貴的友誼。
那一年的亞運比賽之前,我決定放棄升學、成為專職的職業棋士。這是亞運第一次把圍棋納入正式競賽中,獲得非常大的關注,我也在這個賽場上留下我人生記憶最深刻的一場比賽。我至今仍記得,最後一場我壓力非常大,如果贏了就能為女子團體賽拿下銅牌,但我一開局就下得非常不好,一度覺得這盤棋被我毀了,很想哭。但想到我為了這場比賽準備了這麼久,也很想為隊友拿下勝利,我告訴自己一定要冷靜下來;也是那一刻,我抓準對手失誤,最後順利翻盤。那盤棋對我來說意義重大,讓我知道,我永遠不可以輕易放棄,因為在圍棋世界,不到最後一刻,也不知道誰輸誰贏。
透過演技訓練找回「情緒」,翻轉棋風與思路
2010年廣州亞運過後我受到很大的關注,當年16歲的我是中華隊最年輕的選手,往後幾年在女子圍棋跟世界賽都有不錯表現,快速累積的勝局數也讓我成為台灣目前段位最高的職業女棋士。但也差不多是那個時間,媽媽罹患了血癌。看著世界上最愛我的那個人逐漸變得虛弱,我在棋盤上也失去了安全感。
過往,我的棋風和性格一樣,因為不想輸而走保守的路線,媽媽生病後,我自己一個人出國、一個人住飯店、一個人安排行程,生活上失去最安全的依靠;圍棋上也遇到瓶頸,讓我陷進死巷,那時比賽輸多贏少。
當時我覺得自己好像被一個看不見的框框給限制住了,這已經不再是我每天訓練10個小時可以突破的困境。同時,停下腳步的我也發現,成為職業棋士後,我的生活似乎不再有什麼變化,每天做一樣的事情、見同樣的人,國中畢業後堅定跳進圍棋世界,我的心智卻似乎就這樣停留在16歲,沒有長進。
我曾想過自己是不是該回去繼續升學,但那段低潮時刻恰好有經紀公司找上我,讓我決定踏出自己的舒適圈、挑戰演藝工作。從發聲、美姿美儀到媒體應對,我從頭開始學習怎麼做一位藝人,過去有些社恐的我也曾沒有自信,展開自己最大的一場冒險。
身為職業棋士,我習慣在比賽中保持冷靜,避免表露情緒,給對手抓住破綻;而我也常會觀察對手的呼吸節奏,掌握對方是否心情變緊張了,或是亂了章法。所以,我從不輕易顯露情緒、到最後幾乎「不會有情緒」。
當經紀公司安排的表演課,老師要我嘗試去辨別「情緒」,我清楚記得,我提了一些形容詞,結果老師聽完卻說我講的這些都不是「情緒」,這讓我非常震驚,回家後還上網查了「什麼是情緒?」後來老師又上了「情緒放鬆課」,結果我下課後卻開始頭暈,老師告訴我,會不舒服通常是因為身體累積太多情緒在裡面,沒有好好發洩。
這堂課讓我開始好好地體驗生活,去察覺情緒,然後進一步分析,再來把它記起來。好比拍一場需要表現「煩躁」的戲,我會回想一些過去有類似情緒的經驗,配合著呼吸去調整狀態。
我也沒想到,自己一時冒險踏入演藝界,這些表演訓練反而改變了我的思維,讓我在圍棋戰略上也有新的視野,為我指引出新的棋路。2018年的一場世界賽,第一輪我就感覺到自己下出過去不太會下的東西,第二輪更明顯,從布局開始我就知道,我已經不是過去的我了。
回過頭來看,從職業棋士到成為一位創業者和藝人,做出每個決定的當下,我都不清楚這是否是人生的「最佳選擇」,但也許是默默地受到塔矢亮的影響──面對社會給予的期待或框架,他總是很專注地下棋,不過分理會他人的期待或質疑。
台灣從去年(2023)6月的#MeToo事件,到今年藝人黃子佼因持有未成年性私密影像,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許多原本處在黑暗角落、長期被社會忽視的事件,逐漸被揭露。曾經受到創傷而不敢發聲的身影,也因而勇敢挺身而出,希望以微小的力量,撥開烏雲,讓更多人感受到曙光。
一部以兒少性剝削受害者親身經歷改編的短影片《小旭,14歲的我和Sugar Daddy》,獲得「2024紐約電視節」銅獎,不僅希望提供相關受害者走出黑暗的希望之光,也希望讓大家知道長期隱身在黑暗角落中裡的人,可能比想像中的多。
(文字/陳麗婷;攝影/鄭宇辰;設計/黃禹禛;核稿/楊惠君;責任編輯/吳冠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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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旭,14歲的我和Sugar Daddy》由公共電視《青春發言人》節目製播,以18歲的「小旭」(化名)第一人稱自述,14歲時受繼母家暴等家庭問題所困,走上被「包養」的經歷,甚至無法從黑暗狀態中走出,深受憂鬱症侵襲。好在成長過程中,遇到了不少能夠「接住」她的人,並靠自己的毅力,慢慢走出黑暗,迎來充滿希望的大學生活與人生。小旭在受訪過程中,多次希望以此影片,鼓勵那些也正處在黑暗中的青少年,期盼有天能和她一樣擺脫過往的陰影。
製作團隊從認識小旭到前訪、拍與不拍的抉擇,以及決定拍攝劇本、拍攝方法等,歷經1年多時間,才讓影片順利播岀。而為保護當事人,影片以演員及穿插動畫的方式來詮釋,原本希望由小旭本人配音,但考量在經由變聲後,無法呈現真實情感,因此,最後也採取他人配音的做法。
《小旭,14歲的我和Sugar Daddy》(ME AND MY SUGAR DADDY, 2023)
2024年紐約電視電影節:娛樂節目教育/指導類別銅獎
美國紐約電視電影節(New York Festivals TV & Film Awards),迄今已有60多年歷史,每年吸引超過50多國作品參賽。由於參賽電視電影作品多元,也能反映出全球電視電影製作的趨勢。
《小旭,14歲的我和Sugar Daddy》是一部以真實的兒少性剝削受害者親身經歷改編的短影片,描述小旭14歲時為了逃離有繼母家暴的問題家庭,選擇走上被包養之路。年幼的小旭,同時受家庭及包養等心理創傷,出現憂鬱、自傷等情形,度過黑暗的時期。直到可樂姊姊等人給予她溫暖,才慢慢走出憂傷,並努力考上大學,重獲新生。她希望以自己的故事,鼓勵和她一樣遭受困境的人。
製作人|鄭淑麗
台大社會學研究所畢業。公視《青春發言人》製作人,曾獲「九歌兒少文學獎」首獎。曾著作兒少小說《月芽灣的寶藏》、《精靈的耳語》,以及《生命的十二堂情緒課》等。
導演|李家欣
1980年生,畢業於文化大學新聞學系,因熱愛影片拍攝,曾任電視台新聞攝影記者10多年。曾以《不能吃的秘密》獲第14屆卓越新聞獎電視類調查報導獎,後轉戰節目及影片等導演,持續從事喜愛的影像工作。關注社會、青少年議題,並曾以《爸媽今天吃什麼》,入圍第55屆金鐘獎兒童益智類節目獎。
家暴離家的少女,選擇「不傷害別人、只傷害自己」的方式生存
晚上10點,公園裡的溜滑梯上躲著一個小小身軀,在靜默的夜晚,沒有人在意的角落。導演李家欣回憶,這場拍攝是一整天下來的最後一場,但是從清早拍到夜晚,包括製作人、燈光、企劃、執行等,沒有人顯露疲憊,因為這一場拍攝,對小旭的故事來說,「是最黑暗的時刻,也是迎向光亮的時刻。」
李家欣說,起初認識小旭時,她尚未進入大學,因此故事設定的結尾不夠明亮,但隨著接觸她的時間拉長,看著小旭真的上了大學,「我感受到小旭對未來的期待,擺脫過往悲傷的結尾,應該更有力量。」為此,李家欣特地用動畫畫出過去的小旭,讓現今更具活力的她起身離開那個曾經藏身的溜滑梯,正式和過去道別。
拍攝結束,故事也順利圓滿,但回到2022年年底,沒有人確定這個故事是否能順利說完。製作人鄭淑麗談起當初接觸到小旭,是因為認識的青少年中,有不少人關注兒少性剝削議題,且他們的朋友中也有曾受到性剝削的青少女。經由介紹,接觸了關注該問題的少女小旭。
當時鄭淑麗先透過電話聯繫她,小旭在電話那頭坦白地說,朋友口中的人就是自己,也逐漸從聊天中,了解其背景、辛苦的過去及創傷。鄭淑麗以往接觸的青少年往往談論著未來的學校選擇或是戀愛等,小旭對她而言是一個「很不一樣的青少女故事」。雖然能感受到她願意說出自己的經歷,但要考慮的因素很多,到底能不能拍攝,還是未知數。
「我們想要瞭解她,她也會想要了解或觀察我們,」鄭淑麗說,在陪伴中,逐漸了解到小旭成長在龍蛇混雜的社區,當她遭受家暴,想要自己賺錢脫離家庭,在沒有任何支持下,她詢問附近差不多年紀及家庭背景的同儕,「能不能去超商或手搖飲店打工?」然後得到「妳才14歲人家不會用你,不如去當詐騙集團車手、幫販毒跑腿」的回答。
於是,小旭選擇她認為不會傷害別人、而是傷害自己的方式──援交或包養。
影片製作過程,成為一場接力的陪伴
鄭淑麗剛認識小旭時,她仍存在情緒困擾,充滿不安,甚至會傷害自己。只要她打電話聯繫或約吃飯,鄭淑麗有時間就會陪她聊聊天,初期是很單純的陪伴,但到後來,「她情緒狀況不好時會傳訊息來,我們好像也成了她社會安全網的一員。」
「不同的人有不同的陪伴方式,」鄭淑麗說,小旭曾提到因為家庭的關係,以及繼母對她的暴力傷害,過年時經常自己一人在公園度過,當時接觸她的企劃便邀請她到家中過年,一起營造過年的儀式感。
此外,從小因父母工作忙碌,很喜歡看電影陪伴自己的李家欣說,她從電影中可以看到很多人的人生,也會對未來產生各種想像,因此,自己能做的是曾拿電影票給小旭,「也許她會看到不同人正在面對的人生難關,看到他們又是怎麼熬過來的」,讓小旭有能力成為影片中帶給別人力量的人。
「過去可能因為沒有人接住她,所以在她年幼時選擇包養,」鄭淑麗說,在與小旭接觸過程中,能感受出她在遭受許多困頓後,逐漸淬煉出的獨立、努力走出黑暗的毅力,旁人的陪伴只是希望多給她一些力量。
「我想成為一個榜樣」,說出自己故事,希望不再有人和她一樣痛苦
小小年紀背負各種創傷的小旭,有天向輔導老師求助,經由老師的協助與通報,輾轉來到安置機構,人生逐漸有了轉機。
「從安置機構出來後,我在網路上找了很久,想找到一個,和我有類似經驗的大人,我想知道他們是怎麼走過來的,但我找不到,所以我想,或許我可以成為一個榜樣,希望我的故事,可以告訴那些跟我有類似經驗的小孩,我們不會一輩子都那麼痛苦。」
影片開頭小旭的這段話,也是故事確認拍攝的原因。
而讓故事能夠完整呈現的關鍵,是小旭過往當感到憂鬱時,寫下自己當時的心情感受。像是「過年時心理的感受」、「夜裡躲在溜滑梯的心情」、「上大學,做夢都沒想過自己能上大學」等細膩心情描寫,都成為劇本重要素材,讓觀眾更能同理一名邊緣青少女的孤單感受。
「小旭是很慎重的,」鄭淑麗形容,小旭看了公視《青春發言人》很多影片,甚至傳了一支有關憂鬱症女孩的影片給她相當信任的人,那人看完後,了解團隊會如何處理她的故事,因此,鼓勵小旭被拍攝、說出自己的故事。但這時候團隊仍顧慮,面對兒少困難議題,例如私密照外流受害者、自傷情緒困擾、性剝削等,影片播出後,當事人能否承受壓力。
「如果她是30歲、或已經站穩自己腳步,我可能不會擔心,但因小旭才18歲,不希望對她未來造成影響。」李家欣說,有次在攝影棚工作時,小旭看到其他主題已經一一進行拍攝,跑來詢問,「那我的會怎麼拍呢?是不是也是進攝影棚?」在和小旭聊天過程中,李家欣不斷分析影片播出後,她能否面對工作、戀愛,甚至結婚時等情境。「在處理兒少內容,我們必須替她多想很多,」李家欣表示。
「我也是跟著她一起成長的,」從彼此陌生到理解,團隊用一種舒服又互相不給壓力的方式來對待。當大家感受到,小旭真的想要說出自己故事的意願比剛認識時還強,李家欣說,尤其知道小旭即將上大學,她對未來充滿種種想像和希望,「我也慢慢放下,覺得她已經有能力承擔。」
「我想要成為一個榜樣。」鄭淑麗回想有次小旭說了這句話,依據過往經驗,當她賦予這項任務一種使命感,「希望分享自己經歷,避免別人再受苦,我覺得這就是準備好的狀態,」團隊也開始積極規劃如何呈現故事內容。
以戲劇和動畫方式呈現,保護當事人的身分與感受
過去節目處理兒少憂鬱等議題時,曾以紀實加上動畫的方式呈現。不過,李家欣考慮小旭是兒少性剝削的受害者,必須更審慎,「希望能保護她,也讓影片具有真實感及張力,」因此,最後決定不以紀實方式,而是類戲劇拍攝加上動畫方式,重新由編劇改成戲劇劇本。而這對團隊來說,又是另一個的挑戰。
以戲劇呈現,便需了解更多的細節內容,也要加入更多令人感到深刻的場景。李家欣舉例,小旭年幼時遭繼母家暴的情景,像是頭被壓入洗碗槽中的窒息感,那已不是哭泣可以形容,這場拍攝完成,現場所有工作人員都能感同身受到當時的絕望。
另外,影片中描述14歲的小旭與「Sugar Daddy」一起走出飯店房間,走廊上那種一前一後離開,以及當她自己搭上計程車,心中強烈的孤獨感,「司機是一種沒有語言的陪伴」。在拍攝時,李家欣不斷與飾演小旭的演員描述主角內心的難過與表情,「搭計程車離開的拍攝畫面,與場勘時看到小旭在車上的感覺一模一樣,我也感受到當時小旭的那種無助與孤單。」
什麼是Sugar Daddy文化?
Sugar Daddy通常是年齡較大、財務狀況較好的一方,他們提供經濟上的支持,例如金錢、禮物、支付生活費用或提供其他形式的資源;相對的,提供陪伴與情感關懷、尋求經濟支持的Sugar Baby,通常是年輕一方。
這種關係的核心特點是互惠互利,雙方都在關係中得到某種好處。總體來說,男方會是女方的經濟支柱 ,也就是俗稱的「包養」。
讓鄭淑麗印象深刻的是,影片中提及小旭因害怕自己曾做的事情被知道,選擇跟所有人保持距離,所以用各種方式來表達自己的孤單,包括想像自己喪禮不會有人來,或是從飛機上跳下來不會有人接住她,這部分也以動畫方式來表達她內心的世界。
此外,李家欣說,原本的劇本規劃,小旭與Sugar Daddy占滿大一部分,接住小旭的「可樂姊姊」相對較少,但為什麼她能有改變小旭的能量,以及拍攝後期小旭上大學後的轉變?她認為,這些溫暖及改變應該被放大,因此,最後調整內容所佔比例相同,目的是希望帶給人正向的力量。
台灣社會能不能有更多的「可樂姊姊」?
日本一本由職場性騷受害者談親身經歷的故事《療癒心傷:凝視內心黑洞,學習與創傷共存》,描述一種環狀島效應,也就是社會不理解也沒有人站出來時,環狀島會被淹沒海裡;但當有人站出來,或是媒體、社會大眾支持受到性騷擾或性剝削者,就是幫助水位下降的力量愈多,環狀島便會浮出,亦即很多事件及受害人將慢慢浮上水面。「加害者在哪裡?」鄭淑麗說,就在受害者的頭頂上,如影隨形,他們需要經過很長時間才有可能撫平傷痛。
鄭淑麗說,「很多被害者會覺得自己是不好的、糟糕的,甚至討厭這樣的自己,因而自傷,」但真正糟糕應該是Sugar Daddy,也就是性騷擾或性剝削加害者。
李家欣認為,不管是#MeToo或性剝削,尤其是對於兒少性剝削來說,應該被抨擊的是Sugar Daddy等加害者,但很多受害者還是不敢說出自己的遭遇。這個影片除了希望讓身處同樣困境的人、看見曙光,甚至有更多人願意成為「可樂姊姊」來接住他們,也期待對於加害者有更嚴厲的懲罰,例如在國外有針對類似事件的職場規範,加害者是無法再回到職場的,台灣也需要這樣的法治魄力。
或許正是說出來的勇氣,以及很多人的支持力量,現在的小旭已經走出自己的路,甚至開始成為支撐與保護別人的「可樂姊姊」。
數位科技的快速發展下,性犯罪早已突破年齡與疆界限制,年紀愈小、影像愈殘虐新奇,市場價值愈高。一旦兒少陷入性影像散布,有如陷入地獄般巡迴:加害人先進行性勒索或索取更多性影像,再將兒少性影像上傳至祕密社群或網站,接著,網友依循這些資料找到被害人,跟蹤、騷擾甚至霸凌。
藝人黃子佼也涉案引發關注的性私密影像平台「創意私房案」,被拍攝私密影片的受害者有大量未成年學生;而國內婦幼警察隊甚至曾接獲澳洲警方調查單通報,發現國際戀童地下網絡有多部性侵與猥褻兒少的影片發生地點在台灣。除了集團式、商業化下的犯罪,個人的網路誘拍也層出不窮,就連師長眼中的乖乖牌也難倖免。
《少年報導者》採訪多位長期關注及陪伴性剝削受害兒少的專家、社工與老師,拆解兒少性剝削背後的陷阱,一同來思考大人和小孩如何對抗這個快速擴大的兒少性剝削危機。
(文字/邱紹雯;攝影/黃世澤;設計/黃禹禛;核稿/楊惠君;責任編輯/吳冠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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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真的很無聊,很想要有人陪我聊天!」9歲的小姵(化名)被問起為何會拍私密照片給網友,緩緩說出這個簡單的理由。
看起來就像一般尋常小學生的小姵,父母離異後,父親忙於工作經常晚歸,多數時間她都獨自一人,和許多同年齡孩子一樣,無聊時就上網滑Instagram和TikTok,直到碰到有人主動找她網聊,讓她感覺被陪伴。當對方提出傳脫衣照片時,小姵不假思索就傳出了影像。她不清楚這些照片的用途,更不知道自己的身體成為非法色情網站中招攬會員的分類商品。
12歲的大正(化名),是爸媽眼中自律的好孩子,放學自動去安親班報到,每天正常回家,知道爸媽賺錢不容易,也很忙碌,在家中多數時間都待在房間做自己的事情,由於學業成績不錯,很少需要大人操心。
邁入青春期的少年開始對性好奇。某天大正的手遊上有位頭像看起來漂亮的女生傳來搭訕訊息,2人一起玩手遊,十分聊得來,認識沒幾天就決定交往,讓大正第一次有談戀愛的感覺。接著,對方開始傳來性感裸照,並進一步邀約他開視訊「打手槍」,大正好奇接受,沒想到全程被對方側錄作為勒索,最後因為付不出錢向家人求助,全案才曝光。事發後,大正不是擔心自己的性影像被散布,反而自責說:「如果身上的錢夠,我寧願匯錢給對方,也不想讓爸媽擔心!」
上述是偵辦過兒少性剝削的檢警、陪伴受害兒少偵訊的社工分享的實際個案。近年來,像小姵和大正一樣被誘騙拍攝及外傳自己性私密影像的孩子愈來愈多,年齡也愈來愈小,他們家庭功能看似正常,也並非列管需要輔導的高風險兒少;共同點是被害意識及警覺性低落,害怕向大人求助後的責罵,多於擔心性私密影像外流的後果,甚至不知道自己已是兒少性剝削的受害者。
【新聞充電器】
什麼是兒少性剝削?
2015年「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治條例」更名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因「性交易」意指將買賣雙方視為權力對等的關係,「性剝削」則是指加害人用各種形式使被害人失去性自主權或身體自主權,以獲得利益。兒童及少年的心智發展尚未成熟,無論兒少是出於自願或非自願而發生性交或猥褻相關行為,即是一種「不平等」的剝削,法案名稱更名為「剝削」是採取了「保護兒童」觀點。根據新修訂的「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治條例」定義,「兒少性剝削」的具體行為有以下4種:
1.讓兒童或少年進行有對價的性交或猥褻行為(性交易)
2.使兒童或少年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之伴遊、伴唱、伴舞或其他類似行為(兒少坐檯陪酒、色情伴遊)
3.利用兒少性交或猥褻行為供人觀賞(色情直播)
4.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兒少性影像)
現象1:受害年齡層持續下探,小男生受害者激增
愈來愈多對兒童的性暴力透過網路科技發生,誘拍或交換非自願的兒少性私密影像作為性勒索的手段,也讓兒少性剝削成為全球兒童保護的重點議題。
根據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統計,去年(2023年),台灣兒少性剝削被害人數以驚人的速度成長。從2019年1,372件、2022年上升至2,931件、2023年更達4,310件,等於一年新增1,379名受害者。在兒少性剝削案件的類型中,又以拍攝、製造兒少性交、猥褻行為之內容等「性影像」案件占最大宗,比例高達8成6,約有7成是運用網路社群、通訊軟體或其他平台犯罪。
不僅案件攀升,受害年齡也愈來愈小,未滿12歲受害者持續增加。衛福部的調查顯示,儘管兒少性剝削個案以12~18歲佔大宗,但2023年,兒少性剝削通報案件中,已有339件為未滿12歲受害者,佔比超過1成。而過去性私密影像的受害者主要集中在少女,現在未成年的男生受害者比例也持續增加,已超過3成3。
兒少性剝削網路誘拐手法也隨著新科技推陳出新。根據美國國家失蹤及受剝削兒童中心(National Center for Missing & Exploited Children, NCMEC)統計,2023年已出現約4,700件由人工智慧(AI)生成的兒少性剝削圖像及影音,這些影像都是運用真實兒童的照片所生成深度偽造(Deepfake)的色情圖像和影片,藉此多次勒索受害兒少及其家庭。
現象2:網路誘拐到勒索成功,「得手」時間愈來愈快
過往,圍繞著兒少性私密影像的網路誘拐到性勒索,通常是精心策畫、步步進逼的過程。在〈網路性誘拐──兒少影像性剝削實務挑戰〉研究者將兒少網路性誘拐細分成7個歷程,包括:鎖定被害人、增加信任和接觸的機會、扮演兒少生活傾訴者的角色、孤立兒少、營造祕密感、以忠誠試探要求性接觸、藉由性與關係操控兒少。
從實務上發現,誘拐兒少所需要的時間正在急速縮短中。長期協助性剝削兒少陪同偵訊的乘風少年兒少保護組社工簡婉婷觀察,過去加害者可能要花好幾個月跟兒少建立關係,才能要到照片,現在從確認交往到詐騙,可能快則幾天、甚至幾小時就能得逞。現在的孩子是網路原生世代,一出生就在網路環境下,網路生活、交友、娛樂的經驗有關,對於「網友」的信任程度,或對於「男女交往」的定義,天生就和他們的父母不同。
渴望關注也反映在兒少社群媒體的自拍文化。尤其在Instagram上,不時可以看到少女自拍全裸但三點不露,或是身穿薄紗性感撩人的照片,目的在衝高個人Instagram的好友數、按讚數,甚至還開放讓網友「開菜單」,只要流量達多少,或多少人按讚,就可以再穿少一點。有段時間Instagram還流行「曬健保卡」,秀出出生年月日,證明自己未成年,後續再貼出各種清涼照,以凸顯「發育良好」,作為對照。
乘風少年兒少保護組督導劉亮佑提及,這類自拍型兒少的行為,沒有意識到可能會因此招來陌生網友的騷擾,或是被有心人士鎖定。不管是集團還是散戶式誘騙,慣用招數就是威脅已掌握你親朋好友的資料,會將私密影像傳給「你平常就會碰到的人」,而這些通常查一下Instagram或社群追蹤者就可以知道。
陷阱1:網路遊戲,中小學生最常受害
容易吸引大批兒少聚集的線上遊戲,也是近年來最常見到中小學生被誘騙性剝削的地方。新北市婦幼警察隊警務員黃曼倫分析,年紀愈小的孩子常在網路遊戲情境中受騙,加害人多先以遊戲玩家身分贈送寶物或點數示好,互加好友,甚至一起加入遊戲中的公會,主動分享寶物和祕技,並帶領孩童一起進攻、對戰,進而獲取信任。
基於遊戲中建立的崇拜感,小朋友很容易對等級比自己高的玩家言聽計從,當接收對方餽贈的禮物成為習慣,加害人就開始要求拍一些私密照片來交換。一旦對方取得照片後,後續的要脅並不一定是金錢,針對年紀愈小的孩童,多半是威脅拍攝更多不雅照,從單純只露下體的照片,到最後要求露臉的裸體照,這類受害者不分男女童都有。
陷阱2:視訊裸聊,青春期男生受害者最易被騙
未成年的男生受害件數逐年增長,其中又以利用青春期男生對性的好奇,誘騙「視訊裸聊」最為常見,乘風少年兒少保護組進一步拆解當中陷阱。
多數受騙的情節中,對方通常都會先透過私訊進行性試探,「要不要愛愛?」或是「想看女生的身體嗎?」一旦好奇接受或是開始視訊,螢幕那端就開始播放類似A片的脫衣影片,接著更進一步引誘:「我都脫了,你也要脫啊!」很多男生會認為「女生都先給我看了,男生有什麼不好意思的」,或者當下已經有生理反應,沒有辦法認真思考真假,就跟著脫,沒想到全程都被螢幕另一端側錄下來。
全程有時不過幾10秒的時間,影片一結束馬上接到來電,你原以為在跟正妹聊天,電話那頭卻傳來粗獷的男人聲音;你以為沒有脫衣,或是沒有主動提供私密照,應該就沒事,但對方早就側錄作為要脅。接著開始向被害者勒索金錢,而且為了躲避金流追查,改要求購買遊戲點數序號,或是商品卡等。
下一步的話術,加害者往往以想要取回私密影像,得面交支付更高額的押金,並提供身分證給對方拍照,才能當場刪除影像。當孩子碰到這類事情,通常第一時間不敢張揚,想自己處理解決,反而讓對方取得居住地址,步入更大的威脅情境。
劉亮佑也說,社會上傳統對於男性刻板印象的期待,要有「男子氣概」、赤裸身體被觀看「又沒什麼關係」等,都是讓男性受害者在面對性私密影像外流時,不容易對外求助或表達受到的傷害。除此之外,國高中男孩也正處於性傾向探索階段,對於同性別男性的身體也可能感到好奇,也有例子是在同志交友網站上受騙,對受害者來說得面臨是否提早出櫃的兩難,更加難以啟齒。
陷阱3:集團式誘拍,常以高薪招募吸引清寒少女
除了上述個人的誘拍情境,繼韓國N號房事件,台灣在2021年偵破大型性私密影像平台「創意私房」、2023年破獲大型性影像社群「SCP」,也讓另一大宗是以集團化、商業化的犯罪浮上檯面。誘騙與販售未成年非自願拍攝與外流的性私密影像,受害者以國高中女學生最多,誘騙者先以社群媒體與受害者聯繫,再轉往隱匿性高的加密通訊軟體Telegram,增加查緝難度。
台灣展翅協會祕書長陳逸玲指出,色情論壇中的成員若要取得更高的會員權限,就得再拿更多「原創」影片來交換,維持新鮮的貨源。因此性私密影像背後不單只是一張圖片或影片,以滿足偷窺者的私慾,而是藉此取得在犯罪集團中的交換籌碼,無論是影片觀看者或持有者,都是整個兒少性影像犯罪鏈的共犯。
承辦「SCP」案的台中地檢署檢察官陳祥薇解析背後犯罪手法,犯嫌先以高薪招募模特兒為誘餌,願意拍大尺度照片,再向上加碼,單次拍攝就能獲得高額薪資,外加上一支手機作為報酬,吸引多數想要滿足物質慾望,或家境清寒、想要貼補家用的孩子們上鉤。
「犯嫌惡劣的手法,包括要脅女童拿著自己的身分證在裸露胸前拍照,證明自己未成年,所以儘管事隔多年,被害人都20多歲了,還是會被認出來,從此見到的每一個人,都不敢確定對方是否看過自己的身體,惡夢就像永遠沒有結束的一天,」曾陪伴受害者偵訊的社工,道出兒少性剝削受害者內心最深的痛。
陷阱4:恐怖的熟人,對兒少下手最多的「惡狼」往往在身邊
除了愈來愈多潛伏在網路上的陌生惡狼,國內、外的統計顯示,兒童性剝削的加害者,最高的比例其實就在孩子的身邊。長庚醫院兒少保護中心曾分析,10年間到該院求診的兒少性虐待個案,35.2%孩子是被反覆傷害,而高達75%的施虐者是親人或熟識的人,施虐地點以家中和熟悉的地方為主。
《報導者》獨家追查20年前性侵未成年兒童與少女、製成「大貓系列」光碟販售一案,揭開背後隱身普通人群的集體獵童網絡加害者與共犯,也是家長信任的人。他們以協助照顧孩子的友善舉動,接近孩子、進而下手,在孩子面前播放大量兒童性影片「洗腦」,告訴她們這些都是正常的行為,甚至長期對孩童下藥、侵犯,拍下孩子私密的影片。
劉亮佑也說,以熟識大人為加害者的性剝削或性侵害,常發生在家長放心讓孩子與對方獨處一室或單獨過夜的情境,孩子基於長期相處的信任,或是敬畏對方權勢而不敢不從,例如:長期指導的教練或家教等;也曾碰過孩子回家反映被不舒服對待時,卻遭父母斥責亂說話的例子。
孩子無法理解,為什麼自己認識的大人、甚至「好人」,也會變成壞人。在美國,一名從6歲起就遭到鄰居和家人長期性侵的女子艾琳(Erin Merryn),長年推動國家立法,要求幼兒園到12年級的公立學校都要實行預防性兒童性虐待等計畫,除了教導學生採用適合年齡的技巧來識別兒童性虐待,並告訴值得信賴的成年人,也讓孩子的監護人能辨識警訊。而這項法案就命名為《艾琳法》(Erin's Law),如今已在全美38州施行。
要讓受害孩子知道,做錯事的不是他們、是加害者
兒童性剝削問題在全世界主要國家都日益嚴重,加上新興的網路社交平台推波,受害型態也愈來愈多元。每天,都可能有受害的孩子在黑暗角落等待救援與支持。
2012年,16歲的加拿大少女阿曼達・陶德(Amanda Todd)被發現在家裡自殺身亡。她自殺前曾拍下影片,以字卡無聲描述自己長期身陷網路「性剝削、跟蹤、欺凌和騷擾」,陷入抑鬱、自我傷害、毒品濫用痛苦之中。這一切的源頭,都來自她12歲時參加一場網路直播派對,在旁人的慫恿下裸露上身,之後收到陌生人訊息威脅,如果不脫衣視訊、就要將她的上空裸照散播出去,而騷擾者掌握了她的居住地址、學校、家人和朋友,她的裸照因此在各大網路論壇上被轉傳。
這些數位影像性剝削的受害者,多年後,仍持續受到影片散播的傷害,尤其對人的信任可能面臨全面崩解。陳逸玲提醒,當性剝削的情況發生時,請大人和孩子務必記住:性剝削與性勒索是一種犯罪行為,做錯事的不是孩子,也不是孩子的父母;不是因為有人不懂得保護自己而受傷,而是因為有人不懂得尊重他人而造成傷害。
全球共同面對的難題,需要跨國、跨部門通力合作
面對這個嚴峻的議題,亟需政府跨部門協作,並攜手民間企業和社會大眾一同來建構更綿密的兒少安全網。
在台灣,衛生福利部在去年成立「性影像處理中心」,提供線上申訴與檢舉管道,可通知網路業者限制瀏覽或下架內容,協助當事人依自身意願提出刑事告訴,透過司法強制力把性影像取回、下架並阻止持續散布。但更重要的是,讓孩子身陷問題時或被誘騙時,願意向信任的大人求助。
致力於保護兒童免於網路性剝削與性虐待的全球非營利組織「我們保護世界聯盟(WeProtect Global Alliance)」就提供全方位的建議,政府必須將所有與網路兒少性剝削相關的犯罪行為定為刑事犯罪、增加兒童保護系統資源與網路規範的立法;同時應與企業合作,投資於受害者的支持服務,並讓兒童性剝削倖存者也能參與政策制定;數位資訊產業也必須針對兒童的服務採取「安全設計」,持續開發創新技術,加強對網路兒童性剝削的檢測;教育部分,除了學校應把數位安全納入學校課程、也應對社區進行兒童性剝削風險和影響的教育;對於長遠發展,還需要投入更多的研究和調查,深入了解數位性剝削犯罪的途徑,以及兒童網路的風險與保護方式。
兒少性剝削求助管道及自保之道
發現性私密影像外流或遭受威脅的自保SOP:
1.停止配合對方的要求,降低對自己可能的傷害。
2.務必截圖保留證據,包括對話紀錄、群組名稱、散播者的帳號名稱、影像被張貼的網址、網站名稱等。
3.勇於向相信的大人求助。
4.撥打110報案專線或113保護專線。
※性影像處理中心線上申訴專線: https://tw-ncii.win.org.tw/
生病了,你會怎麼做?一般狀況下,由醫療團隊提供治療建議,並把治療的方式與可能的風險向病人解釋,在病人理解並同意後進行治療,醫、病的目標很一致:用最好的方式把病治好。但許多複雜的疾病以及病人特殊的狀況,「最好的治療方法」不一定能夠很明確,譬如隨著病情的變化,有些治療可能有風險、效果也不見得有把握,治或不治並不是容易判斷的事。還有一些狀況,是病人有特殊的宗教信仰,不接受輸血,治或不治,考量的就不只是醫療有沒有效果而已。
許多急重症的醫療選擇很艱難,對成人都不容易。那麼未成年的兒童和少年呢?父母的選擇一定就是「最合適」的嗎?孩子自己完全沒有發言權嗎?從台灣首例以兒少保護機制爭取到就醫權的血癌男孩吳嘉源,到國外許多案例分析,讓我們來理解與思考:什麼是「兒少最佳利益」?未成年的兒少,真的沒有能力為自己做決策嗎?
(文字/王琳茱、鄭涵文;攝影/余志偉;核稿/楊惠君;責任編輯/陳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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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最佳利益」的概念指的是任何事務一旦涉及兒少,都能將他們視為主體,全盤協助他們考量最好的解方。但這樣的概念實踐在醫療上特別不容易,治與不治、或如何治療,不是「是非題」,考量的通常不只是存活,還有個案的預後、意願、所處的環境和家庭功能。醫療選擇有時甚至不只是如何「活下來」,也包括了已無有效治療方法的孩子如何用更好的方式「離開」?
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林雅萍強調,要幫孩子做出符合當下利益的最佳決定,包括每個孩子的疾病、家庭狀況,以及孩子當下的年紀與心智狀態,需要通盤考量。
父母,是孩子唯一的「代理人」嗎?
誰能幫未成年、甚至根本「無法發言」的嬰孩代言?在許多爭議案例中,父母的選擇也被挑戰、甚至推翻。
英國的「查理寶寶」是最知名的案例。2016年,出生沒多久的查理.賈德(Charlie Gard)因罹患嚴重的罕見疾病「粒線體DNA耗竭症候群」(Mitochondrial DNA depletion syndrome, MDDS),被醫療團隊判定腦傷不可逆,肌肉、重大器官和腦部都會受到侵害,最後會因肌病變導致呼吸衰竭、完全仰賴呼吸器,且在數個月內發展至多重器官衰竭。查理寶寶的爸媽籌措經費,希望能盡力救治查理寶寶,但醫療團隊認為應讓查理寶寶避免不必要的受苦,向法院申請撤除查理的維生系統,並提供安寧療護讓他尊嚴離世。
儘管查理寶寶的父母不斷上訴,終究沒有推翻法院決定,因為法院認為目前的醫療做法無法扭轉病情,只會為他增添不必要的折磨與痛苦。到底怎麼做才是為寶寶好?掀起激辯。
台北榮民總醫院擔任醫學倫理委員會諮詢委員、陽明交通大學公共衛生研究所副教授雷文玫曾遇過情況相反的個案:罹患罕見疾病一出生就必須接受小腸移植的病兒,家長卻拒絕讓孩子接受手術,因為他們擔心即使移植成功,術後難以照顧,生活品質很糟;但從醫療人員的角度看來,孩子的病並非無法治療,主張應讓孩子接受治療,醫療團隊並沒有立即接受家長的決定,而是尋求倫理委員會的意見,希望找出最佳解。
在這樣的個案上,考量的不只是疾病是否可治,還要探究父母真正擔心什麼?是不忍孩子接受痛苦的療程?還是孩子的未來?術後回家,他們的家庭能否支持孩子健康地活下去?甚至孩子成年後,家中的權力關係也可能改變。
因此當家長與兒少意見分歧,應深入理解衝突背後的原因,找到問題根源後再一一提出解決方案,例如協助家長尋求諮商,或是提供足夠的醫療資訊以利家長陪伴未成年人術後恢復,才能長遠地落實兒少最佳利益。
一般來說,醫學倫理委員會的成員包含法學、倫理或社工專家,能從不同出發點考量,也要和醫療團隊、家庭大量溝通,一起找出對孩子最適合的方案。但當然,最終的決策難題,還是會落回醫療團隊和家長的身上。且病況常常是浮動、複雜的,不同時間可能會有不同的「最佳解方」,這就仰賴大量的溝通、共同尋求共識。
美國「成熟未成年人原則」:尊重因信仰拒輸血少年的決定
但對於青少年來說,法律上未成年、但有些人已有成熟的思想與判斷,他們的決定又能如何被評估和尊重呢?
台大兒童醫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主任呂立以血癌男孩吳嘉源為例,17歲時發病就醫當下,他還未成年。他罹患的急性淋巴性白血病在當時若接受西醫治療,有治癒和存活機會,且經身心科醫師評估,他已是心智成熟的大男孩、性格穩定理智,也很明確表明他想活下來,希望以西醫救治。但母親因不信任西醫體系,希望孩子出院尋求其他解方,因此不願意簽署同意書。
母子就醫立場對立,但治療有黃金時間。各方權衡下,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認為當下讓吳嘉源的治療能順利進行、不被延宕,是最符合「兒少最佳利益」的決策,因此將吳嘉源緊急安置,讓孩子的就醫意願能被執行。
雷文玫指出,美國有「成熟未成年人原則」(Mature minor doctrine),這個原則允許未成年人在某些情況下(足夠成熟且具理解能力),能未經家長或監護人同意,自行做出醫療決策。這個原則認可了未成年人隨著年齡增長而逐漸增加的能力和自主性,而醫療人員必須尊重這份自主權,並確保他們有能力做出知情決定。
2007年,美國一名14歲的白血病少年丹尼斯.林柏(Dennis Lindberg)因為信仰耶和華見證人(Jehovah's Witnesses)教義而拒絕輸血治療,認為接受輸血等同違反上帝命令。西雅圖兒童醫院的團隊更是基於「成熟未成年人原則」,判定他是心智成熟的未成年人,尊重他拒絕輸血的心聲,最終法院同樣認定丹尼斯的成熟程度足以為自己做決定。2007年11月28日,丹尼斯在未獲得輸血的情況下逝世。雷文玫指出,「這起案例就是尊重孩子意見和信仰的例子。」
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輸血的醫療難題
耶和華見證人是一支基督教派別,他們認為,無論是《舊約》還是《新約》聖經都有要人禁戒血(創世記9:4、利未記17:10、申命記12:23、使徒行傳15:28,29)。此外,在上帝眼中,血代表生命(利未記17:14),因此,不接受輸血。
這些教友的宗教信仰與醫療機構「救人優先」的原則有衝突,在台灣以及世界都出現許多告上法院的案例,日本曾有癌症病人因而對手術時對其輸血的醫師及政府(因為醫院為公立醫院)提告,最高裁判所判「(不輸血)決定的權利屬於一種人格權,應當受到尊重」,醫師與政府最後需賠償家屬。台灣也有醫師依患者「不輸血的意願」,病人不治死亡後,遭家屬控告的案例。不過,醫療也因這群拒絕輸血的人,發展出一些無輸血的治療方法。
相反地,也曾有許多案例是因父母自己的宗教信仰不讓孩子接受輸血治療,反而是醫療團隊上法庭為孩子爭取治療權益、而接受輸血維持生命的故事。
「如果是我,我會更整體地從關係的角度關照,要注意整體的溝通。(這些糾結)不是只有單一事件,把他救出來,也要照顧到孩子以後長期關係的維持,」林雅萍說,持續大量溝通、全盤考量孩子的處境與家庭關係,至關重要。
英國「吉利克能力」:新冠疫情時孩子可以自己選擇打不打疫苗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The 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Children, CRC)提倡「以兒少為本」的醫療,其中便包含傾聽兒少的意見。但在台灣的醫療現場,「大人幫忙做決定」是常見的場景,往往都由家長和醫療團隊共同主導決策,忽略兒少的個人意願。
2017年,台灣舉辦《兒童權利公約》第一次審查時,國際人權專家指出,「委員會關切台灣兒少不論能力如何,均須徵得父母同意才能接受醫療的情況,此與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的觀點不一致。兒童權利委員會認為,凡是具備充分理解能力之兒少,縱使父母不同意,仍可以自主接受醫療。」2022年第二次審查中,國際人權專家依然點出台灣未給予兒少足夠醫療自主權。
英國也有一套「吉利克能力」(Gillick competence)指標,給予未成年人對於醫療的自主權利。這個指標是因應2020年全球爆發COVID-19新冠疫情,新冠疫苗在未完成臨床試驗後即問世,有些家長因有疑慮反對小孩接種疫苗,但卻有未成年的孩子其實希望接種疫苗。
當時英國政府發布一項指引,用於施打疫苗時,若孩子與家長意見相左,醫療人員需判定這名未成年人是否具有「吉利克能力」。這項能力看的是未成年人的成熟程度是否能充分了解醫療的相關資訊,以做出「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若有,家長就不能否決疫苗施打。但若醫療人員認為孩子不具備吉利克能力、且家長反對,就不替孩子施打。
「吉利克能力」怎麼測兒少醫療自主能力?
「吉利克能力」是由英國醫學總會(General Medical Council, GMC)提出的指南中,針對16歲以下的兒少,希望獲得治療支持,但不想要父母或照顧者知道;尋求保密的藥物濫用協助;對未來生活安排的強烈願望,與父母或照顧者的觀點相衝突;甚至希望拒絕某項醫療時,提供專業醫療人員進行的評估。
新聞充電器
評估需要考慮的原則,包括:
不論是「成熟未成年人原則」或是「吉利克能力」,都是在判定孩子具一定能力之後給予孩子自主決定、表意的空間。
「我一直覺得醫療上,應該要給兒少更大的空間。因為孩子尋求醫療協助,通常還會有醫師和制度幫忙把關⋯⋯更何況醫療是很切身的,(關乎)身體的隱私。例如性病、酒癮、藥癮、懷孕,甚至有些精神困擾,很可能就來自父母的壓力,」雷文玫解釋,她贊成不論透過法院判決或修法,都應讓青少年有自主的決策空間,不需凡事都要父母同意。
先放下家長的否決權,培養孩子做決定的能力
回頭看台灣的現狀,因為未成年人普遍被認為不夠成熟,在醫療決策上,社會依舊偏向採納家長的意見。林雅萍說,台灣社會依然有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的傳統思想,因此一觸及未成年人的醫療議題,往往傾向由家長主導。林雅萍說:「整個社會應該要更信任年輕人⋯⋯社會對於青少年是不信任的,會覺得他們沒有足夠能力決定或做出對他們好的選擇,才會覺得要有家長或父母親保護他們。」
她進一步解釋,更健康的做法,是成人協助兒少做決定,而不是直接給予家長「否決權」。
通常談到兒少的表意、自主權,都必定會有反對聲音出現,例如認為讓青少年自主決定避孕或接受物質濫用治療等醫療行為,等同於鼓勵青少年未婚懷孕、酗酒或濫用藥物。但實際上,「為自己做合適的醫療決定」這項能力不會自己長出來,是需要學習與練習的。雷文玫說,沒有人是一到18歲生日那天,就突然成為有能力的大人;能力需要培養,而醫療是非常切身的場域,很適合讓心智較成熟的青少年,有機會學習自己做決定:
「這麼切身的醫療選擇、決定,就是一個培養自己、知道自己想要什麼,想要自己的身體長成什麼樣子,或用身體去完成什麼樣的人生計畫,很好的場域。」
英美的原則與制度設定,就是希望孩子自主的能力,是透過不斷做決定、不斷選擇的過程當中,學會消化資訊、理解決定後必須承擔的後果,一步一步地培養起來。
但這個過程必須透過醫療人員、家長與未成年人在醫療過程中不斷對話,才能真正看到兒少的需求,並且讓兒少學習為自己發聲,最終達成確實符合兒少最佳利益的決策共識。
建立更多元的支持管道,一起找出更好的答案
秉持《兒童權利公約》的精神,台灣近年來對兒童表意權也愈來愈重視,同時醫院也愈來愈重視醫學倫理。雷文玫與林雅萍觀察,整個社會對於像是血癌男孩吳嘉源這樣的案件,可能會開始出現較大討論空間,醫療團隊更願意通報、和家庭溝通,已不像是過往總是父母說了算。不過在整體環境上,還是有很大的改善空間。
現階段而言,如果出現家長意見不符合兒少最佳利益,有些醫療團隊可以選擇尋求醫學倫理委員會的意見,而若家長堅持拒絕採取符合兒少利益的決定,根據《民法》第1086條之2規定,可以透過法院幫未成年人選任另外的代理人。
同時,林雅萍也補充,社會也必須提供醫療人員足夠的支援,建立更健全的通報機制,讓他們遇到家長與未成年人意見衝突時,能盡力爭取兒少最佳利益,不用擔心惹上醫療糾紛。「但當前台灣法律層面上未給予醫療團隊足夠的安全網,無法讓醫療人員在情況緊急時無後顧之憂地為未成年病患做出最好的治療,反而需顧慮家長的意見,因此可能一邊替病患治療,一邊還得提心吊膽擔心自己被告。」
「兒少最佳利益」的決定有時候和是非無關,「反而是人生哲學的問題⋯⋯像是少年(吳嘉源)選擇他要打這場仗,不管他最後能不能成功活下來,那樣的人生才是有意義的,」雷文玫解釋,要不要治療、怎麼治療,在不同時空下會有不同解方。一般來說,都會希望能好好討論出做法。除非不得已,通常不希望案件進入法院裁決。
但最重要的是找出解答、不斷傾聽、溝通與同理的過程。「最好的溝通是,你溝通到後來,讓即便不贊成的人還是能覺得自己被聽見,那他就比較能接受那個結果,」雷文玫說,通常結果不會讓所有人滿意,但溝通本身對家長、醫護人員或孩子都是有意義的。每個人的想法被當一回事、認真討論、彼此理解後,再一起決策,光這個過程本身就有療癒的效果。父母也被聽見、被同理,醫護人員也能跳脫出醫療本身的效益,去理解醫療本身可能造成的傷害和痛苦。如此一來,才能真正找到每個申論題的「當下最佳解」。
20歲,一般來說應是大三的年紀,吳嘉源的青春卻因抗癌而暫停3年。直到今年(2024)才完成學測,等待進入大學生活。學測成績公布那天早上,他躺在台大醫院細胞治療中心的治療室裡,左手插著靜脈注射針頭、右手滑著手機研究自己的分數能申請哪些學校。學測成績已定,上大學沒問題。還在等的是他的治療成績,要看輸進體內的2億顆免疫細胞,能否順利運作毒殺癌細胞,幫助他從白血病「畢業」。
台灣每年兒童血癌個案約100多人,但吳嘉源處境特別艱難。他是帶有特殊基因型的急性淋巴性白血病,台灣一年不到5例,治療過程難關不斷。而不只基因型特殊、他還有特殊的家庭環境,讓他在17歲未成年時,就得為自己的醫療做選擇,成為台灣第一個循兒少保護機制爭取醫療權的未成年病患。3年來,他經歷多達15次的治療與手術、終於等到最新的CAR-T免疫細胞治療機會,是台灣首批健保給付的急性淋巴性白血病的年輕病患。
(文字/鄭涵文;攝影/余志偉;文字、核稿/楊惠君;責任編輯/陳韻如;共同採訪/邱紹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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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在等那個成年從20歲改成18歲的修法生效,但都等到我已經19歲了才生效。」
2021年夏天,正要升高三的那個暑假,就讀政大附中的嘉源不明原因頭昏持續了好幾個月。熱愛打排球的他,剛開始是跳躍落地時頭昏,後來連坐著不動也暈。但因媽媽不信任西醫,他一直沒有就醫。7月下旬,難過得已經撐不住,他央求媽媽讓他去急診「看看」,結果一進急診,不久就暈了過去。醒來後他才得知自己的生命被出了道意外的考題:俗稱「血癌」的急性淋巴性白血病(Acute lymphoblastic leukemia,簡稱ALL),因而住進台大兒童醫院。
《少年報導者》採訪團隊第一次和嘉源見面,是2023年夏天,在台大兒童醫院13樓病房的商談室,當時的他被宣告血癌復發,左眼開了刀,被白紗布矇起;因為長期接受化療、免疫治療,胃口不好,身型原就瘦長的他,體重總共掉了10公斤,那是他最沮喪的時刻,不知道自己的生命會走到哪裡。
癌症治療本身就是巨大的考驗,但嘉源的第一道難關,卻是「爭取治療的機會」。因為他發病時才17歲,醫療同意的法定代理人是媽媽。嘉源的媽媽雖疼愛這個唯一的兒子,不過她希望孩子接受中醫治療,強烈反對西醫。但17歲的嘉源很清楚知道,當下留在西醫治療,他才有機會活下來。
就醫最大的阻力,來自母親對西醫的恐懼
病況十分緊急,住進台大的嘉源馬上就需要做相當多的檢查和手術,所有的同意書都得媽媽簽名同意才能執行。但嘉源媽媽拒絕簽同意書,甚至希望把嘉源帶離醫院。
台大醫護人員判定,若嘉源那時離開醫院,立即就有生命危險。於是他們詢問嘉源的意願,他明確表示自己要留在台大醫院治療,請醫院的社工師先和媽媽溝通。第一場溝通的會議,開了3個多小時,嘉源的媽媽勉強接受了當下的處置。可是從那時開始,每張待簽的同意書,都變成拉得老緊的死結,遇上就要拆解一次。
「每次要她簽同意書,都是一場災難,」雖然無力,但嘉源可以理解媽媽反對的原因,「我爸爸也因為癌症過世,那時就是在西醫治療。我媽後來用一些自然療法治了一些身體上的小傷,就覺得中醫、自然療法是神。她在網路上看到一些奇蹟案例的文章,覺得所有人都可以這樣。所以她覺得西醫不好、西醫是毒,就不會讓我做。當時說什麼都沒辦法讓她信服,都是半逼半迫讓她簽治療同意書。」
台大兒童醫院除了持續和嘉源媽媽溝通,也通報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協助介入。台大兒童醫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個案管理師張皓表示,光在台大兒童醫院內舉行的會議,從討論疾病本身、與媽媽溝通協調、醫院尋覓團隊,到家防中心的個案評估,就超過10場。
社工師和媽媽陸續簽訂了3次安全計畫,希望保障嘉源繼續就醫。但過程顛簸,再加上接受化療後嘉源不舒服的樣貌,更加深媽媽覺得「西醫和西藥是毒」的想法。
台北市家防中心主任陳淑娟解釋,之所以簽了3次安全計畫,是因為每遇到新的病況和治療變動,就要滾動修正和媽媽的協議,第一份主要確保孩子能接受前期的治療與檢查;第二份是讓媽媽能階段性地簽署同意書;最後一份則是目標讓孩子能如期回診治療,不能中斷。簽到第三份時,「我們就把『一旦違反安全計畫就會啟動安置』的協議加了上去。」
結果,有一天,嘉源回家時,發現媽媽把他的藥藏起來、還聲稱丟掉了,他當下打電話給社工說了這件事,社工啟動兒少保護機制,當時處理的機構已經由原本的台北巿家防中心,轉到他居住所在地的新北市家防中心,依之前的協議進行暫時安置。
一般來說,兒保機制與家防中心照顧的多半是兒虐個案,像嘉源這樣因「應就醫而未就醫」、醫療權被影響而被安置的個案前所未見,不只是新北市的第一例,兒保體系的相關人員幾乎也從未處理過。最後,嘉源的醫療決定權由媽媽和新北市政府共同持有,每遇到任何醫療處置,都先和媽媽討論;如果沒有取得媽媽同意,就由新北巿政府依嘉源的意願執行治療。
精神科判定心智成熟,對著鏡頭錄下自己的意願
台大兒童醫院兒少保護醫療中心主任呂立解釋,從兒少保護的觀點來看,媽媽應基於孩子的最佳利益做決定,「但這是倫理概念,不是法律支持的事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講這個(概念),沒有罰則。基本上,法律沒有支持兒童最佳利益的概念。」也就是實質上,還是法定監護人說了算。
醫療團隊動輒得咎,因為無法即時取得同意,治療進程常被迫中斷,該插的管、該做的手術,都因同意書還沒被簽下而懸著,無人敢動作。還有一次,已接受半身麻醉的吳嘉源意識清醒地躺在床上,只因媽媽突然來電口頭撤除所有檢查。呂立說,如果嘉源當初早一點到急診來,或許那時不會那麼危險,「我們一直都覺得如果他再晚半天來,急診可能就會救不起來了。因為他那時已經嚴重貧血,這也是他為什麼一直覺得頭昏的原因,所以轉到加護病房後昏過去了,那時候我們插管治療才讓他沒有缺氧、沒有出事,那段過程真的很辛苦。」
一開始治療的醫師因為被媽媽控告,也出現心理創傷,有一度台大由各個醫師輪流照顧嘉源;不過,嘉源媽媽對醫師的提告,後來沒有被起訴。呂立說,此後在律師建議下,醫院對嘉源執行特定醫療處置前,會先請精神科醫師判斷其心智成熟程度,確定他有足夠判斷的能力,便讓他在攝影機前陳述自己是在理解治療的狀況與死亡的風險下接受治療,並在鏡頭見證下簽字。
下面這段是眾多醫療說明會議裡,嘉源對著鏡頭錄下的內容:
「希望在我真的有需要的時候,媽媽可以配合,讓我回來做治療,當然醫療有風險,我都知道,醫師都有跟我解說過了。我並不是在什麼都不知道的情況下做出治療的決定,我是考慮過這些風險後,雖然當時成功率可能只有40%左右,但目前來看別無他法,我才做這個決定。這是我自己的意願,相關問題之前都問過了,目前為止沒有半個人逼迫我接受治療。」
和治療黃金時間賽跑,啟動兒保機制、緊急安置
啟動兒少保護機制暫時剝奪親權、緊急安置孩子的決定,讓新北市家防中心相當掙扎。新北市家防中心主任許芝綺說,他們召開專家會議,反覆確認醫療團隊給出的治療方案和嘉源的意願一致,最後決定協助嘉源依自己的意志獲得治療。
原本更理想的做法是請法院指定市政府擔任醫療代理人,幫嘉源代理簽署同意書,「但來不及啊!」許芝綺說,法院裁定通常需要2到3個月,但嘉源的醫療有黃金治療時間,「所以在醫療代理人還沒下來前,我們先啟動安置。安置後我們代行監護,基於孩子的意志,孩子也知道所有醫療決策的利弊得失、可能的副作用,我們再協助幫忙簽署文件。」
安置等於暫時剝奪親子之間原有的架構,會衝擊家庭關係。再加上媽媽並沒有真的「虐待」孩子,讓新北家防中心倍感艱難,「我們其實能理解媽媽的想法,她有自己過往的生命議題要面對,也有一些失去親人的創傷。嘉源又是她現在唯一的親人,所以她一定會害怕失去,只是嘉源的病程等不及讓她處理她的失去,」許芝綺解釋。而他已「近成年」的年齡、再加上「要高度避免被感染」的條件,也讓安置之路更複雜困難。
為了避免和安置機構的其他孩子接觸造成感染,嘉源安置期間幾乎是被「隔離」在自己的房間。「最可怕的是,連手機還會被收起來,什麼事都不能做。那段時間大概是我一生閱讀量最大的時候,兩週看了一堆小說,超厚的書我3天就看完。我甚至忘記我在機構待多久,『體感』大概有兩個月吧。」
2023年,《民法》將成年的年齡下修成18歲,嘉源終於成年,能全權替自己的治療作主,不需「法定代理人」為他做決定。但這同時也宣告了,他失去「兒少」身分可用的社會資源,特別是他在血癌復發後,僅剩的新療法費用高達千萬,幾乎無法負擔。
20歲的生日禮物,CAR-T通過健保給付
嘉源歷經化療、放射治療、免疫、標靶等治療和手術後,接受骨髓移植。原本以為可以和血癌告別、重回正常生活之際,卻還是在確診第3年復發。
一開始是病毒感染,眼睛腫了起來,後來視網膜破洞,接著是白內障,得做手術。問題一個接著一個冒出,堆出嘉源3年來最挫敗的一刻。接手治療嘉源的台大醫院小兒血液腫瘤科主治醫師盧孟佑說,因為嘉源的急性淋巴性白血病是有類費城染色體型基因(Philadelphia chromosome-like acute lymphoblastic leukemia),這種就是對治療反應比較不好的,「像他這一型的白血病病人,全台灣一年應該不到5個吧。」
治療過程中,醫療團隊把嘉源當成大人,會清楚地解釋和說明他的病況,「我們一開始就有跟他講,他的這個疾病本來就不好,骨髓移植後看起來有問題時,也和他說。(復發)的時候,他心情非常低落,覺得自己都已經那麼努力了,怎麼還這樣⋯⋯。」
盧孟佑的兒子和嘉源都在今年考學測,看他的眼光是一個醫師、也像一個父親,「嘉源的心智年齡相對於同齡的孩子來講,成熟和堅強很多,」因為隨著病情變化和治療反應,要做的決定會有很多不同面向,常常是家長都難以決定的情況,但嘉源都要自己面對,「知道他復發之後,我們跟嘉源談接下來可以做的方向,但他很明白的表示,不想再接受強的化療、也不想再接受一次骨髓移植,所以我們就尊重他的意願。」
「我後來沒有選擇再做一次骨髓治療,因為那個過程很辛苦,而且都做過一次了,再做一次治癒率可能也不會高到哪裡去。當時的我覺得,比起再做一次讓自己受苦,不如讓自己解脫會比較好⋯⋯治療到最後真的不行,我也有去安寧病房的覺悟。」這也是他第一次思索死亡的樣子。
最後的機會,就是細胞免疫治療CAR-T(Chimeric Antigen Receptor T-cell Therapy,嵌合抗原受體T細胞療法),但當時這種治療是自費項目,因為要將病患的免疫細胞抽出、純化,再送到國外的實驗室改造,費用高昂,約需新台幣1千萬左右,以嘉源家的經濟狀況,根本不可能負擔得起;而已經成年的他,許多兒少補助又已無法申請。
盧孟佑說,其實一直都知道CAR-T有機會納入健保給付,但不知道具體的時間,醫療團隊就一直等待、也超前部署,揀了合適的時機先凍存了吳嘉源的免疫T細胞。然後他們重新盤整手上的療法,「就是盡力讓孩子撐到健保給付的那一天。」
幸運的是,嘉源真的等到了。健保署在2023年11月宣布CAR-T納入健保給付,而嘉源也終於在學測過後,2月27日公布學測成績的當天,完成回輸治療,成為健保給付後首批接受治療的患者。
我想活下來!我還有很多事想做⋯⋯
「其實他也不過就是個比17歲大一些的少年,會有很任性、很挫敗的時刻。」對自始至終陪在嘉源身旁的台大兒童醫院社工師蔡孟茹來說,年齡是條殘忍的界線,昨日還是青少年,今日卻是成年人:
「我們很怕他在這個過程裡孤立無援,這條路上我們陪著他一起走,可是最終很多事情他要自己決定。很多治療不是只有一個選項,可能有4、5個,他找誰討論?治療的選擇,有經濟考量、照顧考量⋯⋯,他都要為自己的決定負責。一個剛成年、還沒經過社會歷練的孩子,卻要做很多連大人都不一定做得出來的決定,甚至談死亡,對他來說很殘忍。」
但讓蔡孟茹慶幸的是,「嘉源知道自己想要活下來,也許媽媽不是那麼能支持他(在醫院治療),可是他知道他做的決定是對的,也知道什麼是可掌控的,希望大家幫忙他。他想考大學,也想要有好的工作,有自己想念的書⋯⋯。說實話,一開始是一步一步陪他走,但因為他的基因型不太好、沒有辦法對他有中長期(存活)的期待,他能等到CAR-T治療,是當初沒辦法預想到的事,像奇蹟一樣。」但也因為嘉源想活下去的決心,串起了願意撐住他的網,陪他一起向前衝。
這張網由至少10種角色、20多場會議、43場藝術治療和無數個陪伴織起。從醫療團隊、病房社工、雙北家防社工、個案管理師、床邊教學老師、看護大哥、藝術治療師、班級導師到特教老師,這些人用另一種家人的樣態接住這個身體脆弱但心智堅強的少年。政大附中也因應嘉源的病況開了多場會議,讓他接受治療的同時也能保持學籍、繼續完成高中學業。
嘉源20歲生日那天,過去8個月一直追蹤、記錄嘉源抗癌歷程的《少年報導者》團隊,跟著他回家、和媽媽一起替他過生日。雖然對治療方式意見不同,在生日蛋糕點上蠟燭的媽媽問他:「嘉源,你想許什麼生日願望?CAR-T治療成功嗎?」嘉源則把3個生日願望集中成「1個」,因為「讓願力集中比較容易實現」,願望沒有說出口,但我們都知道是什麼。
「CAR-T就是我的畢業考。」對嘉源來說,接受CAR-T治療是他抗病時空裡最關鍵的一戰。目前治癒率約有5成,好消息是,截至截稿前,盧孟佑醫師透露,嘉源血液裡已偵測到持續活動的CAR-T細胞。
「我想活下來,因為我覺得我還不能在這裡結束,我還有很多事情想要做。」CAR-T回輸的那天,正好是學測公布成績的日子,一大清早執行細胞回輸時,他說聞到「玉米多力多滋」的味道。他躺在病床上查著自己的五標成績,喃喃念著要是英文再多一級分就好了,他明確地知道自己未來想從事資訊工程領域的工作。在病房裡等待免疫細胞作用的日子,他會捧著厚厚的申請簡章,盤算著自己可能的最佳落點。但當然,還得考慮就醫、回診是否方便,因為他每隔幾週可能就需要回醫院輸注免疫球蛋白,補足他治療後相對孱弱的免疫系統。
一路陪著他等待CAR-T的這些日子中,比起病況,他更常提到的是自己的學業,和他列在「願望清單」上期待想完成的事。青春凍結的這3年,他學會把無法控制的病況交給專業團隊,專注在自己能控制的事物上,超齡且成熟地面對自己的處境。雖然考驗超乎常人,但也有幸運之神的憐惜,他對一路上支持他抗病的「隊友們」滿是感謝。每一個人都為他祈禱,治療成功,從白血病「畢業」,今年9月進入大學,成為「新鮮人」。
近來台灣爆發一連串私密影像流竄於網路平台的事件,影片中甚至有許多被誘騙、偷拍的稚齡兒童與少女,被稱為「台版N號房事件」,而購買這些不法私密影片者也形同犯罪。
因涉及「假藉拍泳照性侵」#MeToo事件的藝人黃子佼,遭檢察官偵辦的過程中,也被搜出藏有多部由不法私密影像平台購入的未成年私密影片,引發社會譁然、強烈讉責。這些事件,也引發大家關注及討論戀童癖者及兒少性剝削犯罪的問題。
事實上,所謂的「戀童癖」有兩種類型,一種是單純的戀童癖(pedophilia)、一種是疾病程度的戀童癖症(pedophilic disorder),雖然都會對未成年的兒童有「性幻想」,但他們不一定都會對兒童「採取行動」。
(諮詢專家/李俊宏;文字/陳麗婷;設計/黃禹禛;核稿/楊惠君;責任編輯/陳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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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戀童癖?戀童癖症要符合什麼診斷原則?
一般社會中,有多少比例的人有戀童癖?這其實很難統計,因為這些人多半害怕被貼標籤、不願就醫,但以男性為主。
一般我們說的「戀童癖」,是指沒有出現臨床上顯著的痛苦,導致產生人際、社會功能減損等,不到疾病的程度。即使有戀童的性取向,但是他們自我調適很好,也可以維持正常的社會、人際及婚姻關係。
至於,達到疾病程度的「戀童癖症」,根據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5版(DSM-5)的診斷準則,須符合以下原則:
【診斷原則1】年滿16歲者,對13歲以下、青春期前的兒童會激起性幻想或性衝動、性行為等,且至少持續6個月以上。
不過,診斷上針對個案性幻想的對象年齡,不會只畫設在13歲,仍會視個案狀況判斷。因為現今孩童發育較早,有些到了國小高年級就會出現第二性徵。因此,進行醫療診斷時,會與患者進一步討論其性活動,如性幻想、性衝動的對象,是否為青春期前的兒童。
【診斷原則2】因為這種性傾向而出現顯著的痛苦,與人際互動問題等社會心理功能的減損,例如產生內疚、羞恥、焦慮等感受,會因此無法好好工作;或是結婚後因為不敢跟另一半講,而導致婚姻關係障礙等社會或家庭問題。
不過,精神醫學界非常擔憂對於戀童癖症的精神疾病過度診斷及擴張定義,讓不到疾病程度的單純戀童癖者遭到標籤化,或已出現臨床症狀者更不願意求助。因此,《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討論第4版至第5版的過程,把定義訂定得非常嚴謹。
成長過程的傷害會引起戀童癖症嗎?關於成因的研究有什麼發現?
大眾對於戀童癖症形成的原因都很好奇,但目前為止,仍然很難有明確因果關係的科學證據。
一般來說,人們對孩童會有自然的保護本能,所以不會對青春期前的孩童產生性幻想。有些國外研究發現,如果影像學中的腦部「產生同理心」和「產生性慾」的區域或泌乳激素的神經荷爾蒙等出現異常,可能會對青春期前兒童產生性幻想;但這部分推論仍屬研究階段,不是醫學的結論,無法套用於所有的個案。因此,現階段的診斷,仍以個案的行為評估為主。
相關專家回溯戀童癖症個案背景,發現有些「可能」的因子,包括:患者自己在小時候也曾遭到性侵害,自己也曾是被害者;家庭功能失調,依附關係不好;本身有其他的精神疾病且互為影響,例如反社會人格、物質濫用、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過動等。但也不代表這類患者的成長過程,一定都有這些陰影。
戀童癖症對成人都「不感性趣」嗎?有沒有治療方法?
戀童癖症可分為「專一型」與「非專一型」,前者對象為兒童,其中對女童的比例較高;後者則同時針對兒童與成人都會產生性幻想等。
目前這類疾病沒有很好的治療方法,因為性傾向的發展與大腦的發展有很大的關聯性,所以若要以「治癒」為目標,基本上是困難的。
但醫療上能做到的是緩解戀童癖症者在人際或社會心理功能減損的痛苦,方法包括藥物治療、認知行為治療,並試著教導他們在社會規範所允許的調適方式,協助處理自己相關的性衝動。
• 藥物治療:可以透過藥物讓性慾降低,或改善其衝動控制,像血清激素回收抑制劑、情緒穩定劑等。
• 認知行為治療:著重點也是緩解人際與社會功能減損的問題,例如透過教育或學習等方式,幫助不太能與異性建立良好關係或性關係的患者,改善其心理或行為;學習如何察覺自己的衝動與想法,從而建立自我調適的方式。例如個案早年有被性侵史或破碎家庭等成長問題,則需協助其修補過去的創傷。
不過,一切的前提是個案本身自己願意求助治療。通常戀童癖症患者自願就醫比例很低,多數人害怕被貼標籤不敢進入精神科門診。要降低這類疾病本身的困擾、甚至可能引發的社會傷害,最重要的還是要鼓勵患者至精神科求診,或先尋求較具隱蔽性的心理諮商或心理治療所協助。
戀童癖症者就一定會成為兒少性剝削犯罪者?
戀童癖症與兒少性剝削犯罪是兩回事,兒少性剝削為犯罪的法律名詞,戀童癖症不一定都會成為兒少性剝削犯罪,但兩者間確實具有一些關聯性。
根據不同國家的統計,在兒少性剝削犯罪者中,戀童癖者約占30%~60%,而台灣目前沒有相關研究調查,顯示我們對這個領域缺乏重視,政府應該重視這方面的研究與調查。
根據台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性剝削是指:
1. 使兒少為有對價之性交或猥褻行為。
2. 利用兒少為性交或猥褻之行為,以供人觀覽。
3. 拍攝、製造、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販賣兒少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品。
4. 使兒少坐檯陪酒或涉及色情的伴遊、伴唱、伴舞等行為。
此外,不只是引誘或脅迫兒少自拍犯法,傳送散布兒少私密照或者下載持有照片者也屬犯法。
不過,如果戀童癖或戀童癖症者在網路或其他地方看了一般兒童的照片(如泳池、海灘照等),或是看了與孩童相關的畫作,甚至是自己創作主題與兒童有關,進而產生了性幻想等,大家也要了解,這類沒有實際侵犯與冒犯的行為並不涉及兒少性剝削的問題。
由於戀童癖症患者主動求助比例不高,截至目前為止,強制治療對於兒少性剝削的再犯預防並無顯著效益,甚至部分研究顯示會導致再犯率的提高,所以目前世界各地也嘗試採取一些創新的行動,希望防止戀童癖症患者成為犯罪者,像是德國的「Dunkelfeld預防計畫」(Prevention Project Dunkelfeld, PPD)就架設了匿名的求助網路平台,提供尋求幫助者免費與保密的治療,同時也希望蒐集與分析這些求助者的資訊,找出犯罪風險的危險因子,以及提出更有效的預防性措施。台灣應該如何做,也亟待各領域專家凝聚共識。
行政區不是他們的「戶籍」──原住民的共管會和民族議會制度
「泰雅文化沒有頭目,面對傳統領域的糾紛時,通常會請鄰近部落有聲望的人來調停,讓爭執的雙方面對面坐下來討論。這項泰雅族尋找真相、和解的儀式,被稱為『sbalay』是巴黎。在傳統領域爭議中,sbalay的功能卻被行政院原民會的『爭議事項審議小組』取代了,而且不一定能解決問題。」
泰雅族青年林凱恩解釋了原住民的文化傳統和治理方式,為什麼現行的社會制度套用在部落並不合用。
(文字/林欣楷;攝影/陳曉威;設計/黃禹禛;核稿/陳榮裕、楊惠君;責任編輯/陳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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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傳統領域變國有地,總統蔡英文向原住民道歉
原住民是台灣這片土地最早的主人。但從日治時期,日本總督府就無視山地原住民部落的領地,把台灣山林視為「無主之地」全都劃成國家資源;隨後,1945年國民政府來台後繼承了日本的山林政策,使這些原屬於部落的土地,成為國有地,原住民族人若要使用祖先的土地種植、狩獵、採集植物,反而必須受到各項法規層層的限制與禁止。
2016年8月1日,當時的總統蔡英文曾公開向原住民族道歉表示,「讓我用很簡單的語言,來表達為什麼要向原住民族道歉的原因。台灣這塊土地,400年前早有人居住。這些人原本過著自己的生活,有自己的語言、文化、習俗、生活領域。接著,在未經他們同意之下,這塊土地上來了另外一群人(指日本人與國民政府)。歷史的發展是,後來的這一群人,剝奪了原先這一群人的一切。讓他們在最熟悉的土地上流離失所,成為異鄉人,成為非主流,成為邊緣。」同時設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與轉型正義委員會」,宣誓將與原民各族代表共同面對歷史課題、對等協商後續政策方向。
原民爭取傳統領域,找回返家路
台灣原住民人口約58萬9千人,占台灣總人口2.5%。原住民的生活、文化、歷史,都是起源於土地,長期以來的原住民運動,很重要的核心,就是爭取土地權益。找一條回家的路,是族人最大的訴求。
2016年,《原住民基本法》下的子法「諮商取得原住民部落同意參與辦法」(簡稱「諮商同意辦法」)與「原住民族土地或部落範圍土地劃設辦法」陸續修法完成,賦予各部落基於過去生活範圍劃設「傳統領域」,以及外人在「傳統領域」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時行使諮商同意權的權力,且現行的土地劃設辦法僅限於可被依法確定的「公有地」。
【事件1】南澳碧候溫泉開發案
「依法行事」,反而引起部落矛盾
林凱恩是宜蘭南澳碧候部落的泰雅族青年,他最甜蜜的童年回憶,是和長輩拿著鏟子到南澳北溪的溪谷尋找野溪溫泉,「只要踩到溫溫的沙子,大家就會開始用力的挖,直到泉水湧出來。」
從小玩耍、記憶中的野溪溫泉,在近年歷經政府和法令的認定,被視為原住民傳統領域內的觀光資源。2010年,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核定碧候溫泉的整治經費,2019年3月完工,經歷「關係部落」認定、諮商同意,2022年正式開始營運。
但2023年7月碧候溫泉營運廠商考量設備、成本與地方溝通因素而解約,由縣政府管理營業。而《原住民族基本法》規定在開發原住民傳統領域內的資源時,必須取得原住民族或部落的同意或參與,保障原住民可以分享開發的利益和權益。為了尋找新廠商,近半年碧候部落已經開了3次部落會議了,每次部落會議公告、召集,都因人數不足解散,不斷重新來過。
碧候部落成為媒體報導中「難以擺平的部落勢力」,為什麼?
嘉義縣鄒族獵人協會的總幹事吳翊豪解釋,原住民的文化中,「家族」與「部落」是最基礎的生活單位,直到日本的人類學家在台灣開始進行研究調查,台灣的原住民族才有「族群」的分類,「族群與部落就像是學校裡面不同的班級,每個班都有自己的班規,但從外面看就是一間學校。」
由於狩獵、漁獵的需要,在不同段的森林、溪谷,各部落與部落中的家族都會有默契地區分使用範圍,而碧候溫泉正是在碧候部落的傳統領域之中。
「原本前任的鄉長將碧候部落劃為碧候溫泉的唯一『關係部落』,但下一任鄉長認為道路交通也屬於觀光資源的開發,因此將相鄰的金岳部落一同列入碧候溫泉的關係部落,」林凱恩向《少年報導者》說明。
原住民部落自日治時期被強制遷移,以及往後各次天災後的集體遷移中,位置不斷移動,如今,在同一個行政村中,常會有數個部落的族人以及漢人混居其中。碧候部落與金岳部落其實屬於不同的聚落,但目前兩部落的行政區上都屬於「金岳村」,所以開啟兩個部落對於溫泉是屬於哪個部落的爭執。
原民不是「難搞」,但傳統討論機制「被消失」
林凱恩就讀於台灣大學研究所,是部落中高學歷的年輕人,碧候溫泉開發案的說明會、公聽會、部落會議他無役不與。
「通常,我們都會知道哪個地區是哪個部落的傳統領域,即使到了現在,我們到其他部落的溪谷玩耍,如果在溪中捕魚被當地的族人看到,也會被冷眼看待,這是刻在骨頭中的記憶,」林凱恩說,即使到了今日,仍然不時有因為闖入傳統領域採集資源而發生的衝突,輕則互相斥喝,重則大打一架。
以泰雅族為例,他們會以「sbalay」儀式來和解,就是請鄰近部落有聲望的人來邀請雙方共同面對真相,回到最初彼此和諧的狀態。但現在,sbalay卻被行政院原民會的「爭議事項審議小組」取代,結果就會造成雖然也找了原住民參與,但根本不是、也不懂當地部落的人。
「原民會找了兩個部落的代表去台北開會,審議小組另外還有學者專家、主管機關、族人代表一起參與討論,族人代表卻是找台灣西部的泰雅部落,西部的族人代表也很納悶跟我說:『為什麼不找你們附近的部落?怎麼會找我們來參加?』」林凱恩說,族人不好意思去開會做主幫兩個部落裁定溫泉歸屬,最後審議小組的結論只有「請縣政府跟鄉公所回去加強協調」。
這就造成此案從溫泉歸屬、同意營運到廠商招標,碧候部落一直在舉行部落會議,但自2019年以來連年開會,導致族人彈性疲乏,如今部落會議不斷難產。
公部門的機制和法令無法解決爭議,台灣的原住民族群希望能結合現代與傳統的討論和決策機制,處理公共事務,例如排灣族的「頭目」制度、卑南族的「年齡組織」與「會所」制度,有些部落也擁有和「部落會議」相似的「長老會議」等集體共議制度。
「我有時候在想,在開會的時候我常常得向其他人不斷地解釋、轉譯內容,有時候甚至到開會時才看得到一本又一本的資料。資訊轉譯的落差不能太大,集體決策才有意義。」林凱恩說:「如果其他部落沒有像我這樣的年輕族人,又該怎麼辦?一定要有人幫忙解釋內容。」
林凱恩憂心,「行政體系必須按照規定的期程辦理作業,公所、縣政府、原民會、廠商,都是不同的外部力量,當他們陸續進入碧候溫泉的時候,我們也會擔心外人怎麼看待部落的人。加上歷經數年的抗爭,很多族人聽到部落會議都覺得是吵架的地方,擔心被視為麻煩製造者。」而談發展,公部門都離部落太遙遠,「對部落來說常常感受到的是憤慨。」
碧候溫泉案還不是特例,其他部落也都發生過,例如2019年知本光電案,卑南族的卡大地布部落,在消極抵抗拒絕召開部落會議的情況下,台東市政府仍然代位召開部落會議,導致後續司法爭議。
林凱恩說:「難道這幾年陸續發生這麼多案例,不應該足以修訂子法或形成新規則嗎?」
【事件2】大坪林部落及日月潭孔雀園BOT案
「被退出」原住民區的邵族部落
有些原住民部落甚至連「部落」都不被承認,有的「被退出」原住民地區,議會政治也保障不了他們的權益。
2002年,原民會報請行政院核定了25個平地鄉鎮與30個山地鄉鎮為「原住民族地區」,但是,只有身處於原住民地區的原住民部落,才會被認可為部落。位於南投水里的邵族「大坪林部落」,因所在地的鄉鎮並不具備原住民族地區地位,無法「依法」召開部落會議,在行政體系中被稱為「大坪林聚落」,所以連政府相關開發政策的「參與權」都沒有。
邵族總人口只有800多人,世居日月潭周邊,目前主要分布於南投縣魚池鄉的日月村伊達邵部落與水里鄉的大坪林聚落,魚池鄉屬於平地原住民區域,因此伊達邵部落享有部落公法人地位,看似比大坪林的原住民有保障。
但2017年,南投縣政府等單位研議委託民間興建營運日月潭孔雀園BOT案,縣政府與魚池鄉公所因不滿伊達邵部落申請將魚池鄉劃設為邵族的傳統領域,向行政院訴願會提起訴願,隨後在鄉民代表會中提案通過,向行政院建議將魚池鄉「退出」原住民地區,雖然行政院還在持續溝通,但卻顯示地方議會對部落的法律地位有影響力。
魚池鄉長陳錦倫當時接受媒體採訪表示,鄉內有1萬5千多名漢人,全鄉發展卻都得看魚池鄉內人口只有300多人的邵族臉色,為了避免族群對立加劇,才會提案。
由於現行的《地方制度法》規定,原住民人口超過1,500人,才能在鄉民代表會中擁有1席保障名額。在數人頭的選舉中,邵族無法與人數上萬的非原住民族群競爭,導致邵族的聲音無法透過鄉代會代議,行政體系與議會體系有時反而侵害原住民權益。
【事件3】慕谷慕魚封路案
太魯閣族保護生態反被告
2014年,花蓮秀林知名景點「慕谷慕魚」所在的太魯閣族銅門部落,為了抗議因觀光衍生的垃圾、停車亂象嚴重破壞自然生態,經部落會議決議封路,並按照習俗燒狼煙、鳴槍召喚祖靈,但卻導致9位族人被旅遊業者提告妨礙自由、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涉及恐嚇等罪。
原住民不同族群、各部落都有屬於自己的習慣法,規範著族人的日常生活。例如,在太魯閣族中,「gaya」是該族文化中一種社會規範,是維繫族人日常生活、風俗習慣的誡律,也最具束縛力與約束力。
但族人在山中的實際生活,除了「gaya」外,還必須面對《國家公園法》、《野生動物保育法》、《森林法》等數十種不同法規的限制。
台大法律學系講座教授王泰升的研究指出,漢人歷經傳統社會至近代國家的轉型,將既有的風俗習慣漸漸轉化成法律,但這樣的轉化並未發生在原住民族的社會,原住民族雖然成為政治及法律上主體,也有不少法律基於保障原住民族集體性權利而修正或制定,但在執行上仍有缺憾,「唯有國家法能適度尊重或納入原住民族法律文化,法的統治才對其有意義。」
尋找共存機制:從共管會到已有9族成立的民族議會
參考美國、加拿大等國家在國家公園與風景區與原住民的共同管理制度,台灣的部分行政機關研擬引進「共管會」機制,由地方政府或行政機關與原住民族部落、團體,依照傳統文化及需求,凝聚族人自然資源管理利用的想法,發起、籌組共管會。例如屏東的排灣族旭海部落,與屏東縣政府合作管理阿朗壹古道,於每年7~8月關閉古道,讓土地與生態環境減少人為破壞。不過,共管機制通常在組織嚴密的部落較容易落實。
邵族在2005年組成「邵族民族議會」,以族群為中心凝聚共識與行政體系對話。
邵族民族議會議員高榮輝解釋,邵族民族議會由7個氏族各推選出1到2位議員,2年1任,加上2位世襲的傳統領袖組成,另有2席保障名額給大坪林的白姓與丹姓。民族議會建立在邵族共議制的社會制度上,傳統領袖「頭人」也能夠一同參與民族議會的決議,了解族人的意向。
不過,由於民族議會目前仍不具備法律地位,民族議會決定的事情,往往仍需透過邵族文化發展協會或是伊達邵部落的部落會議執行。
目前,台灣16個原住民族中,已有9個成立族人自己的民族議會。最新成立的是原住民第二大族群排灣族,於2022年8月成立排灣族民族議會。
排灣族民族議會籌備會的總召集人、成功大學地球科學系副教授樂鍇.祿璞崚岸(Ljegay Rupeljengan)指出,「民族議會是在部落之上創造一個平台,讓國家與族群、族群與族群、部落與部落間有一個彼此對話的空間,凝聚更大的共識。」
2023年9月,邵族民族議會決議,由於邵族的發音系統中沒有「o」的音,向原民會申請將族名從「Thao」更名成「Thau」,就是民族議會近期推動的其中一項議題。
魯凱族的民族議會是起源於魯凱族的「巴冷公主」傳說,魯凱族民族議會祕書長、成大考古研究所教授台邦.撒沙勒(Taiban Sasala)提及,當時族人討論著究竟巴冷公主源自哪個部落,促成探索魯凱文化的契機,2017年魯凱族民族議會正式成立,至今已經邁入第3屆。
魯凱族傳統上有頭目制度跟階級制度,一般部落頭目並不會投入民主選舉。但民族議會採用各部落推舉的方式選出代表,在部落文化與平地的社會制度間取得平衡,讓民族議會具備全民族的代表性。舉凡公告傳統領域範圍、小米復育、自東南亞引進象徵魯凱圖騰的雲豹等等,都在魯凱族民族議會報告,向族人尋求建議、徵求同意。
期待更能代表原住民的公共參與機制
樂鍇.祿璞崚岸指出,「過去雖然部落擁有諮商同意權,但很多時候都是在事情發生的時候被動的接受或拒絕,沒辦法進行更廣泛的討論,或是只有扮演諮詢的角色。民族議會的成立,可以針對族群的權益,例如傳統知識的智慧財產權申請、傳統領域利用的規範、轉型正義的推動等,主動向政府、民間單位協調。」
台邦.撒沙勒提到,民族議會的概念源自於美國與加拿大,該地的原住民組成民族議會,對內互相協商,對外與政府、民間團體溝通,這個概念影響了台灣的原住民,走向當前制度的另一種選擇。但排灣族民族議會與魯凱族民族議會,都刻意不申請成為社團法人。樂鍇.祿璞崚岸認為,排灣族民族議會與政府的關係,並不應該是在現行法律架構中管理與被管理的角色,而是與政府協商共同處理民族自治議題的夥伴。
2024年參與立委選舉的布農族人Savungaz Valincinan,在受訪時不斷強調:「絕對不是成立一個協會或民族議會,就可以代表一個族群,而是應該有更多的時間討論、凝聚內部的共識,去找到一個在當代能夠擴大參與、凸顯族群主體的公共參與機制。」
過完白天禁食的齋戒月,許多穆斯林反而「發福」了?
伊斯蘭教的「齋戒月」(Ramadan)是穆斯林一年中最特別也最重要的月分,雖然在白天的封齋期間不吃不喝,但一到晚上穆斯林家裡都會準備豐盛美味的晚宴,邀請親朋好友一起共進開齋飯。因此齋戒月的餐桌不僅是家族朋友之間的「年度團圓」,也是生意夥伴彼此拜訪、交流搏感情的好時機。
但在齋戒月期間的飲食節奏變化,例如大魚大肉,或是三餐時間不正常,在現代社會卻容易造成健康問題。許多人會因暴飲暴食而消化不良,甚至在忍耐飢渴一個月後,身材反而變得比齋戒月前更胖。
(文字/張鎮宏;設計/黃禹禛、黃世澤;核稿/楊惠君;審閱/包修平;責任編輯/陳韻如;讀報/邱紹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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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星期最難熬,陷入「集體昏沉」
齋戒月中的穆斯林,從曙光出現後到日落的白晝時間不能飲食喝水,連嚼口香糖、吃檳榔、抽菸都不可以。但在太陽下山的禮拜,也就是穆斯林每天5次向麥加方向禱告的第4回「昏禮」(Maghrib),穆斯林才能在夜間進食。
齋戒月的第一個星期,社會氣氛通常會「集體昏沉」,因為大家都還在調整生理時鐘,而要從正常時間的三餐進食,轉換成連續一個月的白晝禁止飲食,一開始的身心適應往往最為煎熬。
除了心理上的忍耐,生理上也常見因為用餐時間的劇烈調整而出現腸胃道不適、血糖不穩,甚至因為夜間進食而失眠,或者因為不能在上班時間喝茶、喝咖啡,而出現頭痛、噁心、精神不濟、暴躁易怒的咖啡因戒斷症。
不過在伊斯蘭教的信仰傳統裡,齋戒的意義是「心靈反省」與「自我沉澱」,因此就算飢渴難耐、身體不適,穆斯林在齋戒月期間也非常忌諱口出穢言、與人衝突與發脾氣。於是,為了撫慰齋戒月白天的累積壓力,齋戒月期間的開齋餐點,往往也就特別豐盛而澎湃。
如同過年一般的豐盛開齋飯
穆斯林的齋戒進食,主要分成晚上主食的「開齋飯」(Iftar)與黎明前早餐的「封齋飯」(Suhoor)。通常在日落喚拜(Azan)時,穆斯林會先吃點椰棗或其他甜食開齋,大概5到10分鐘後,再從事第四拜的昏禮,接著才會享用開齋飯的正餐。
開齋飯是穆斯林在齋戒月期間的主要進食機會,為了慰勞大家白天的辛苦封齋,菜色通常有大魚大肉的豐盛主食;封齋飯則是在齋戒月曙光前的早餐,餐點內容大多清爽簡單,以補充水分與碳水化合物為主,不宜太過豐盛。
根據穆斯林的傳統,開齋飯的第一道餐點,通常會以食用椰棗為開始。這是因為盛產於阿拉伯半島的椰棗,容易保存又極具營養價值,過去中東的沙漠商旅與遊牧部落也都把椰棗視為重要的「乾糧」補充品。而在一天的禁食過後,以分量不多卻甜而有味的椰棗為開胃小點,有助於正餐消化與提振精神。再加上椰棗據傳是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最喜歡的食物,開齋吃椰棗成為一種「聖行」(Sunna),鼓勵穆斯林學習先知的言行,因此以椰棗為第一道餐點。
除了椰棗以外,各地的開齋飯也都會準備清涼的酸甜飲料,比較常見有椰子水、柳橙汁,特殊風味的則是椰棗奶昔(Balah Bel Laban)與洛神花冰茶(Karkadeh)。其目的也是補充水分與提神開胃,因為緊接著而來的都是像過年一般的晚宴大餐。
世界各地的穆斯林家庭,都有各自喜愛、傳承的開齋飯主食,但最常見的主力菜色都是「肉食」。像是在阿拉伯半島,就會以傳統的「薩里德燉肉」(Tharid)為主。薩里德指的是以洋蔥、胡蘿蔔為基礎的蔬菜燉肉,其搭配多變而在地化,從羊肉、牛肉、到駱駝肉都可使用,食用方式是用烤得酥脆的傳統薄餅沾著軟爛入味的肉汁食用,是相當豪邁、也非常適合親友團聚分享的派對主食。
不同的氣候環境與飲食文化,也讓世界各地的開齋飯有著不同的傳統。像是在全世界人口最多的穆斯林國家印尼,開齋飯最常出現的就是「椰奶香料燉雞肉」(Opor ayam);而年輕一代的穆斯林裡,近年也不再執著於傳統料理,流行用簡單省事、方便冰箱保存的速食炸雞來打發長達一個月的齋戒月餐桌。
整個家族一起追劇的齋戒月傳統
由於齋戒月期間,穆斯林僅能在日落之後進食,晚餐的進食分量與用餐時間往往也會拉長,因此在現代穆斯林社會裡,齋戒月的晚餐往往會搭配大量零食、甜點,家族親友在共進開齋飯後,也多會一起喝茶聊天看電視,因此每逢齋戒月,穆斯林國家的電視媒體總會推出以親情、友情與愛情為主題的「強檔連續劇」,卯足全力要贏得全年最高的收視率黃金檔期。
像是在中東地區,土耳其、黎巴嫩與埃及出產的肥皂劇,就是各國「齋戒月八點檔」的熱門品牌。大家就這樣電視配點心一路吃到深夜,不知不覺地就補足白天禁食的分量。
但齋戒月除了追劇,也是穆斯林政要與生意領袖一年一度的「應酬旺季」。因為齋戒月的文化傳統是家族團圓與分享,許多終年在外奔波、駐外工作的生意人與政府高官,都會在齋戒月期間返國休息。因此許多生意人都會以「共進開齋飯」的機會設下晚宴,用各種傳統烤肉、營火晚餐來展示自己的慷慨與財力,並藉此認識新的同行夥伴、見到平常拜訪都不得其門而入的政商要人。
齋戒月結束之後的「開齋節」(Eid al-Fitr),更是全球穆斯林的「過年慶典」,除了穿新衣、戴新帽與家族團圓之外,還有設宴慶祝、連續3天豐盛團圓飯的習俗。
一般來講,在開齋節的當天,穆斯林家庭都會殺雞宰羊,在阿拉伯半島甚至還會推出烤全羊、烤駱駝等「宴會大菜」來慶祝分享。同時,開齋節也是穆斯林家庭製作傳統甜點,各家都端出祖傳的蛋糕,像是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宮廷點心果仁蜜餅(Baklava)、經典奶酪甜糕庫納法(Knafeh)都是大家最喜歡分享的高級點心。
禁食後變胖的溜溜球效應
由於運動與健康意識的推廣,每逢齋戒月前夕,穆斯林社群與各國政府都會提前推廣「健康齋戒月」運動,包括鼓勵吸菸者趁機戒菸,或者提醒齋戒月聚餐不要暴飲暴食、過度油膩,甚至社群網路上也都有「趁齋減重」的健身倡議。但實際上,每逢齋戒月期間,穆斯林國家的醫療系統都會嚴陣以待,急診室的接案數量也往往會在齋戒月的第一週與最後一週明顯攀升。
世界衛生組織(WHO)表示,在一般狀態之下的齋戒月禁食,對於健康成年人並沒有立即風險。但在富庶的現代社會裡,大家往往會因為白天不能吃飯飲水,而於夜間開齋後出現「補償心態」,反而放肆吃個夠本,但晚上吃太多、吃太油,不僅會影響人體的血糖穩定,夜間睡眠品質也會因為下降,因此齋戒月期間不僅吃壞肚子的人變得更多,路上也有更多因為睡眠不足、注意力不集中而大增的交通意外。
齋戒月同時也是「體重發福」的高風險時期。雖然禁食之後,大家一開始容易快速變瘦,但在不能飲水且睡眠不足的狀態下,大家在白天的活動力因此降低,晚上又時常徹夜吃點心追劇,運動習慣也不規律、飲食更是大亂,這都明顯影響了身體的新陳代謝。
同時,齋戒月的晚餐往往大魚大肉,特別在距離開齋節的慶典倒數階段,家家戶戶都在請客吃團圓飯,因此齋戒月過後反更容易體重大增,再加上齋戒月過後、恢復正常飲食的「溜溜球效應」(Yo-yo effect),都讓「齋戒月發福」成為穆斯林國家困擾的健康問題。
【泰緬孤軍後裔篇】被戰亂剝奪了國籍,無法成為台灣人的「中華民國國民」
2024年開年,台灣選出了第16任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1,900多萬選民以選票向全世界展現台灣的民主成果,儘管是一場公開透明順利的選舉,但並不代表實踐了百分之百的公平與正義。台灣是多元族群的社會,我們的土地上有許多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在現行的政治制度下,他們的心聲難以用選票表達,甚至他們根本是選舉的局外人。
【無法用選票說話的人】系列報導,我們想帶大家走進他們的故事裡,了解這些台灣社會中的「邊緣人」,為什麼開放自由的民主社會中,無法包含或包容他們的期待與身分?少數服從多數人的選舉制度,還存在什麼缺陷?
(文字/陳麗婷;攝影、責任編輯/王崴漢;核稿/陳榮裕、楊惠君;責任編輯/陳韻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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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見光的孤軍後裔,估約有萬人
泰緬孤軍是指1949年到1954年間,即第二次國共內戰後,從中國雲南退入緬甸北境的中華民國國軍,現居於泰國北部邊境,與緬甸、寮國交界地帶。1950年代有一批孤軍撤回台灣,被政府安置於桃園龍岡的忠貞新村等地。
早期陸續有孤軍後裔以依親或就學等不同方式來台,但在申請入籍過程中,有些因戰亂無法有出生證明文件等各種因素,未能順利入籍,而非法居留。尤其近年因緬甸政局不穩,孤軍後裔來台人數相較之前增加,其中也有人在觀光簽過期後,不得已選擇非法留在台灣。像這樣沒有身分的泰緬孤軍後裔推估約上萬人,幸運的人依附在親人家中,不幸者四處打黑工,不敢暴露自己身分,只能躲藏,無法享受和一般公民一樣的權益。
送一個家人來台灣,得要工作好幾年才存得到錢
泰緬孤軍後裔段成林,雖姊姊等家族成員早在20多年來到台灣落地生根、建立家庭,但當時年輕的他,因家中需有人種田養家,因此,並未跟著來台灣。不過,段成林從小就認為,自己就讀緬甸的瓦城明德學校,用的是台灣課本,受繁體字教育,一直覺得自己是台灣人。
段成林來自常有小型戰爭的緬北地區,尤其3年前緬甸政變,政府軍連老百姓的家園也轟炸,戰事所到之處什麼都不剩,屍體就躺在路邊,民不聊生。
聽聞哪裡要遭轟炸,段成林就得帶著孩子連夜搬家。為了孩子能過好的生活,他決心來台,2022年底起以觀光簽證方式,在台灣、緬甸間來來去去。
來一趟台灣,對段成林來說並不容易。因為戰爭,一家大小擠在緬北高山田地上的小屋。為了到緬甸第一大城仰光(Yangon)買機票來台灣,他必須從山上慢慢找路,因為很多地方不是路斷就是橋斷,有時前面就有戰事根本過不去,只能躲到平息再繼續搭車,花上10多天才到得了仰光機場。
在農村存錢並不容易,要送一個人來到台灣,全家必須工作存錢很多年,「我希望自己趕緊申請到居留證,就能合法工作賺錢,安穩後將孩子一個一個接過來,或是讓孩子申請來台讀大學。」但因為戰事,一家人不停搬遷,以及申請戶口證明孤軍身分等證明文件、沿途費用及機票,段成林幾乎花光了數十萬元積蓄。
「我不想非法居留,但這一次緬甸情勢緊張,若回到緬甸,不曉得還有沒有命再回來?」今年(2024)3月25日將是他的最後期限。
認定自己是台灣人,寧可非法留台打黑工
「很多人知道我要接受《少年報導者》訪問,委託我說出心聲:大家很想合法留在台灣。」在台灣,和段成林一樣的孤軍後裔不少,有些是早期趕上政府開放申請,已取得身分證合法居留;有些因為當時準備的證件不齊全,未能證明自己是孤軍後裔,或是錯過申請期間,多年來非法居留在台灣;也有人因年紀漸長、想來台和家人團聚或戰事等因素,這幾年陸續來到台灣。
為什麼會有泰緬孤軍及後裔?
泰緬孤軍早期主力來自李彌率領的軍隊,原本為國軍抗日正規軍、滇桂黔省府軍等,因時任雲南省主席的盧漢領導叛變投共,因此,逃難軍官家屬被迫從雲南、廣西、貴州南部轉而由李彌在曼谷指揮孤軍作戰,籌措軍備。
1953年,李彌在國際壓力下奉令回台,卻留有軍隊在當地發展武力,與中共抗爭,與緬軍作戰。而早期一部分部隊撤往台灣,軍眷接受中華民國政府安排安置於桃園龍岡的忠貞新村;後期歸台的泰緬僑民則多定居於台北的中和、永和一帶,也有些軍民被分配置在南投清境農場附近從事農業和養殖。
段成林說,不少人在觀光簽過期後,選擇非法留下,幸運的人依附在親人家中,不幸者四處打黑工,不敢暴露自己身分,只能躲著。
36歲的楊發準也是孤軍後裔,2015年10月來到台灣,歷經8年終於取得台灣居留證。他在緬甸被當地政府視為無國籍難民,為求生存從緬甸流浪到中國,後來冒險帶著小孩所使用的小橡皮艇偷渡,游累了就坐在橡皮艇上休息,一路游到小金門,當時立即被以觸犯《入出國及移民法》服刑約2個月,還好是慈善團體擔保將他保釋出來。
「我是幸運的,在中國及台灣時都受到慈善團體的幫助,」楊發準來台後,經慈善團體介紹,在不違法的情況下,幫忙種田,留下來生活。但人生仍看不到未來,楊發準常感到沮喪。
後來,輾轉接觸桃園市金三角文化基金會董事長王根深,王根深同樣來自緬甸,也是緬甸密支那育成學校的學長,楊發準主動求助後,並輾轉接洽時任立法委員湯蕙禎辦公室,在許多人相助下,2023年7月,終於取得台灣核發的居留證,「現在最大的願望是當個企業家,並幫助和我一樣遭遇的同胞。」
楊發準說,和他一樣幸運的並不多,「我在緬甸就讀同所學校的學長,來台15年了,至今還沒拿到居留證;還有人只能在打零工的地方待著,根本不敢到外頭走,就怕被警察查到。」因此,拿到居留證的他,非常希望幫大家發聲:
「我們認同台灣,從小就認定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我們只希望合法留下來。」
國家開出的「支票」,迄今沒有兌現
王根深則是緬甸華僑,年輕時就跟著中華民國軍隊在金三角打游擊,後來擔任情報員,1979年撤退來台。他說,以軍人身分來台,權益並未受到損害,但有很多同學在當時根本無法來台。
王根深長年協助泰緬孤軍及後裔在台事宜,回想起那時宣誓,「捍衛中華民國,服膺三民主義,流血流汗,在所不辭,」他說,這宣誓如同開出的支票,且「最高面額」是自己可以為國家犧牲,「和我同一班軍隊的同學,有60%兌現了這張最高面額為國犧牲,但僅有3%的人來到台灣,」其餘則留在泰緬當地成為難民,有些人為了生存加入泰國軍,或想辦法歸化泰緬。
「大家對孤軍不了解,也不見得認同,」王根深說,那時國家開給孤軍的「支票」則是給大家最好的待遇、陣亡有撫卹金,甚至會接大家來台,「但戰亂時根本找不到家屬,支票如何兌現?」
局勢安定後,許多留在泰緬當地的孤軍第一代已逐漸去世,孤軍第二代或後代仍在當地接受中華民國傳統教育,並認定中華民國政府所在地的台灣為祖國,因此,情感上對台灣前來的人員多抱有親切感。1982年曾有台灣立委前往泰北探視,親見當地與富裕的台灣相比,孤軍所駐守的美斯樂地區(Mae Salong)猶如難民營。
王根深說,後來不少華僑來台念書,但政策曾改變為即使畢業了,仍無法拿到身分證,因此,那時有很多人成了黑戶、打黑工,雖然不清楚人數,但應有好幾千人,其中也包含跳機或其他方式來台者。
不是歸化,只是搬回自己的國家
據孤軍遺老指出,仍在當地的軍人及其眷屬總人數恐有7、8萬人;至於中泰緬寮邊界的華裔人口難以估算,推估約20萬。目前泰緬僑民相關處理事宜以內政部移民署為主,並有立委及民間團體希望協助在台灣的泰緬孤軍後裔取得合法居留證,甚至能取得身分證。
曾任桃園市民政局長的民進黨前立委湯蕙禎表示,許多泰緬孤軍在當地不受認可,世代過著失根的生活,因此,這麼多年來,他們陸續來到台灣,或期待來到台灣,他們認定自己是中華民國國民,「他們認為在台灣只要肯努力,就一定有飯吃。」
湯蕙禎說,泰緬後裔經過多次陳請及抗議,2009年政府曾開放1999年5月21日到2008年12月31日在台的泰緬孤軍後裔申請,提出孤軍後裔的身分證明文件,且在台具有僑生身分等證明,就能申請台灣身分證。可惜的是,當時仍有不少人尚未來到台灣,或無法取得證明文件、文件不完整等因素,而無法成功申請。
哪些泰緬孤軍後裔才可以合法在台居留?
考量人道及歷史因素,內政部2009年6月發布「滯台泰國緬甸地區國軍後裔申請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允許以學生身分滯台的泰緬孤軍後裔,以無戶籍國民身分合法在台居留或定居。
適用對象為在1999年5月2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間,經教育部或僑務委員會核准來台就學或接受技術訓練的學生,學生在國防部查證無誤後,將可獲得國防部發出的國軍後裔證明。只要持證明及其他必要文件向移民署提出申請,申請者持外國護照出境,並在事先自己指定的外館取得入國許可證及台灣地區居留證的副本,就可向居住地所在的移民署服務站換取居留證正本。
「有孤軍後裔形容自己跟流浪狗一樣,」湯蕙禎說,在沒有身分和取得居留證間,可說是一線之隔,沒有身分的人,無法工作、沒有勞健保,即使打黑工也可能被剝削,例如工地粗工一天通常超過1,800元,但他們只能拿800元,且不敢任意換老闆,怕被檢舉;生病時,有錢就買成藥,沒錢就忍著。因此,至少先取的居留證就有工作及勞健保,不用再過著躲藏的生活。
無法順利取得身分證的案例五花八門,「例如兄妹倆,哥哥買了泰國護照,以外籍生入境,妹妹以僑生身分入境,結果哥哥申請不成功,」湯蕙禎說,有的是五兄弟,最小的弟弟不在申請期限內就學而無法申請;有些符合資格,卻因為錯過申請期限而無法申請;有的雖是兩兄弟,但所需的文件卻不相同;還有很多孤軍後裔後來才來到台灣尋親;至今住在台灣的孤軍後裔,仍有人從20幾歲等到40多歲,因為沒辦法拿到戶口、出生證明,只能非法居留。
「我們知道還有很多泰緬孤軍後裔想合法來台生活,但現在只能先幫忙已經來到台灣的人,」湯蕙禎說,每個案例的狀況均不相同,要具備的文件也不盡相同,必須重新協助他們整理所有資料文件,再做成陳情書送至內政部移民署,過程中須小心謹慎確認資料的正確性,因為一旦政府查核不吻合,很可能他們就再也無法翻案。
湯蕙禎說,從2023年6月至今協助受理辦理居留證者,約收案376件。尤其緬甸當地戰事嚴重,要拿到戶口等證明比之前困難,再加上案例狀況複雜,她認為政府應以專案方式處理:
「站在人權的立場,很多人在泰緬根本沒有國籍,在台灣也只能非法居留,他們並不是要歸化台灣,而是認定自己只是搬回到屬於自己的國家。」
熱情參與選舉造勢晚會,卻是無法投票的人
從金三角來的王根深估計,在台灣無法取得合法居留的泰緬孤軍後裔,推估有上萬人,他們有的辛苦打黑工,較幸運的則是有親友的庇護。
從沒有身分,到取得居留證,再到擁有中華民國國籍,這條路他們不知何時能走完。王根深嘆息,「我們族群人少,沒有選票,要怎麼獲得重視?」因此,當自己有能力及權利後,只想幫助更多同胞。
王根深的堂妹王根珠,20多年前她的媽媽、姊弟等早已來台生活,自己則因結婚生子而留在緬甸。2年多前,王根珠的女兒來台申請念大學,卻因過往的家庭變故等因素,憂鬱症發作;王根珠決定申請來台照顧女兒,但等了許久,仍無法取得居留證。
台灣2024年大選期間,王根珠感嘆自己還沒辦法投票,如果有天能以選票表達想法,「我們就投給願意幫助我們的候選人。」
「如果有天拿到台灣身分證,我一定會去投票,這是我成為台灣公民的基本使命,」歷經8年才取得居留證的楊發準說。今年台灣大選楊發準雖然還無法投票,但和許多來自泰緬的鄉親們一起參與競選造勢活動,「我們合法居留的人,希望有機會向政府高官表達訴求,將許多鄉親的困境告訴政府。」
「我也很想投票,」尚未取得居留證的段成林,心中仍有企盼,他始終把台灣當作自己的家,今年選舉和親友到競選活動現場,跟著大家一起吶喊支持,
「現在雖然沒有發言權,想說什麼卻不能說,如果未來有機會成為真正的台灣人,一定會去投票,這是人民該有的權利,一定會去做。」
由1千人集力完成的動畫電影──台灣「阿祖級」漫畫英雄諸葛四郎的重生故事
2022年1月24日,站在台北國賓戲院影廳裡,葉佳龍望著巨大銀幕上的「諸葛四郎」,眼淚在眼眶裡轉。1小時28分鐘的電影首映落幕,片尾字幕浮現──「獻給我的父親與母親」,接下來是長長的片尾名單,有知名電影人,有參與募資的一般民眾。超過千個名字一一跑過眼前,那是成就這部電影的每一個希望,想到這裡,葉佳龍眼淚落下。電影製作的這段日子裡,他總是這樣,含淚、忍住、抬頭,再微笑。
他是《諸葛四郎》漫畫原著作者葉宏甲的長子。
(文字/陳怡靜;攝影/余志偉;設計/江世民;企畫/柯皓翔;核稿/邱紹雯、楊惠君;責任編輯/陳韻如;讀報/王崴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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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最後10年是很孤獨的,唯一陪伴他的就是〈童年〉這首歌。」
《諸葛四郎》是四年級生的童年幻想,但台灣60、70年代後的戒嚴政治環境和審查制度下,限制了漫畫出版,讓作者葉宏甲以及他那一代的漫畫家被時代遺忘,僅剩羅大佑〈童年〉裡的歌詞留存在大家記憶裡。
葉宏甲過世後很長一段時間,家裡沒有人再提過《諸葛四郎》,那時在美國念書的長子葉佳龍,從不提自己是葉宏甲的兒子,那是看著落寞的父親又無能為力的兒子最深的愧疚。
2017年紙風車劇團把《諸葛四郎》改成舞台劇,台下的葉佳龍看見,儘管經過61年,《諸葛四郎》仍然點亮了現在孩子的目光,他終於敢於面對自己心中的悵然,開始啟動《諸葛四郎》的3D動畫工程;而所有「諸葛四郎世代」都成了協力天使,2022年催生出結合漫畫、舞台劇和動畫科技的3D動畫電影《諸葛四郎──英雄的英雄》。
不僅如此,動畫電影上映後,葉佳龍也跟文化部簽訂文物捐贈意向書,計劃將父親所有的原稿、物件等捐贈給國家漫畫博物館。葉佳龍不僅希望諸葛四郎再次成為台灣孩子心中的英雄,更有心為本土動畫產業盡心力。
1966年:漫畫審查下,被冠上怪力亂神的《諸葛四郎》
在電影上映前,曾經長達近30年,葉家人不曾提起《諸葛四郎》。與其說是不想,或者該說是不敢、不忍,葉佳龍說:「對我們家來說,《諸葛四郎》太重要了,也帶來很多創傷。」
「漫畫審查制度」於1966年頒布後,禁止漫畫「怪力亂神」,台灣漫畫進入黑暗期,主角不能蒙面、沒有怪獸,甚至連寶物都禁止出現,漫畫家被綁住雙手,再也無法自由畫畫。因此,當時在《漫畫周刊》連載的《諸葛四郎》,全系列共有8部作品,通通遭到查禁、銷毀,流通於市面上的單行本也難以找到完整版本。
什麼是漫畫審查制度?《諸葛四郎》為什麼被禁?
葉宏甲是台灣早年紅極一時的漫畫家,1956年時創造綁著兩顆包子頭的諸葛四郎。自此,諸葛四郎便成為轟動街頭巷尾的武俠少年,這也是台灣第一本英雄漫畫。1958年到1970年間,諸葛四郎接連打敗魔鬼黨、黑蛇團、雙假面,成為當時孩子心中第一個英雄。隨著1966年國立編譯館頒布「漫畫審查制度」,禁止漫畫「怪力亂神」,儘管葉宏甲再掙扎奮鬥了幾年,諸葛四郎的故事仍舊戛然而止。
2022年諸葛四郎重生,從2D平面漫畫走向3D立體動畫《諸葛四郎──英雄的英雄》,運用動態捕捉的動畫技術。劇情描述桂國公主被魔鬼黨戴上鐵面具,以威脅桂王交出鳳劍交換面具鑰匙,諸葛四郎受桂王託付深入賊窟,正邪交戰時卻腹背受敵,困境中英雄勇敢集結,和組織龐大的魔鬼黨展開一場鬥智鬥力的搶奪寶劍大戰。
之後的五、六年級生對《諸葛四郎》的回憶,只剩下歌手羅大佑的歌曲〈童年〉裡那句歌詞:
「諸葛四郎和魔鬼黨,究竟誰搶到那支寶劍?」
葉佳龍記得,當時自己正在美國讀博士,接到父親非常興奮的電話,「你有沒有聽過羅大佑?他寫了一首歌,唱到諸葛四郎和魔鬼黨耶。」當時越洋電話非常昂貴,電話講了10多分鐘,不知道花了父親多少錢。回憶像亮晃晃的刀片,葉佳龍又哽咽了,「爸爸最後那10年是很難過的,因為他沒有舞台。不管是誰,沒有舞台、沒有讀者、沒有朋友,都很孤獨吧。尤其又是藝術家⋯⋯。」
在審查與創作中的拉扯,葉佳龍腦海裡父親的身影,總是落寞。他常常希望父親放棄,但父親卻始終執著。
父親創作最強力的支柱,其實是母親。葉佳龍回憶,從小到大,母親不只張羅一家人,還照顧父親的學徒,「全盛時期,我們家住了12個學徒,一大家子有18口人一起生活,母親每天要負責18個人的三餐與生活,卻從來不曾喊苦。」逢年過節還有員工旅遊,小小年紀的葉佳龍記得,18個人一起搭著大車出遊。而且漫畫學徒出師了,父親必定會為徒弟做一套西裝、送上一個紅包,像是成年禮。
葉佳龍說,母親晚年罹患失智症,連兒子都不記得,卻記得諸葛四郎,「我問媽媽我是誰,媽媽不知道。但我拿著《諸葛四郎》給她看,媽媽會說,『是四郎啊』。」
2017年:紙風車讓《諸葛四郎》化為舞台劇
葉佳龍年邁的媽媽身體開始衰弱,「有一天,媽媽跟我說,『這個以後要交給你了啊。』我一看,她拿給我的是《諸葛四郎》。」
2017年,紙風車劇團找上葉佳龍,改編《諸葛四郎》漫畫搬上舞台劇。短短一年半之間,超過4萬人次觀看。看著孩子們的笑容,聽著孩子們的笑聲,葉佳龍看見滿場的童言童語與歡笑,都是為了《諸葛四郎》而來。
「我那時候已經50幾歲了,經過了人生的里程碑。回頭看,雖然我過得很好,但幫父親做得太少,幫諸葛四郎做得太少。我已經老了,可是諸葛四郎還這麼年輕,還是那個樣子,還是很勇敢⋯⋯,」葉佳龍語不成句。
葉佳龍於是決定,要一一找回散落在世界各角落的《諸葛四郎》碎片。為還原完整的《諸葛四郎》復刻版,葉佳龍逐一拜訪國內收藏家,並將少數「倖存」的《漫畫周刊》拆書掃描,找回幾乎99%的完整漫畫頁面。
這是父親葉宏甲的遺願,也成為葉佳龍的尋根之旅。拜訪收藏家的過程,童年的回憶一點一滴回到眼前,「聽到好多長輩分享的故事,當年來看過還是小孩子時候的我,又和父親聊了什麼內容。」夜裡,葉佳龍坐在電腦前,用繪圖軟體一筆一筆修復父親的原稿,比照當年豪華單行本形式,復刻出100冊的大全集。
2D漫畫的重生,和3D動畫的新生同步開展。然而,光是動畫的角色美術風格,就歷時一年才確定下來。角色肢體動作則運用3D動態捕捉技術,邀請12位舞台劇演員實際演出,透過身上的感應器,將動作精準捕捉進電腦運算,呈現出諸葛四郎大戰魔鬼黨的武打畫面。整個動畫製作期長達5年,才把漫畫版化為3D動畫電影《諸葛四郎──英雄的英雄》。
2022年:3D動畫電影上映,1個人到1千人的力量成果
2022年《諸葛四郎──英雄的英雄》上映,成功攻占春節賀歲檔,讓諸葛四郎再次成為新世代孩子心中的英雄。
起初,葉佳龍只是1個人,2019年他啟動募資計畫時,從最初的幼稚園與國小同學、前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董事長藍祖蔚、導演吳念真、編劇林于峻、動畫導演劉育樹開始,逐漸然擴及素昧平生的人,最後足足募集了1,062筆小額贊助,讓「英雄聯盟」愈滾愈大。
葉佳龍把電影命名為《英雄的英雄》也有背後的心意,「電影是團隊合作的成果,就像電影裡的打魔鬼黨的團隊合作,諸葛四郎一個人是無法完成的,必須有他的好朋友們,這也是爸爸想傳達的精神。」
不只以科技的力量,讓父親作品重生,葉佳龍也在《諸葛四郎──英雄的英雄》裡讓父親現身,如同為那代無力與大環境變遷抗衡的漫畫家平反似地,說了句:「我只是個畫漫畫的。」也激勵如今正在創作路上匍匐前進的漫畫家。
這是電影裡小小的彩蛋,那句聽來有點生澀的台詞,正是葉佳龍親自「獻聲」,讓見過大風大浪的葉佳龍非常緊張,整整配了5個小時才完成。是這個兒子,讓當年那個覺得自己「只是個畫漫畫的」的葉宏甲所創作出來的漫畫,有新的生命,串起因為《諸葛四郎》而瘋狂的兒時讀者,串起電影團隊,也同時帶來新的觀眾。
兒時,父親常帶葉佳龍看電影,像是《火燒紅蓮寺》、黑白版的《哥吉拉》⋯⋯然後就問他:「阿龍,你看剛剛那個電影哪裡厲害?」那是父親畫漫畫的養分,也是他和父親少有的獨處時刻。
葉佳龍說,他們一家人都會畫畫,他也一度想畫畫,卻被父親阻止,「這條路太辛苦了。」後來,葉佳龍到美國求學、博士學成,成為美國高科技產業的工程師,開創業投資公司。以為和父親的路與自己童年的嚮往漸行漸遠,沒想到,殊途同歸,最終仍走在一起。提起父親,葉佳龍又哽咽了,他說時常夢到爸爸:
「他還是在畫圖,抬頭起來看著我,大概是40歲左右的樣子吧,比我現在還年輕呢。」
諸葛四郎到底是參照誰的形象?葉佳龍再哈哈大笑:「我爸爸跟我說過,他是照著鏡子畫的啦。」原來,諸葛四郎是漫畫家的自畫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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