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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儿子为家族生意辛苦工作20年(工资很低),只因后来与父亲不和而离开 。父亲去世,立遗嘱把几乎所有财产(价值百万的农场)都给了小儿子 ,只给大儿子留了几千块股票 ,这公平吗?
夫妻分居,丈夫带着一个孩子住在婚房 ,妻子带着另一个孩子住娘家 。现在两个人都抢着要房子的“单独居住权” ,法官会把房子判给谁?
在这场婚姻中,丈夫建立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公司帝国。当婚姻破裂时,他不仅系统性地违反法庭禁令、恶意转移和耗散了巨额资产,还将自己的父母推上法庭,声称他们欠下了高达520万澳元的“家庭债务”,企图将剩余的婚姻财产也“合法”掏空。但这位丈夫显然低估了澳洲家庭法法官的决心。由于丈夫“令人震惊的”不合规行为,法官史无前例地撤销了他的全部答辩。这场耗时三年的诉讼,最终以“缺席审判”(undefended)的方式进行。法官将如何处理那笔520万的“巨债”?又将如何追回那些已被丈夫挥霍一空的588万澳元?
公公全款买的婚房,其中一部分($15万)签了正式贷款合同,另一部分($19.5万)在夫妻分居后才补签了“借条”。这笔$19.5万到底是赠与还是借款?
丈夫在1995年被判支付$2万儿童抚养费(通过卖掉他名下两块地),但他隐瞒了另一处更有价值的房产。当妻子发现那两块地不值钱、准备强制执行时,丈夫火速将Lynnegrove房产以$4.5万“卖”给亲兄弟,并把现金挥霍一空 。对于这种行为,法官怎么判?
丈夫(现已失智)在20年前把婚房“送”给自己的女儿(被告),妻子(原告)也签字了 。现在离婚,妻子才发现房子不在名下,她能把这笔“赠与”要回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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