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的藝術是個複雜的程序,猶如機械的複雜構造,需要多方面知識體系的共同構築才能完整呈現;但事實上,有時我們在一棟房子中,很難想像得到其中的諸多元素。
歷史與政治成為決定建築存亡的關鍵、社會與文化成為建築衍生的根基、科技與建造成為建築得以「誕生」的最基本條件,而哲學與美學則成為建築軀殼內的靈魂。建築最終為人類的物質與精神生活創造更高的價值,儘管有時這些價值因素未必都能在建築實體中呈現,但它們決定著建築存在的基態。
建築是具象又抽象的藝術,更是情與理的結合,可以敘事,可以評論,也可以抒情。
「建築師的設計並不會停留在一個作品中,每一部作品都是在探索和驗證,只有不斷地思考並付諸實踐,才能不斷創新。」
也就是說,建築的實體已不足以說明一切,建築背後發生的故事,才是流淌於建築肉軀的血液。
最終,現實的、虛幻的,所有構成建築的點,都會歸結到藝術與生活範疇的視野內,並凝結在建築事件的情結,所有的點將構成建築藝術,在不斷經歷和演繹後,在模糊中逐漸清晰。
建築藝術最大的魅力不在於單一的存在,而在於我們看到、並感受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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