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主附注
易理难言。而不言。更使人无处探讨。故言之不尽者。必求之言外。
夫子所讲干卦象辞。亦当作如是观。不然。则一卦千万言。犹不
详也。其探溯在学者自用工夫。盖一卦常变不同。先后天各异。有
象易得。无迹难明。而用则贯有无。通神形者。苟忘其一。则失其意。
此易道以神为主。神用无方。不明神道。则象辞无可用矣。神行于
象中。见于辞外。无往非神。无在不见神之用。因神者。主天地气数
者也。若不明其主。则如视影为日。视响为雷。其误甚矣。然日不离
影。雷不离响。祇在循其用。以求其体耳。故神不离象辞。而象辞非
神之体。善为易者。必先知此义焉。
夫子以易重变易。而所指首在世间事。即古今宇宙之变迁也。其
余皆细事。故明易即明一天地纪。自始至终。无不包举。而干又其
纲领也。明干即得大概。无论过去。未来。现在。皆可推而知之。
又曰易重变化。一卦六爻。皆变化之数所寓。非仅求其现象也。故
一爻与他爻相连相应。或反或复。非仅一爻事也。因气之周流不
息。果在一卦。则气皆通贯。即不属一卦。因先后天之位。八宫之序。
八卦之次。相生相对者。亦同此气也。则其爻变化亦见焉。以爻祇
六。而事变无穷。不能限于一卦一爻。必就其气而推之。合而观之。
斯知其变化之象。若不如此。不能通易之用。即不能得卦之情。而
爻辞之义。亦不可解。如干九二。系阳初出地。龙方在田。何以有大
人之占。溥施之象。而成天下文明之观哉。则由其合全卦言。且重
在九四之反复。九五之对应也。故有四爻之卑下。而后成溥施。有
五爻之正位。而后为大人。且因九三之旁通。合而为文明。其象始
见。初非一爻所指。然因其位而后见。故数爻之德。成一爻之用。正
如有春之温。始成夏之暑。有冬之寒。始见夏之暑。皆气自至。非一
时之所成也。故爻象必通全卦。及其连对各卦。而合观之。如二爻
坤坎主位。则不限干卦矣。凡各爻皆如是。必皆通贯求之。始知其
辞义。及其神用。此特略述其例耳。
又曰九九本重阳之数。初三为木德之生。而干卦成于九。始于三。
故爻为重三。三即九也。由始言之则三。由终言之则九。以一数不
用。故自三始。言后天之气。自木道始。故五时始春。五方首东。生气
之长。化育之先。实在于三。三为一切生数之元。而九则三之自乘。
故干卦体为三。卦用为九。此义人多未知。实不明数有体用也。夫
乾坤为全易之门。[阳爻图][阴爻图]为各爻之本。而干取[阳爻图]坤取[阴爻图]以为众卦
爻之基。如气之元气也。然干成为[干三爻图]坤成为[坤三爻图]明干之为三。坤为
三之倍。故位以三成六。而用分六分九。三三为九。干之全也。二三
为六。干之半也。全则为天。半则为地。示天地之象。为阴阳之符。故
阳成于九。阴终于六。九六为乾坤大用。亦天地大数。万物自天地
出。皆为九六之分合化改。以进退乘除于九六之中。离九六则无
物矣。故天地以内皆尽于九。而其用皆穷于六。河洛之数。甲子之
数。莫不本此推衍。此圣人以易明数之义。而特标用九用六于干
坤二卦也。
又曰易之用意。本为逆知未来。以人在天地间。不得违天以行。天
数不明。则所行不知所底。故以象拟天数。而逆推其所至。然天道
有常。自古至今。由往迄来。莫不有度。因古以推今。因往以测来。皆
不失毫发。故以卦象天地始终。一一在数。卦外不遗象。内不尽功
皆能逆睹者也。故曰数往者顺。知来者逆。易逆数也。言易以逆数
知来。正如顺数以知往。其道一也。故全卦六十四。概宇宙一切。今
古往来。天地人物。无不在内。而以干为之统。如网之纲。衣之领。以
其为天下大始。亦天下大本也。本言其守。始言其行。守者静而不
易。行者动而不息。故干卦一卦直贯全易。通万类。而为天地一切
准则。苟知其意。则易道已明。而天地之数。性命之度。无巨细。无远
近。莫不了然掌中矣。故 夫子讲干卦特详。以其含义甚广。人久
不解。不得不明示之耳。即就经本言之。干卦之辞已详于他卦。正
为此也。所讲虽或见前后。因为明了计。不嫌重复。唯读者深切玩
味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