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觀臺灣,很多老屋卻常常磁磚掉落、設備老舊,甚至要等區權會開會通過才有辦法修。
關鍵差在哪?其實就在「修繕基金制度」。
這一集,鄭律師從日本老屋,談到《都市更新條例》第4條的整建與維護,也聊聊臺灣老屋翻修的制度盲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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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本的溫泉旅館,維護特別好?
二、日本老屋為何不顯老?關鍵在「修繕管理費」
三、臺灣不動產成本的外部化問題
四、從《都市更新條例》第4條看三種更新方式
五、都市更新其實早已提供「整建」的選項
六、臺灣制度推動的兩大難題:沒有管委會與資金保管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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