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讀經(請先細讀三次)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3.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裏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4.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5.所以,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人若遵行,就必因此活着。我是耶和華。
6.「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親近他們。我是耶和華。
7.不可露你母親的下體,羞辱了你父親。她是你的母親,不可露她的下體。
8.不可露你繼母的下體;這本是你父親的下體。
9.你的姊妹,不拘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無論是生在家生在外的,都不可露她們的下體。
10.不可露你孫女或是外孫女的下體,露了她們的下體就是露了自己的下體。
11.你繼母從你父親生的女兒本是你的妹妹,不可露她的下體。
12.不可露你姑母的下體;她是你父親的骨肉之親。
13.不可露你姨母的下體;她是你母親的骨肉之親。
14.不可親近你伯叔之妻,羞辱了你伯叔;她是你的伯叔母。
15.不可露你兒婦的下體;她是你兒子的妻,不可露她的下體。
16.不可露你弟兄妻子的下體;這本是你弟兄的下體。
17.不可露了婦人的下體,又露她女兒的下體,也不可娶她孫女或是外孫女,露她們的下體;她們是骨肉之親,這本是大惡。
18.你妻還在的時候,不可另娶她的姊妹作對頭,露她的下體。
19.「女人行經不潔淨的時候,不可露她的下體,與她親近。
20.不可與鄰舍的妻行淫,玷污自己。
21.不可使你的兒女經火歸與摩洛,也不可褻瀆你神的名。我是耶和華。
22.不可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這本是可憎惡的。
23.不可與獸淫合,玷污自己。女人也不可站在獸前,與牠淫合;這本是逆性的事。
24.「在這一切的事上,你們都不可玷污自己;因為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列邦,在這一切的事上玷污了自己;
25.連地也玷污了,所以我追討那地的罪孽,那地也吐出它的居民。
26.故此,你們要守我的律例典章。這一切可憎惡的事,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都不可行,(
27.在你們以先居住那地的人行了這一切可憎惡的事,地就玷污了,)
28.免得你們玷污那地的時候,地就把你們吐出,像吐出在你們以先的國民一樣。
29.無論甚麼人,行了其中可憎的一件事,必從民中剪除。
30.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二、我自己的領受
A.本章大要:
B.我的領受與得著:
1.
2.
3.
C. 我的禱告:
三、本段大要與重點
上帝提醒以色列人不可在行為上效法埃及與外邦人的惡行,免得在這些事上得罪祂,特別是在「性行為的倫理關係上」,因為這是褻瀆上帝的行為。而上帝要以色列人謹守祂的典章律例,就是要讓他們在所得的應許之地能「長治久安」。
四、對此段經文的默想與得著:
1.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習俗」是一種習慣,也是一種具代表性的行為。上帝要以色列人不效法埃及與外邦人的習俗,因為這正是上帝把他們「趕」出去的原因。可見,習慣若不合上帝的心意,就要調整與改變,否則就會得罪祂,甚至到最後被「趕」出去。
【默想】這樣的教導,給我什麼勸勉?
2.玷污與褻瀆:
「玷污」是表示作上帝所命令的行為之外的事,如同一張白紙上有一個污點。有這樣的行為就是「辜負」了上帝的拯救,其動機就是過於「享受」自己的快樂,而忽略了上帝的愛與拯救,這就是「褻瀆」。我怎可不小心呢?
【默想】警慎不玷污與褻瀆,代表什麼?
3.吐出來:
是趕出去的另外一種說法,比「趕」更強烈,更急速。彷彿離上帝更遠,一點都不留情。可見上帝對此事的重視,也凸顯倫理關係若敗壞與混亂的嚴重性。
【默想】這給我什麼警戒呢?
【課後進修】
一、與本段相同或有關的經文:
二、可參考的大綱:
主題:家庭中重要的倫理
1.不可照外邦惡俗的命令(V.1~5)
2.各樣的條例(V.6~23)
3.不可玷污自己要照上帝的典章(V.24~30)
三、重點提示
1.耶和華對摩西說:
2.「你曉諭以色列人說: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3.你們從前住的埃及地,那裏人的行為,你們不可效法,我要領你們到的迦南地,那裏人的行為也不可效法,也不可照他們的惡俗行。
四、金句
30.所以,你們要守我所吩咐的,免得你們隨從那些可憎的惡俗,就是在你們以先的人所常行的,以致玷污了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